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Search This Blog (搜尋文章)

Tuesday, June 24, 2014

申請TN簽證所需之文件

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最近公佈了其工作人員用來審查TN簽證的文件清單。 TN簽證類別是北美自由貿易協定(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greement)建立的,其目的是允許加拿大和墨西哥公民來美國從事專業崗位的工作。然而,與H-1B簽證程序不同,TN簽證的職位是預先規定的。

一般來說,墨西哥公民必須先申請簽證,才能進入美國。而加拿大公民則可以在A類入境口岸(Class A port of entry), 美國的國際機場或指定預先清關站(Pre-clearance station),直接要求作為TN專業人員,申請獲準進入美國。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的官員負責檢查TN簽證申請人的文件和其入境資格,他們有權力在入境口岸批准或拒絕TN簽證申請。因此,TN申請人提交適當和充足的文件來證明其資格,是非常重要的。

為了確保不同入境口岸的官員對TN簽證申請採取一致的判決標準,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近日公佈了其官員所採用的基本文件清單, 包括:1)加拿大國籍證明;2)職位聘用書, 列明:職位名稱,職位詳細描述,工資和福利,和僱傭期等; 3)申請人的資格證明文件,包括畢業證書,成績單,就業經驗證明和其他資格證明; 4)其他法定的證明,如:醫護人員需要提交的visa screen,州頒執照,豁免證明,等; 5)家屬需要提供的結婚證明,出生證明,收養文件和非加拿大國籍的家屬的TD簽證; 6)其他有關文件。

這個清單的目的是為了便利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的官員,根據申請人攜帶的文件證明,而作出決定。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的官員可以拒絕入關要求,或者在文件不齊全的情況下,要求補充文件。申請人可以在獲得額外文件後重新申請。這個補件清單會被記錄在案,以供官員在下一次重新審查時作參考。

有些申請人,在他們的TN入境申請被拒絕後,嘗試在另一個入境口岸重新申請,希望某一些入境口岸的官員會寬鬆些。這種想法是不正確的,原因有二。首先,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的系統會將申請人先前的入境申請記錄在案,所有的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的官員都能看到這個記錄。所以,嘗試在另一個口岸申請不會有什麼不同。其次,這樣在多個入境口岸申請的行為將被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官員看作是負面的, 可能會讓你更加難以獲得TN簽證。如果一個加拿大申請人能盡量坦誠,如:經常到同一個口岸入關,在正常辦公時間內申請,他獲得TN簽證的機率會更大。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