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ecial Handling基本要求
移民法對大學教授聘用有特別的勞工認証手續, 這些Special Handling的基本要求如下:1. 外國教授必須是比其他應徵者更有資格;
2. 聘請大學必定使用了一個競爭性的招聘過程(Competitive Recruiting and Selection Process)來招聘適合的教授;
3. 大學必須在錄用外國教授十八個月內遞交Special Handling 勞工認証申請。
在2005年三月廿八日生效的新勞工認証法例(PERM)中,Special Handling 手續並沒有受到影響, 大學僱主可以繼續使用這些特別手續來招聘外國教授,最重要的是大學如已經使用了一個競爭性的招聘過程來聘請外國教授,這個大學僱主便不需耍再重新依照Perm 的慣例再此進行嚴緊的招聘活動,加長整個綠卡的申請過程。
第一個申請要求是外國教授必須比其化應徵者更有條件去擔任教職,大學僱主可以任意拒絕其他資歷較差的應徴者。這是因為國會有意招聘最頂尖兒的大學教師來教育美國學生。但另一方面,國會亦害怕大學會因為其它原因,例如羣帶關係及改治理由,聘請一些不是最有條件的大學教授。所以,第二個條件是要求聘請外國教師以前,僱主必需進行一個競爭性的招聘過程,來選擇合適的教師。
那麽,僱主如何証明它曾經合法地招聘過呢?大學僱主可以簽處一份文件述說招聘過程的大剛,一共有幾位應徵者和這些應徵者被拒绝的原因,重要的是文件必須指出外國教授如何比其他應徵者更適合這份教職,而不單是他的條件如何比其他人強。
另外,在大學裏的招聘單位或部門亦需要正式地準備一個結尾報告,宣報在這個競爭性的招聘過程的結果,是揀選了這位外國教師,在招聘材料方面,大學需要在一個全國性的專業雜誌中刊登一個廣告,把職位的招聘活動例如校內通告、工會團體通告、校園招聘會等,詳細例明。最後,校方亦需要簽處一份文件,來証明外國教授有足够的學歷和學術成就。(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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