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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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23, 2009

移民局重開09年H-2B申請

移民局最近重開09財政年度期間的H-2B申請并且將會立即接受符合下面解釋到的特殊標准的新H-2B申請。H-2B簽証是專為那些需要臨時性服務的雇主而設的。所謂臨時服務是指雇主的實質需要而非只是一份臨時工。這包括如一次性服務、季節性需要、高峰期的到來或者只是間歇性所需。

背景
雖然在2009年1月7日,移民局曾宣佈它已接受和批准了足夠數量的H-2B申請正朝國會指定的66,000個年度配額沖刺,但據國務院佈告指出它離預期會收到的H-2B申請差距甚遠,到目前為止僅發放了2009財政年度H-2B簽証為40,640個名額。意思即是大約還有25,000個簽証名額未曾使用到,即任何申請H-2B的臨時外國工人都未獲他們的申請。由於沒有預料到這樣低的簽証發放率,移民局決定重新對外開放申請期,鼓勵符合資格的雇主遞表申請H-2B臨時外國人士非農業工作。
截止期
移民局必須要在2009年10月1日前收到并批准所遞交的I-129表格申請。雇主必須指明雇佣期是在2009年10月1日前開始,同時雇主必須具有一份由勞工部發放的有效臨時勞工証書,該証書要指明雇佣開始日期始於2009財政年度并且在整個雇佣期間都屬有效。鑒於現時審理H-2B案件需要2個月時間,故此移民局要求雇主采用快速審理服務的方式來申請I-907表格,以便增加移民局可以在2009年10月1日前完成審理申請的可能性。移民局對申請快速審理服務提供必須在15天工作日內完成審理的規定。
哪類請愿人會獲受益?
移民局相信重新開放申請期會對那些以前申請2009財政年度配額被拒,但已獲得一個有效臨時勞工証書且已涵蓋要求雇佣期在內的請愿人提供一個潛在的好處。雇主所遞交的一份以前獲批的臨時勞工証書必須令移民局確信當初的工作招聘是可信的并同時對為什麼當初的陳述需要保留卻沒有經受得住改變雇佣開始日這個問題作一個清晰的解釋。沒有這樣去做的後果可能會導致收到移民局一封提供更多資料的信函和延期或出現不能按時判決H-2B申請的可能。
凡申請2009財政年度的案件如遞交太遲導致不能在變更新財政年度(和新的類似配額)前獲批或不能在FY2009年獲批的原因是要求的資料不全,則這類的案件將遭駁回。任何要求在2009財政年度有一個開始日的申請如在2009年10月1日當天或以後收到,則會被拒絕。任何要求開始日期在2009年10月1日當天或之後的申請將會被放到2010財政年度配額去處理直到該年的配額用盡。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yim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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