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移民和國籍法”(INA)第287(g)規定, DHS可授權州和地方執法人員執行聯邦移民法律。根據287(g)規定的方案,一旦ICE和州或地方執法機構簽署了協議備忘錄,聯邦當局可授權給當地執法人員執行移民法。
雖然特朗普政府上任後強調要加強授權當地執法機構執行移民法,但實際上287(g)方案已經存在多年。不過,參與此方案的州政府或地方執法機構並不多。根據ICE網站,目前在全美中共有42個執法機構遍布於17州簽署了287(g)協議。ICE已經培訓和認證了1,822多名州政府和地方官員執行移民法。
大部分簽署協議的機構是由當地警長辦公室和監獄執法懲教機構簽署的。在ICE執法監督下,地方懲教人員接受了培訓,對具有刑事背景的外國人,進行強制執行遣返事項。
目前德州和北卡羅來納州最支持這個方案,各有五個執法機構簽署了287(g)協議。亞利桑那州,新澤西州,麻州和喬治亞州各有三個機構簽署了協議。如同預期,紐約市,洛杉磯,舊金山等大都市地區對該方案的支持最少。這些城市大多屬於
“庇護城市”,他們致力爭取保護無證移民的權利。
287(g)協議備忘錄規定該方案條款,授權範圍,監督結構,指揮管理體系等。參與287(g)方案的執法人員必須是美國公民,經過身家背景調查,並對現任職務具備經驗。此外,他們不應該有任何違規紀錄。他們還必須完成所有的培訓要求,包括為期四周的基本培訓計劃和一周的複習培訓計劃(每兩年完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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