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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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ly 21, 2014

永久居民的權利和責任(一)

一位外籍人士移民美國后,會拿到綠卡,即永久居民身份。 身為永久居民,表示您有新的權利和責任。您必須對美國持尊重和忠誠的態度,並且必須遵守美國的法律。

成為永久居民是一種授予的“特權”而不是與生俱來的“權利”。在特定的情況下,美國政府可以取消您的永久居民身分。如果您要在美國居住和工作,並希望有一天能成為公民的話,就一定要維持永久居民的身分。

您的權利和責任

在目前的永久居民身分下,您的所作所為會影響到您以後是否能成為美國公民。成為美國公民的過程稱為“入籍”。

身為永久居民,您有權利可以:在美國任何地方永久居住和工作;具有資格後,就可申請成為美國公民;為您的丈夫或太太以及未婚子女申請簽證來美國居住;如果您有資格的話,可取得社安金,生活補助金,聯邦醫療保險;在美國置產;在您所在州或領地申請駕照;在特定的情況下離開和返回美國;到公立學校和學院上學;加入美國國軍的特定部門;只要州或地方政府沒有限制的話,您就可以購買或擁有槍械;等等。

身為永久居民,您的責任是要:遵守所有的聯邦,州和地方法律;繳納聯邦,州,和地方所得稅;如果您是18到26歲之間的男性的話,需​​向“兵役登記局” (美國國軍)登記;維持您的移民身分;隨身攜帶您的永久居民身分證件;每次搬家後十天內,上網或以書面方式將您的地址通告“國土安全部”。

永久居民會拿到一張“永久居民卡”(I-551表),可做為他們在美國的合法身分證件。有些人把這張卡稱為“綠卡”。如果您是18歲或18歲以上的永久居民,一定要攜帶您的移民身分證件。如果移民官員要求查看的話,您一定要出示此證件。您的卡的有效期是10年,到期之前一定要更換。您應該用I-90表來申請更換或更新您的“永久居民卡”。

您的“永久居民卡”證實您可在美國居住和工作。您也可以用您的“永久居民卡”來再次進入美國。身為永久居民,如果您在美國境外居住超過12個月的話,您就需要出示其它的文件才能以永久居民的身分再次進入美國。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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