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Search This Blog (搜尋文章)

Monday, December 29, 2014

EB-5投資移民欺詐警戒

鑑於越來越多的EB-5投資移民案件涉及欺詐和非法行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近日發出欺詐警戒,以幫助未來的外國投資者發現潛在的欺詐或非法投資移民活動。要點總結如下:


1)驗證由美國移民局制定的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外國投資者EB-5很多使用投資區域中心。投資者應該訪問美國移民局網站,並仔細閱讀指定書(designation letter),來確認區域中心的當前指定。僅僅因為區域中心被指定,並不意味著移民局批準了該投資。


2)要求區域中心提供所有文件的副本:投資者應獲得初始區域中心的申請表格(表格I-924),以及提交給美國移民局的年度補充表格(表格I-924A)的副本。這些文件的內容應與區域中心的宣傳資料一致。如果該區域中心未能提供這些文件,投資者應該對其合法性提出紅色警告。

3)要求書面形式的投資信息:同樣的,投資者應該從簽發人處獲得所有投資約定的副本,並應能夠詢問有關投資約定的任何問題。除非和直到所有問題都被滿意回答,投資者才能決定投資。

4)不要相信“中間人”,尋求獨立意見:很多投資者只和中間人或代理人打交道,甚至不知道他們投資在哪裏或究竟把他們的錢投資給誰。區域中心往往由不同的人員推廣,如代理,顧問,律師等。 外國投資者需要弄清,到底是什麼費用,傭金,獎勵支付給這些推廣人員。不要基於這些代理人的言語和承諾投資,應聘請自己的專業人員來調查和投資項目和區域中心。

5)簽證或綠卡承諾:如果外國投資者做出風險投資並在美國創造就業機會,EB-5項目將允許他們“申請”有條件綠卡。沒有人能夠對於批準做出任何保證。事實上,那些廣告,諸如保證和承諾簽證或綠卡被批準,或者投資者有多快可以獲得綠卡,往往是欺詐的跡象。

6)承諾高投資回報:所有的投資工具都受市場風險制約。任何投資回報率承諾都是欺詐的跡象。

7)其他風險:如果涉及貸款,投資者要認真檢查貸款文件和所涉及的抵押物。很多投資是由SEC或州政府監管並必須登記的。小心未註冊的投資和無證銷售。一些EB-5區域中心的投資,通過由同一组人所管理的不同的公司層構成;在這樣的情況下,可能有利益衝突的問题,投資者應特別小心。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