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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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1, 2010

移民局抽查25,000個H-1B工作場所

移民局抽查25,000個H-1B工作場所

移民局已計劃在所有僱佣H-1B人士的公司中對25,000個工作場所進行抽查。該計劃是由移民局局長Alejandro Mayorkas上個月寫信給國會議員Charles Grassley時透露的,信的內容提到:對工作場所的造訪和核實計劃早在7月份已開始了對H-1B申請合法性進行核實。造訪工作場所的目的是為了查明〝是否僱佣的場所實質存在和是否受益人被受僱在實際指定的地點、履行所描述的職責和支付在申請時所寫明的工資。〞
在2009年12月21日,移民局宣佈2010財政年度的65,000個H-1B名額已經全部用盡,另一個專為高學位而設的20,000個簽証名額亦早已用盡。一些熟悉移民方面的專家對增加工作場所調查的做法給予的解釋是歸結於H-1B簽証重新熱絡起來。雖然這種解釋有些道理,但這種抽查實際上是不斷進行中。每遞交一個新的H-1B申請,僱主請願人就必須支付500元預防欺詐和監別費,這個費用被用作建立和支援一個屬移民局管轄叫欺詐監別和國家安全(FDNS)的組織。該組織同時聯合其它一些政府機構包括勞工部和美國律師辦事處來一起履行對H-1B和其它有關規定的任務。
值得注意的是,2010年被列入檢查的數目相當之大,幾乎等於去年撿查數目的5倍之多。一些被選中抽查的原因是被怀疑欺詐;其它則是被抽樣選中。H-1B僱主應該再撿查一下他們為H-1B人士遞交的H-1B文件以確信他們是完成依照規定辦事。他們必須保留所有被要求的文件在檔案上,包括:H-1B請願書、勞工條件申請、工資備忘錄、工資單記錄和其它被要求的文件。僱主亦必須支付H-1B僱員他們在請願書中答應的工資數目并且資料存檔保留。工作時間和條件亦必須與H-1B請願書中所答應的一致并且不會造成對美國工人的影響。一個普遍會犯的技術性錯誤是僱佣的地點。很多H-1B請願人是為那些IT顧問人士遞交申請的,顧問生意本質上要求工人在不同的地點工作,僱主必須確定實際工作地點與他們在請願書上所列的地點一致;假如有不同,僱主應該盡快遞交一份修正勞工條件申請和/或者H-1B請願書。
另外,在2009年11月,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宣佈他們亦向一些負責有關國家基礎結構的僱主發出1,000個檢查和罰款通知以整肅他們僱佣無身份的工人和沒有恰當填寫I-9表格。這些工作場所審核和撿查不是好一般的事件。違規者的罰款包括欠薪罰款、處予罰金和其它民事訴訟。如果欺詐和其它更嚴重的非法行為被發現,僱主會面對刑事起訴。因此,僱主要十分重視這些檢查和問題并按法令辦事。他們應該尋求有能力的移民律師幫助以保証得到正確的法律意見。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yim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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