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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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December 21, 2015

使用過期綠卡旅行可以危害你的假期

在感恩節前夕,一個朋友打電話給我因為她在Santa Domingo機場遇到了“移民緊急情況”。她被拒絕進入多明尼加共和國,因為她的美國綠卡已經過期幾個月。雖然我能理解一個像她這樣忙碌的專業人士很容易忽視一些比如更新綠卡的小事情,但多明尼加機場的移民官員卻是堅決不肯讓她通過的。

我對我的朋友解釋說,這是另一國家的移民政策,我沒有太多可以做的,除了嘗試一下和對方移民官在電話上談一談。

在電話中我對多米尼加移民官禮貌地解釋,對美國而言,未能成功更換過期的綠卡只是技術上的違規。一個人不會僅僅因為她忘了更新過期綠卡而失去她的美國永久居民身份。事實上,美國移民官員不時允許使用過期綠卡的美國居民入境返回, 頂多給予一個口頭警告。可惜的是, 這個多明尼加移民官員告訴我, 儘管我說的情況可能在美國行得通但在他的國家卻不可以。

如果我的朋友是獨自旅行那麼情況還不至於這麼糟糕。關鍵她是和她全家人一起旅行並且其他人都已經是美國公民。他們原準備要一起去多明尼加共和國渡過一個家庭假期。

家屬希望移民官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允許我的朋友“假釋”一晚,這樣她就能在第二天獲得來自美國大使館的旅行信,以證明她的綠卡合法身份。但這個要求被拒絕了。我甚至於請求這個官員能讓我的朋友在機場的國際區域停留一晚,然後這個家庭可以在第二天替她拿旅行信。但這個移民官依然不肯讓步。

最終結果怎樣呢?這個家庭不得不在回航的飛機上度過了這個感恩節。

在1989年8月之後,美國的綠卡加插了10年的有效期。持卡人有責任要記得在過期之前6個月內更換新卡。如不更換新卡怎样?你可能不會因此被逮捕,您也可能還有機會返回美國,但其他國家就可能不會寬容。所以,不要使用過期的綠卡去國際旅行,因為你很可能會被遣送回家,而你也一定最不希望這種情況發生,就像我的朋友一樣!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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