你可能很難相信,4月30日標誌著[移民和國籍法]中第245(i)條款到了它10週年的終止日了。這項法律曾經改變了數万名生活在美國的外國人的命運,讓他們能夠通過調整身份合法居留美國。一個外國籍人士想要通過調整身份成為一個合法的永久居民,她必須在整個被稱為調整身份的法律程序中,滿足若干條件和要求。但國會通過這個245(i)條款卻允許那些即使他們並不能滿足所有條件和要求的外國人也能調整自己的身份。舉例來說,在第245(i)條款已簽訂成為法律以前,沒工作許可而工作的外國人或者沒有恰當保持他們的合法身份都會喪失資格申請調整身分。第245(i)條款在1994年10月1日開始生效並初定於1998年1月14日結束。而LIFE法案的修正案延長了截止日或"終止日"到200 1年4月30日。合資格的申請人除了支付常規的申請費外,還須繳納$1000元罰金。
第245(i)條款的重要性是一個外國人可以憑藉其在2001年4月30日前提出的移民簽證申請,保留其合法資格,並且可以在將來用它來申請調整一個不相關的移民簽證身份。大多數申請者能夠利用法律的有利因素,在終止日以前經由家庭成員或雇主申請移民簽證。他們被認為是獲得"祖父級"的245(i)好處。然而,對於那些錯過了'終止日'的人,他們只能希望美國國會能再次延期245(i)條款。
在過去的10年中,曾有人建議恢復245(i)條款到生活中。例如,在美國總統布什和墨西哥總統福克斯於2002年3月22日會晤後,眾議院通過一項法案,延長第245(i)條款至2002年11月30 日。不幸的是,這些建議沒有被國會通過而成為法律。一直都出現強烈反對通過大量外國籍人士合法化的任何法案。在過去幾年裡,當美國正遭受自從大蕭條以來最嚴重的經濟衰退的時候,他們的聲音是特別強烈。事實上,自2001年以來,我們的移民政策特點是強制執行,但不推行全面的改革。例如,當共和黨控制了眾議院和參議院,還有白宮的時候,第108屆國會通過的真實身份法案即在法律上增加強制執行條款。在最近幾年裡,民主黨控制了眾議院和參議院,情況並沒有太大變化。例如,當夢想法案被提出時,受到幾乎所有的政治團體其中包括許多限制主義者的歡迎。但是,最後它仍然未能通過參議院。
我們的移民政策爭論將會持續數年的時間。在未來幾年, 指望美國國會通過全面移民改革(CIR)的可能性不是很大。現有的問題仍然是:我們應如何處理已經住在美國卻沒有合法身份的數以百萬計的外國人?我們當然 不準備大規模驅趕他們。他們中有些人確實在這裡建立了廣泛的家庭關係包括美國公民的配偶和子女。恢復第245(i)條款可能是一個很好的折衷辦法。一方面,它不是一個被保守派反對的大赦。這只是一種現有法律條文的擴展。移民局既有內部協議和裁決的經驗去處理245(i)的案件。它不會放走犯有刑事罪行或嚴重違反移民法的人。另一方面,第245(i)促進家庭關係,並為政府增加額外的收入-這兩方面對我們的國家都很重要。對立法者來說它不應該有太大的困難向他們的選民來解釋245(i)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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