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Search This Blog (搜尋文章)

Tuesday, March 10, 2015

美國永久居民跨國旅行所需的證件

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外國人成為美國永久居民。這些永久居民或綠卡持有人,在他們到達美國之後不久,經常因私人或工作原因,需要跨國旅行。有些人可能需要照顧他們年邁的父母;其他人可能需要在他們的原住國出售其資產或處理其生意。這些新的居民常常對需哪些證件可以到海外國家旅行有疑問。

美國境外旅行所需的證件
一般來說,合法居民需要持其國籍國的有效護照前往其他國家。有效護照是指,它必須沒有被取消,並至少還有六個月或更長時間有效。對於那些沒有有效護照的個人(如受庇護者或難民),他們應該申請難民旅行證件前往其他國家旅行。此外,他們所要前往的國家也可能有其他的出入境口要求,如簽證。旅客可以向這些國家的大使館或美國國務院諮詢,以​​了解這些要求。

重新進入美國所需要的證件
對於永久居民(又稱合法永久居民,合法居民),他們在境外臨時旅行後重新進入美國時,需要出示本人有效的,未過期的​​永久居民卡(或“綠卡”)。在抵達入境口岸後,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CBP)官員將檢查其永久居民卡及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如護照,外國人身份證卡或美國駕駛執照等,來確定他們是否可以進入美國。

永久居民在離開美國境後會失去綠卡嗎?
通常情況下,永久居民被允許在美國境外作短期旅行。但是,如果CBP官員確認該永久居民並不打算在美國永久居住,那麽此人可能會被認為已放棄其永久居民身份。總的原則是,如果一個居民離開美國超過一年,那麽CBP官員可以認為,此人已放棄其綠卡。有時短暫頻繁的旅行也可以被作為此人放棄其永久居民身份的證據。最後,DHS或移民法庭將綜合各種因素,如家庭和社區的關係,工作經歷,個人收入稅,銀行賬戶,保險單據等,來確定此人是否放棄綠卡。

要離開美國超過一年怎麽辦?
那些必須離開美國一年以上的永久居民,應先填寫I-131表格,申請返美證。一般來說,離開美國之前申請返美證,可以確保該永久居民或條件永久居民在長期國際旅行後,再次進入美國。但是如果他/她有其他不允許入境的情況,獲得返美證也不能保證此人再次進入美國。如果你不確定你的情況,那麽在安排旅行計劃之前,先諮詢一個有經驗的移民律師將是非常重要的。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