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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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23, 2009

健保專業人士H-1B申請的新政策

2009年5月20日,美國移民局(USCIS)發出了一個備忘錄,對尋求健保職業的H-1B申請者提出了新的政策要求。該備忘錄的目的就是為了闡明該類尋求健保職業申請人調整H-1B身份的標准。

參考權威資料來源
在開始處理調整身份案件時,有關當局會先查閱美國勞工統計局的職業前景手冊(OOH)去確定該申請職業是否符合〈移民和國家法案〉(INA)所定義的特殊職業。職業前景手冊(OOH)列出各種職業的就業要求、現行工資、發展前景及其它資料。如果所申請的職業沒有列在手冊中,則裁決官可咨詢其它權威來源去決定是否被申請的職業符合成為特殊職業(例如參照各州証書委員會)。如有多個權威來源存在,則裁決官會考慮所有証據和來源,然後決定該申請人是否符合特殊職業資格。

如申請人擁有職業執照
擁有州內有效健保職業執照且有雇主雇佣的申請人將被視為符合條件去申請特殊職業的H-1B工作,裁決官無須再作進一步調查。但是,外國人士仍需提供CGFNS的証書或者有其它類似機构的証書來証明其資格符合美國同類行業的標准而且其英語的程度符合職業所需。
對那些擁有不受約束執照服務於健保行業的申請人,如其申請符合其它批准條件,則裁決官應批准其H-1B申請為期三年時間或根據勞工條件申請書(LCA)所允許的最長時間。該移民局備忘錄特別指出當為這類不受約束執照設定批准有效期時,其續約期不應該在其考慮范圍內。同時,如果申請人擁有受限制的執照,他則只會被批准一年執業期限或者至執照到期日,兩者之間可選擇期限較長的那一種。
如申請人無擁有任何執照
通常,健保人士必須擁有本州的專業執照才能做該類工作。但是,亦有某些州或健保職業委員會拒發執照給予未獲合法工作身份(如H-1B)或社安號碼的申請人。如此情況將使申請人陷入如‘先有雞抑或先有蛋’的困境,因為沒有執照的申請人是無法申請合法身份和獲取社安號碼。為解決此困境,該備忘錄提議裁決官首先要弄清獲取本州健保職業執照的條件(包括學位証書),以此決定申請人是否符合擁有執照去做這類工作的條件。如果裁決官無法決定,則可發出要求証據的信函(RFE)給雇主,要求雇主根據該州獲取執照的條件來提供相關的証據;還有,申請人亦必須証明自已曾按照州或地方法律試圖獲取其執照,但沒有獲得州委員會批准的原因:或是由於無法獲得所需的社安卡、有效的移民文件,或是沒在美國居住。
裁決官如果收到所有要求補充的文件後,確認申請人符合H-1B資格,則可批准他為期一年的H-1B申請。要注意的是H-1B之批准無關認可州的執照批准。移民局備忘錄強調這僅是一種方式去促進州或地方發証當局給予提供充足証明的這類外國人士發放執照。對這類案件,任何要求延期身份的人士必須遞交証據証明申請人已獲得該州有效的不受約束執照并准備在此工作。如果沒有一個有效的不受約束執照而遞交延期申請,其H-1B延期申請將會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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