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 (Google),雅虎 (Yahoo),特斯拉 (Tesla) - 這些公司有什麽共同之處呢? 答案是他們都是由海外移民創立的美國公司。事實上,最近的調查表明,2010年列入財富雜志前500強的企業,有超過40%是由移民或其子女創立的。 最近,美國移民局提出一項新的規定,允許某些國際企業家許暫時進入美國("假釋"),以使他們可以開始在美國發展他們的生意。
美國移民局指出,長久以來,從主街到硅谷,美國經濟始終得益於移民企業家的貢獻。該提案,一經最終決定,將爲符合條件的外國企業家擴大移民選擇,這樣可以創造工作機會,吸引投資,在美國產生利潤,從而促進經濟的發展。
該提案允許國土安全局(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利用現有的法定自由裁量權來假釋初創公司的高級主管。因爲他們已經顯示出擴大經營和創造就業機會的巨大潛力,將會爲美國帶來豐厚的利益。根據該提案,國土安全局將可以酌情假釋符合資格的初創企業家:
- 擁有初創公司15%以上的股權,積極參與企業的經營,并擔任核心角色;
- 其初創公司在過去的三年中成立于美國; 和
- 有證據表明,其初創公司顯示出快速增長和創造工作機會的巨大潛力:
根據該提案,企業家可能被授予初次不超過兩年的在美居留權,來管理和發展他們的公司。當企業家和他們的初創公司持續帶來重大的公衆效益,例如大量資本投入,利潤,和提供就業機會,他們才可能被考慮獲得再次假釋(不超過三年)。
但是在5年的暫留期間內,如果符合條件,這些移民企業家還可以申請其它非移民簽證身份或合法永久居留權(綠卡)。但是,由於他們的假釋身份,他們必須先離開美國,在海外獲得簽證之後,才可能重新進入美國。
這些移民企業家的配偶和子女也可以申請假釋身份進入美國。國土安全部還提議允許在本規定下企業家的配偶可以申請工作許可。
這些移民企業家的配偶和子女也可以申請假釋身份進入美國。國土安全部還提議允許在本規定下企業家的配偶可以申請工作許可。
提案在生效前會公佈在聯邦公報上(Federal Register),公衆在公告發佈后45天内可以發表意見。DHS在考慮公衆意見後才決定具體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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