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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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ugust 21, 2012

USCIS從8月15日起開始接納“延緩行動”申請書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宣佈從2012815日起開始接受“延緩行動的申請書。此項“延緩行動”是國安局秘書長在615日時頒佈的,目的是讓那些從小就來美國並沒有合法身份的年輕人申請在美國逗遛與工作。

申請此項“延緩行動”的方法是必須填妥USCIS最近頒佈的I-182D表格。合資格的申請者也必須遞交所有相關文件以及證據以證明他們的資格。如要符合此項計劃裏的“兒童時期來美”資格,申請者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        截至2012615日前是31嵗以下;
·        16嵗以前抵美;
·        2012615日以前非法入境,或者合法身份在2012615日前已期滿;
·        2007615日以來連續在美國居住;
·        2012615日時身在美國,而且在遞交請願書時也身在美國;
·        正在求學中、或已高中畢業、或擁有高中同等學歷證書、或是美國海岸警衛隊或武裝部隊的光榮退役軍人;以及
·        沒有犯過任何重刑罪案,嚴重的輕刑定罪,三項或更多輕刑定罪,並且不對國家安全或公衆安全有構成威脅。

每個案件都會被逐案審查。“延緩行動”是一項酌情判定延緩某人被遞解境的檢察酌處權法令。大量的文件如護照、I-94表格、學校記錄、工作記錄、醫療記錄、軍事記錄、宣誓聲明等等都必須上繳以證明申請者的資格。申請人應找有經驗的律師幫忙申請,以策安全。

若那人的“延緩行動”申請被批准了,他在兩年期限以内不會被遞解出境並可續期。而且,那人也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證以便可以在美國合法地居住與工作。但是,申請者必須清楚了解到“延緩行動”並不會賦予合法永久居民身份,即綠卡。

此計劃的申請費用為465美元。另外,USCIS也針對此計劃設立了專門網頁www.uscis.gov/childhoodarrivals 以便申請者可以從網上得知申請處理進展情況。本律師樓亦為客戶承辦“延緩行動”申請,收費合理,經驗豐富,服務全美五十州,若有興趣請來電查詢 732-632-9888 或電郵至info@szetolaw.com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yim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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