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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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rch 3, 2021

拜登《2021年美國公民法》

由拜登總統牽頭的《2021年美國公民法》上週終於正式進到眾議院和參議院投票。這份提案總共有353頁,是一份涉及移民系統所有重點方面的改革計劃。  

提案中最有熱度的莫過於為無證移民提供成為美國公民機會的部分,另外提案中也有大篇幅提到改革合法移民的內容,以下是提案的一些總結:

  • 將以前沒有用完的移民名額重新放出給現在的家屬和就業移民申請者使用
  • 從前一年移民簽證名額中分配給直系親屬的部分不再從年額中扣除
  • 就業移民簽證的年額從140,000提高至170,000
  • 將永久性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重新分類為直系親屬從而讓他們不用受限於移民簽證年額
  • 就業移民主受益人的配偶和子女不再算作使用了就業移民的簽證名額(就業移民簽證名額數量會因此增加數倍)
  • 將簽證名額分配的國別限制從7%提高到20%
  • 取消對曾非法居留於美國的外國人的三年和十年不得重新入境的限制
  • 請願人或者主受益人死亡將不會再導致相關的移民申請因此終止
  • 美國公民的未婚夫(妻)和他們的未成年子女可以不經K-1或移民簽證的步驟直接提出調整身份(綠卡)申請。K-2身份的未成年人將不會再有超齡的問題。
  • 不論移民簽證種類,簽證申請人可以選擇保留使用他的所有申請中最早的優先日期(priority date)。因此,就業移民申請人可以保留使用早年提交過的家屬移民申請的優先日期
  • 從STEM領域獲得受認證的美國博士學位的申請人不受就業移民簽證名額的限制,意味著只要他們遞交申請就有立即可用的簽證名額。 
  • I-140已經被批准同時優先日期已經超過十年的申請人和他們的家屬也將不受就業移民簽證名額的限制,同樣意味著滿足條件的申請人及家屬將會立即有可用的簽證名額
  • 其他持有例如F-1、O-1、L-1等身份的申請人在勞工證或者I-140審理過程超過365天的情況下亦可以適用AC-21(美國21世紀競爭法案)的一年延期
  • 就業移民EB-3其他工人類別(培訓、教育或者工作經驗少於2年的沒有特殊技能的工作者)將會得到額外的30,000個簽證名額
  • 國土安全部(DHS)可以根據僱員的薪資水平分配H-1B簽證(與特朗普政府的工資分級計劃類似)
  • F-1將被轉化成允許有“雙重意向”的非移民簽證,因此F-1學生在申請簽證時將不用再證明自己有學成後回到原國家的意向
  • 允許H-1B工作者身份延期超過六年上限直到他們的調整身份(綠卡)申請開始在EB-1、EB-2或者EB-3類別下開始進行。如果H-4子女的H-4身份最初於他們18歲之前獲得,那麼他們將不會有超齡的問題。在申請人勞工證或者I-140申請遞交之日起就鎖定一同申請的子女的年齡,不再累積計算

該法案現在只是一個提案,還需參眾兩院先就最終版本達成一致才能送交總統簽名成為法律。由於各個移民問題都有不同的爭議,在最終版本出臺前預計該提案會有不小的爭議和改動。我們將會持續關注移民法改革的最新消息。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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