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Search This Blog (搜尋文章)

Tuesday, January 29, 2013

日式餐館L1A申請成功


根據移民局上訴委員會(AAO)最近的一項裁決,按照法律,L-1A跨國公司經理的下級主管經理不必自己一定是專業人士。 L1A簽證是跨國公司委派主管或高級經理來美國工作的一個重要工具。儘管L1A簽證通常被超大型跨國公司青睞,一些規模較小的公司也視L1A簽證為一個日趨重要的工作簽證,可以讓他們藉此達到在美國市場建立分支機構的目的。但是,規模較小的公司申請僱員來美工作常會遇到嚴格的審查,而且最終還往往難逃申請被拒的命運。最常見被拒的原因是審查官不相信僱員來美是從事L1A跨國經理/主管的職能工作。而且,尤為突出的是,申請L1A跨國公司經理的標準很高,並非可以輕易到達。

但是,最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下屬的移民局上訴委員會批准了一家日本餐館的L-1A跨國經理申請,儘管該申請先前已被移民局的加利福尼亞移民服務中心拒絕。

該案的申請人是一家日本餐館,有28位員工,2011年度度銷售額達到一百萬美元。餐館為受益人申請的餐館經理職位的第一個申請得到了批准,有效期一年。但是,延續僱傭關係的第二個申請被移民局加利福尼亞移民服務中心拒絕,理由是受益人餐館經理職位的工作職責沒有達到移民局官員的關於L1A跨國公司經理的簽證標準。

申請書表明餐館將繼續僱傭受益人從事餐館經理的工作,並兼有監督和培訓廚師和部門經理的職責,以保證餐館經營按照母公司的規定,步驟和要求的烹飪方式進行。餐館的行政框架圖上表明該餐館經理負責管理下屬3個部門,分別為行政,服務員和收銀,廚房和上菜。一位執行主廚兼經理助理負責管理兩名“風味廚師/實習生”,該執行主廚直接負責向受益人匯報日常工作。餐館的行政框架圖表明,一個“風味廚師”負責管理下屬壽司檔和吧台員工(共計9位)。另一個“風味廚師”則負責管理3位燒烤廚師,4位廚房廚師,和10位後勤人員,包括洗菜,切菜和領位等。

移民局加利福尼亞移民服務中心曾要求提供更多相關文件。作為答复,身為申請人的餐館提供了一份詳盡具體的說明,描述了受益人的具體工作細則,其中包含了8項職責分類,每一項又被分成更細緻的類別加以說明。申請人不僅在員工關係表上註明了每個員工的姓名,還單獨列出清單說明受益人下屬的每個員工的姓名,職務,工資和受教育程度。除此之外,申請人還提供了員工的最新的工資單,以證明名單上的員工確實在餐館工作。

但是移民局加利福尼亞移民服務中心官員仍然拒絕了該申請,理由是即使被雇用,受益人的工作職責也將不會主要在經理或主管方面。再者,因為受益人管理的下​​級主管經理並不是特定意義上的專業人士,所以受益人事實上成為了一個低級管理者,而不是一個符合L1A資格的高級經理。最後,移民局加利福尼亞移民服務中心官員認定受益人的具體工作不符合該類別簽證的要求,因為受益人很有可能會從與監管和經理職能不相符的日常非管理層的工作。

移民局上訴委員會最終作出裁定:一個高級經理的資格要求受益人的職責必須是負責監督其他主管經理,專業僱員,或者是管理該機構的一個主要功能。而且,受益人管理的下​​級主管不必一定是特定意義上的專業人士,這也不是受益人申請L1A簽證的必要條件。移民局上訴委員會同時認為:在提交的申請延期的文件中,已經有足夠的證據表明該受益人將會從事以管理為主的工作。也有證據表明受益人將監督一個有著多層管理框架的餐館,也會對餐館的日常經營做各種決定。申請人也證明了餐館已有的經營規模已經擴展到了一定規模,在應對餐館日常經營活動的同時,也已經使受益人從與簽證不符的日常工作​​職能中脫離出來。申請人遞交的材料也證明了受益人不僅有監督和控制下一級管理人員工作的的權利,而且還有決定員工人事關係的權利。所以,上述申請最終得到批准。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