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為了讓有意前來參與文化交流計畫的外國人, 以交流訪客身份進入美國而設立J-1 簽證分類。J-1 簽證一些常見用途包括教學、 研習、 觀察、 進行研究、 諮詢、 展示特殊技能,接受培訓,或接受畢業後醫學教育或培訓等等。美國國務院指定某些公共和私人的實體,作為交換贊助商進行交流訪問學者計畫。交換訪客的例子包括: 教授或學者,研究助理,學生,受訓者、 教師、 專家、 保姆/換工、 營地輔導員等。申請人需遞交表格 DS-2019 (以前稱為 IAP 66) 從主辦單位獲取交流訪客身分的資格證書。
參與交流訪問學者計畫, 包括文化和知識交流等計劃有很多優點。 J 簽證分類與 H-1B簽證分類不同的是它沒有數量上限。不過,對於某些 J-1 的訪客,他們是受移民法212(e) 部分外國居住要求所限。如果一個外國人是受這項規定,那麼在允許其美國的移民身份更改為另一種分類, 或申請重返美國的簽證之前,她必須先返回他們的原藉國或最後居住地的國家住滿兩年。欲獲得這項規定的唯一例外, 就是根據移民法212(e) 部分去申請豁免。這種豁免申請有六個類型。在2010年財政年度,被授予和否定的申請個案分類列表如下。數字顯示"無異議”聲明是最普遍的豁免類型,而政府機構(IGA)關注的豁免則享有最高的授與率。
豁免類型 | 授與 | 否定 | 總數 |
"無異議" 的聲明 | 4,786 | 155 | 4,941 |
有困難情況的豁免 | 213 | 65 | 278 |
迫害豁免 | 24 | 1 | 25 |
政府機構(IGA)關注的豁免 -醫師 | 70 | 0 | 70 |
政府機構(IGA)關注的豁免 - 其他 | 165 | 6 | 171 |
國家衛生署 | 829 | 0 | 829 |
總數 | 6,087 | 227 | 6,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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