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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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pril 30, 2025

H-1B沒抽中,不妨考慮O-1簽證




對於尋求更靈活途徑來美工作的高技術外國人才來說, 相較於不確定性極高的H-1B抽籤,O-1 簽證可能是一個具有吸引力的替代選項。O-1 簽證專為具備卓越能力的個人所設計,不受每年 H-1B 名額限制的限制,為各行業傑出人才的留美發展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什麼是O-1簽證?

O-1 非移民簽證專為在特定領域中展現出卓越才能或成就的個人而設,是一種臨時的非移民工作簽證,其適用於能證明專業知識與貢獻已獲得國內或國際認可的傑出人士。O-1 簽證主要分為兩個子類別:O-1A適用於科學、教育、商業或運動領域的專業人士,而O-1B則適用於藝術領域或電影與電視產業的專業人士。

與 H-1B 簽證不同,O-1 簽證不受每年名額抽籤的限制,對於擁有成就卓越的專業人士而言,是一個極具吸引力的選擇。


O-1A:科學、教育、商業或運動領域專才

要符合 O-1A 簽證的資格,申請人必須證明其專業水平已躋身所屬領域頂尖少數的行列。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會根據特定的證據標準對申請進行評估。申請人可以通過一次性的主要且具國際認可的獎項(例如諾貝爾獎)來證明自身水平,或是在申請中證明自身至少達成下列三項成就:1) 獲得國內或國際公認的卓越成就獎項; 2) 為需具備卓越成就才能加入的協會之會員; 3) 有關申請人工作的資料刊登於專業刊物或主要媒體; 4) 在所屬領域中具有重大意義的原創貢獻; 5) 在權威媒體或期刊上撰寫學術文章; 6) 擁有相較於同行較高的薪資或報酬; 7) 擔任他人工作的評審或裁判; 8) 為知名機構擔任關鍵或不可或缺的角色。

O-1A的門檻雖高,但對於擁有發表作品、專利,或在產業中具有高度認可的研究人員、創業家及專業人士而言,並非遙不可及。


O-1B:藝術領域或電影與電視產業人士

O-1B 簽證涵蓋兩類對象:藝術家(如音樂家、設計師、視覺藝術家等)及電影與電視產業的從業人員。一般要求申請人在藝術領域中達到高度成就,其技藝與聲望明顯高於一般從業人員。申請人傑出程度亦可通過一次性的重量級大獎(如艾美獎、格萊美獎等)證明,或是滿足後述條件中的至少三項:1) 在具備卓越聲譽的製作或活動中擔任主角或關鍵角色; 2) 獲得評論家、專家或相關機構的國內或國際認可; 3) 擁有重大商業成功或廣受好評的作品紀錄; 4) 獲得機構、評論家或政府機構的重要肯定; 5) 相較於同行具有高薪資或可觀報酬。


適合申請O-1簽證的人群 

如果您未在 H-1B 抽籤中獲選,但擁有豐富的獎項、出版品或創新成果的紀錄;或您是獲得國內或國際讚譽的藝術家、表演者或創意專業人人士;是具有成功經歷的商業專才,企業創辦人或高階主管;或是擁有審查同儕論文與學術文章引用紀錄的研究人員或學者,不妨大膽考慮O-1簽證。


結論:O-1 vs H-1B

O-1 簽證的證明標準明顯高於H-1B,但其為頂尖專業人士提供了一條不受名額限制、更靈活,且往往更快速的申請途徑。對於達到門檻的傑出專才而言,O-1 簽證是 H-1B的極佳替代選項,其不僅免於名額限制,能夠延長專業人才留美時長,並體現申請人在其專業領域中領袖人物的位置。

如果您不確定自己的背景是否符合資格,請及時聯繫有經驗的移民律師,由專業人士評估您的資歷,以期選擇最適合的簽證類型。


(移民法律和政策瞬息萬變如果您對本文有任何疑問或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致電: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安排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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