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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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February 3, 2026

2026年H-1B抽籤3月4日開跑


USCIS日前宣佈2027財年的H-1B年額抽籤將於2026年3月4日開始。USCIS今年對抽籤制度做出巨大改變,開始應用按工資等級的加權制度。以下是今年H-1B抽籤的關鍵時間線。


事項

時間表

僱主招聘人才,收集及評估僱主及僱員相關信息和文件

2026年1月至3月18日

僱主創建USCIS在線賬戶

進行中/現已開放 (僱主應盡早創建賬戶以作準備)

抽籤註冊開始

2026年3月4日 (東部時間中午12點).

抽籤註冊結束

2026年3月19日 (東部時間中午12點).

宣佈中籤結果

2026年3月31日前

遞交H-1B申請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遞交申請窗口一般持續90天)

H-1B工作最早可以開始日期

2026年10月1日 (2027財年開始)


2027財年H-1B季的關鍵要求包括:

  • 按工資加權抽籤: 新的抽籤程序偏好高技術及高薪的人才。新制度下,工資水平到達等級4的僱員將獲得四次抽籤機會,而工資水平1的僱員只有一次機會。

  • 抽籤費用: 僱主必須在抽籤註冊期間為每位受益人僱員支付$215美元的註冊費,不管中籤與否,該費用均不予退還。

  • 總統公告的10萬美元費用: 根據2025年9月簽署的總統公告,今年使用使領館程序的年額H-1B申請將需要支付額外的10萬美元費用。按規定,此費用一般不會應用到已在美國境內並申請身份變更(change of status)的申請。

  • 註冊窗口於3月4日方會開放:在註冊窗口正式開放前,僱主及律師皆無法輸入或提交任何註冊內容。


如往常一般,儘早準備與規劃是 H-1B 申請成功的關鍵。雇主與員工應與有經驗的移民律師合作,在註冊開始前就確認並處理案件中的任何潛在問題。在的新的薪資加權抽籤機制下,職位分類 (SOC Code)、預定工作地點及所提供的薪資等關鍵因素必須盡早敲定,任何錯誤或不正確的資訊都可能導致後續申請被拒絕或出現其他更嚴重問題。


H-1B申請季即將來臨,你準備好了嗎

 新年的歡慶還依然記憶猶新,一年一度的H-1B簽證申請季節已經快來臨了!在每年這段時間裡,我們都會接到許多來自美國雇主,外籍專業人士和學生打來的電話,詢問有關H-1B簽證事項。今年移民局首次推出先登記,再抽籤的分案, 在3月1日開始接受H-1B僱主的登記,因此,申請人現在便應該準備申請材料。



關於H-1B申請程序上和法律要求上的問題,應由有經驗的移民律師來處理。我們在這裡將和大家一起來復習一下H-1B簽證的基本組成部分,即: (1) 一個“專業職業”職位,(2) 一位合格的外國公民,以及 (3) 符合條件的美國僱主。

H-1B專業職業
H1B簽證類別是在1990年根據移民法創建的,適用於具有“專業職業”的外國工人和“傑出功績和能力”時裝模特使用。H-1B簽證申請大多數是由具有專業職業的外國工人提交的。 近年來大部分H-1B申請被拒的理由就是因為職位不夠專業性,也歸夠於美國移民政策的改變。

根據定義,專業職業是指一個需要掌握高度專業化知識體系的理論和實際應用的職位。這通常意味著,一個人需要具備學士或更高學位,才能進入該行業,專業職業的具體例子有:軟件程序員,工程師,研究人員,金融專業人士,會計師,牙醫等。其他領域,如營銷,管理學,語言學,教師等,也有資格被納入此類別,只要所涉及的職位滿足專業職業的定義。要確定一個職位是不是一個專業職業,移民局不光要看工作職稱,也會審查工作職責。因此,雇主明確規定工作職責是相當重要的。

外籍申請人的資格
外國申請人通常需要證明他擁有工作所需要的,等同於與職位相關的美國學士學位的學歷,才能被歸入H -1B專業工作者的類別。然而,申請人也可能通過獲得州政府頒發的工作執照(License), 來得到H-1B的資格。有時候,一個外國人可能擁有不直接與的H- 1B職位相關的學位。在這些情況下,申請人可以使用教育,培訓和經驗的組合來證明同等效力。對於某些特定的職業,多年累積的可靠的專業工作經驗也足以滿足H-1B申请的要求。

H-1B簽證的雇主
一般來說,任何具有合法聯邦稅號的美國雇主,都可以代表外國公民提交H -1B申請。雇主可以是獨資經營者,合夥人,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或任何其他合法的法人實體。自我僱傭(Self-employment)通常不能作為申請H-1B身份的基礎。但是,一個公司也有可能為他唯一的股東,也是唯一的僱員提出申請。一般來說,小公司和始創公司是需要拿更多文件來證明它們是符合H- 1B的申請條件。我們也有成功案例。

僱主還必須在"勞動條件申請"(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中證明:(1)持H-1B簽證的員工將被支付公平的市場工資,(2)持H-1B簽證的員工不會對其他工人的工作環境產生負面影響,(3) 在工作場所不沒有罷工,停工,和 (4) H-1B申請的通知已提供給工會談判的代表,或張貼於工作場所。

近日, “雇主與僱員”的關係問題成為H-1B簽證評審過程的關注中心。除了支付工資和發放津貼外, H-1B簽證的雇主必須證明它具有僱傭,終止,評估和控制員工的能力。一些IT諮詢公司和職業中介機構可能不能滿足這個要求具,因為他們的員工​​​​通常都不在雇主工作場所,而在異地客戶那裡。然而,通過精心的計劃和充分的文件記錄,證明有效的勞資關係,獲得H- 1B申請批准還是很有可能的。

結論
H-1B簽證今年將再次供不應求。因此,及早計劃,以確保完整,準確的H- 1B申請在中籤後可以準時提交,是非常重要的。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Wednesday, January 28, 2026

綠卡持有人注意:切勿登記選民或進行投票



選舉和投票在美國社會歷來是一項熱門議題,但作為在美國生活的外國公民需要注意,投票權並非所有人都具備,尤其是非公民和綠卡持有人。一旦不慎登記選民或參與投票,即可能面臨嚴重的移民後果,包括影響本身移民身份,甚至被放進遞解出境程序。

近期我們在實務中也見到一個案例,提醒所有綠卡持有人千萬需要注意自動登記的風險。一位綠卡持有人在申請入籍(N-400)時遭到拒絕,原因是移民局紀錄顯示其曾登記選民。事實上,這位申請人並非自願登記,而是在州車管局在其更新駕照時自動地通過電子方式為他進行了選民等級。除了不知情登記,更為重要的是這位申請人從未投過票,且持有來自選舉委員會(Board of Elections)出具的證明信,確認他並無任何投票紀錄。然而,即便是這樣非自願且從未參與投票的情況,仍被移民局作為理由拒絕其入籍申請。申請人甚至因此被放進遞解出境程序中。

這樣的情況顯示,即使是“不小心”或“被動”登記,也極有可能對移民身份造成重大影響,因此綠卡持有人應該儘早確認自己是否被登記為選民。一旦發現自己有被登記為選民,應該聯繫州DMV或是選舉辦公室取消登記,並且收集證據表明登記的行為只是無心之失。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應該及時聯繫有經驗的移民律師進行咨詢和商討。在美的外國人,尤其是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在進行各種證件更新或在車管局辦理業務的時候一定要分外注意所填的表格內容,千萬不能不看清文字就盲目勾選。不理解英文時一定要請英文能力好的親友同去,或是向工作人員要求多語言版本的表格進行業務申請。

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只要是在非公民的情況下進行了選民登記,國土安全部即會將此視為冒稱公民的行為。根據聯邦法律,非公民進行選民登記或非法投票屬於欺詐行為,任何人故意做出虛假陳述或聲稱自己是美國公民從而進行選民登記,或在任何聯邦、州或地方選舉中投票,將被處以罰款和最高1年的聯邦監獄監禁。 移民法也有相關規定,非公民違反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憲法條款、法規、條例等規定參與任何投票均會導致失去獲得綠卡的資格。

非公民自稱為公民的情況不但可能會令入籍申請被拒,更有可能導致遞解出境。申請人在進行入籍或綠卡申請之前應先向移民律師進行咨詢,了解案情以及準備好強而有力的回應是十分必要的。

Wednesday, January 21, 2026

近期移民政策更新:1/21起暫停處理75國移民簽證

美國國務院於2026年1月14日突然宣佈將出於“公眾負擔”審查的原因,無限期暫停來自部份國家的移民簽證申請。 受影響的國家總共有75個之多,此項暫停措施自 2026 年 1 月 21 日起生效。這項突發的變更可以說是近年來對合法移民最嚴格的限制之一,對於期盼團聚的家庭以及正在規劃美國未來的專業人士而言引發了不少焦慮和緊張的氛圍。


暫停簽證處理的目的是什麼?

根據由國務卿Marco Rubio指導的國務院官方聲明,此次暫停的目的在於全面重新評估現行移民簽證的審查與背景查核程序。此舉與“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規定的關切相關,旨在防止可能在入境後需要依賴公共援助或社會福利的外國人士進入美國。此項措施是2025年11月發佈的強調加強對移民申請人年齡、健康狀況、財務狀況及英語能力審查的延續。


哪些人會受到影響?

目前國務院尚未正式對外公布完整的受影響國家名單,但根據內部備忘錄及媒體報導,受影響國家遍及非洲、亞洲、中東及南美洲。據報導,名單中包含但不限於泰國、緬甸、阿富汗、俄羅斯、巴西、哥倫比亞等75個國家。目前中國及港澳台未被包含在名單中。

目前受政策變更影響的僅有“移民簽證”,即申請永久居留權(綠卡)的人群。非移民簽證,例如短期觀光簽證(B1/B2)、學生簽證(F-1)或商務簽證等目前尚未納入此次暫停審查範圍。

已實際持有已核發且有效簽證的旅行者或申請人預期不會直接受到簽證受理暫停的影響,但在入境口岸可能會面臨更嚴格的審查。


有意或正在進行簽證申請的申請人應該怎麼做?

若您或您的家人正從受影響國家申請移民簽證,我們建議採取以下行動:

不要恐慌,但務必迅速行動:若申請人在 1 月 21 日之前已有面談安排,請務必出席,並確保所有文件,尤其是財務擔保文件(如 I-864 表格)的完善與齊備。由於暫停政策的影響,面談結束後簽證不一定能進行核發,但是缺席面試會導致申請被拒, 後果嚴重。

檢視財務擔保資格:鑑於政策重點放在“公共負擔”疑慮上,必須確實確認擔保人能提供最少滿足最低收入要求的財力擔保。如果財力擔保方面有疑慮,一定要盡快尋找合資格的額外擔保人共同擔保。

諮詢專業法律顧問:政策環境每日都在變化。“暫停”處理並不一定代表案件被取消或拒絕,但申請人可能需要調整申請策略,或進行評估以確認申請是否符合特定例外情形(例如宗教少數族群或特定人道主義理由等)。

本事務所正即時密切關注政策變更的最新動態,並隨時準備協助客戶應對新的挑戰。我們致力確保每一份申請都完整、合規,並提供專業建議以提高成功機會。無論政策如何變動,我們都將陪伴您走過每一步,保障您和家人的移民權益。


(移民法律和政策瞬息萬變如果您對本文有任何疑問或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致電: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安排法律諮詢)

Wednesday, January 14, 2026

2026年二月簽證公告:就業移民EB-3排期前進





二月的簽證排期,家屬移民排期基本沒有出現前進。就業移民排期EB-3類別全球(除中國及印度)排期前進5週。

移民局(USCIS)2月將繼續根據遞交綠卡申請表日期接受家庭移民和職業移民類別的I-485身份調整(綠卡)申請。符合遞交資格的申請人可以開始準備申請。


 AD: 最終頒發綠卡排期             FD: 遞交綠卡申請表排期

家屬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D

11/08/2016

11/08/2016

11/08/2016

12/22/2006

03/01/2013

FD

09/01/2017

09/01/2017

09/01/2017

12/01/2007

04/22/2015

第二優先A

AD

02/01/2024

02/01/2024

02/01/2024

02/01/2023

02/01/2024

FD

01/22/2026

01/22/2026

01/22/2026

01/22/2026

01/22/2026

第二優先B

AD

12/01/2016

12/01/2016

12/01/2016

02/15/2009

 12/22/2012

FD

03/15/2017

03/15/2017

03/15/2017

02/15/2010

10/01/2013

第三優先

AD

 09/08/2011

09/08/2011

09/08/2011

05/01/2001

03/01/2005

FD

07/22/2012

07/22/2012

07/22/2012

07/01/2001

02/01/2006

第四優先

AD

01/08/2008

01/08/2008

11/01/2006

04/08/2001

07/22/2006

FD

03/01/2009

03/01/2009

12/15/2006

04/30/2001

01/15/2008


第一優先:公民之未婚子女 (每年約23,000個名額)
第二優先A:永久居民之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1歲以下並未婚)
第二優先B:永久居民之未婚子女(21歲以上)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的子女 (每年大約23,000個名額)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大約65,000個名額)


就業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D

C

02/01/2023

 02/01/2023

C

C

FD

C

08/01/2023

08/01/2023

C

C

第二優先

AD

04/01/2024

09/01/2021

07/15/2013

04/01/2024

04/01/2024

FD

10/15/2024

01/01/2022

12/01/2013

10/15/2024

10/15/2024

第三優先

AD

06/01/2023

05/01/2021

11/15/2013

06/01/2023

06/01/2023

FD

10/01/2023

01/01/2022

08/15/2014

10/01/2023

10/01/2023

其他工人

AD

09/01/2021

12/08/2018

11/15/2013

09/01/2021

09/01/2021

FD

12/01/2021

10/01/2019

08/15/2014

12/01/2021

12/01/2021

第四優先*

AD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FD

03/15/2021

03/15/2021

03/15/2021

  03/15/2021

03/15/2021

第五優先

AD

C

08/15/2016

05/01/2022

C

C

FD

C

08/22/2016

05/01/2024

C

C


第一優先:優先勞工 (特殊人才, 跨國公司主管/經理, 傑出教授/研究人員)
第二優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專業人士或出眾人才
第三優先:技術工人, 專業人員, 和其他工人(非技術勞工)
第四優先:特殊移民 (*特殊宗教工作者排期為不可用)
第五優先:創造就業人士(工作投資移民)


Wednesday, January 7, 2026

H-1B抽籤新規“拼工資”




美國國土安全部於2025年12月29日在聯邦公報發布了H-1B抽籤新形式的最終規則,這項新規將徹底改變H-1B抽籤程序。此規則將傳統的隨機抽籤改為加權選擇機制,優先選擇高薪和高技能的申請人。新抽籤形式於2026年2月27日生效,這意味著其會被應用到2027財年年額H-1B抽簽中。

從隨機抽籤到加權選擇

抽籤形式改變後,每個註冊不再隨機具有同等的中籤機會。中籤幾率將取決於勞工部(DOL)所劃定的工資等級。抽籤機會將按根據勞工部數據及受益人/申請人薪資等級依次進行分配,薪資等級4(最高級別)對應4次抽籤機會遞減到等級1(入門級別)對應的1次抽籤機會。

理論上,等級4申請人的中籤機率為等級1的四倍。若申請人可能在多個工作地點任職,雇主須確認各地點的薪資等級,並以最低等級作為抽籤權重依據。需注意的是,抽籤時使用的薪資等級可能與後續正式申請中LCA所列等級不同。

對擁有美國碩士或以上學位申請人的影響

加權機制同樣適用於美國碩士或以上學位持有者的額外20,000個名額。此類申請人仍將先參與碩士名額抽籤池,未中籤者再進入常規65,000名額池。

例如,薪資等級為3且持有美國碩士學位的申請人,將在碩士池中獲得3次抽籤機會,若未中籤,仍可在常規池中再獲得3次機會。

防止作弊的保障措施

為防止雇主刻意提高薪資等級以增加中籤率,新規引入多項限制措施, 其中包括繼續採用人頭抽籤模式,即無論有多少僱主為申請人/受益人提交抽籤註冊,同一申請人僅按照一份抽籤註冊(並會選擇其中薪資等級最低的一份)來進行抽籤。

另外對註冊時提供的信息也有要求。雇主必須在註冊階段就提供具體的工作類別SOC代碼(工作類別)、OEWS薪資等級以及具體的工作地點。移民局也會進行中籤或遞交正式申請後的核實,雇主必須提交證據證明註冊時所示的薪資等級是真實的。若被發現不一致或有不正當提高中籤幾率的行為,H-1B申請會被拒絕或撤銷。

提前準備是關鍵

新抽籤制度要求雇主在註冊前進行更嚴謹的準備。建議及早與移民律師評估,在3月註冊開始前即明確職位內容、SOC代碼、工作地點及對應薪資等級。上述信息一經提交即被鎖定,後續申請必須保持一致,以避免審查風險。雇主亦應保留充分證據,證明薪資數據與職位描述的合理性。

受益人方面,應確保身份持續有效,以便順利進行身份轉換;如需改走使領館程序,可能觸發高達10萬美元的附加費用。雇主與員工亦應預先準備對薪資、職位或工作地點變動的合理說明,以避免被質疑存在不實陳述。

此外,建議雇主同步審核公司內同類職位的整體薪資結構,以降低潛在的薪資不公平風險。

新政策無疑帶來不確定性與壓力。在加權抽籤制度下,審慎、全面且及早的規劃將成為成功關鍵。雇主與受益人應盡早諮詢具經驗的移民律師,為新政環境下的H-1B申請做好周全準備。


(移民法律和政策瞬息萬變如果您對本文有任何疑問或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致電: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安排法律諮詢)


Monday, December 29, 2025

特朗普金卡項目正式推出




特朗普總統於 2025 年 9 月透過行政令正式啟動了“特朗普金卡計劃”,該計劃為外國人提供快速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的途徑。該計劃自稱“以優秀人才為基礎”,旨在取代 EB-1A(傑出人才)和 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傳統以成就為重的證明標準,轉而依據申請人向美國國庫直接提供財務捐贈的方式作為資格評判。

申請門檻:金卡和白金卡

金卡項目取得居留權的途徑不再依賴於傑出成就,如同行評審論文或國際獎項,而是依靠申請者“對國家的無限制捐贈”。項目包含黃金卡和白金卡兩個類別。

黃金卡:個人和企業都可申請。獨立申請人若希望透過金卡計畫獲得綠卡,需先支付 1.5 萬美元申請費(費用不可退還),通過初步背景審查後,申請人需一次性、不可撤回地捐贈 100 萬美元。如果攜帶家庭成員,每位附屬成員(配偶或子女)都需額外提供 100 萬美元捐贈及 1.5 萬美元費用。

對於企業而言,企業黃金卡允許雇主以 200 萬美元的捐贈金額為重要高管提供綠卡擔保。企業金卡具有可轉讓性,若原員工離職,公司可將擔保名額轉給新員工,但新員工的擔保仍需單獨的1.5萬美元申請費用。

白金卡:金卡計劃包括一個尚待推出的白金卡類別,面向希望進入美國但不願承擔全球稅務負擔的超高資產者。參與者需提供 500 萬美元 的捐贈,可獲准每年在美國居住最多 270 天。白金卡的最大亮點在於擬議中的非美國來源收入免稅優惠。依照傳統規定,綠卡持有人無論實際居住地,均須就全球收入向美國繳稅;而白金卡項目則表示,將允許參與者在美國長期停留,而不觸發將其全球資產納入美國稅務範圍的實質居住測試。

潛在的法律與程序問題

儘管金卡在 TrumpCard.gov上有華麗的宣傳,但該計畫的法律效力仍不明朗。主要法律疑慮在於行政部門是否有權“出售”建立在申請人成就上的移民簽證。移民法(INA)對 EB-1A 和 EB-2 NIW 的定義依據特定標準,如“持續的國家或國際聲譽”或“符合國家利益”。行政部門能否透過將百萬美元捐贈視為專業成就的替代,來改寫法律這一本應是國會專屬的範疇仍屬疑問。另外白金卡提出的稅務優惠也需國會修改稅法才能實施。

因此,金卡計劃可能遭到無法負擔高額費用的 EB-1A 和 EB-2 NIW 申請者提起訴訟,甚至EB-5投資移民申請人也可能提告。若如此,相關的金卡申請可能會被凍結或暫緩審理。與 EB-5投資移民項目不同,EB-5資金屬於“有風險但理論上可退回”,而黃金卡要求的是不可撤回並不限用途的捐贈,且費用無論案件結果如何,基本不可退還。

申請人是否應該現在馬上行動?

對於那些資歷處於EB-1A或NIW邊緣的申請者,若有100萬美元可支配資金並願意冒險以換取立即審核的機會,金卡計劃可能是一個解決方案。但現在是否應立即參與黃金卡計畫,實屬個人決定。申請者應知道的是,黃金卡並未創造新的簽證類別,而是使用現有的 14 萬個年度就業類配額。如果黃金卡批准量過高,可能會加劇傳統以成就為基礎申請者的簽證排隊情況,以造成更多的案件擁堵(backlog)。有興趣的申請人應及時聯繫有資質的移民律師,做好相應調查和規劃。


(移民法律和政策瞬息萬變如果您對本文有任何疑問或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致電: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安排法律諮詢)



Monday, December 22, 2025

2026年一月簽證公告:就業移民排期前進



2026年1月的簽證公告出爐,所有國家/地區所有類別的職業移民優先日期排期均有所提前,家屬移民排期則沒有變動。

移民局(USCIS)將於2026年1月繼續根據遞交綠卡申請表日期接受家庭移民和職業移民類別的I-485身份調整(綠卡)申請。


AD: 最終頒發綠卡排期             FD: 遞交綠卡申請表排期

家屬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D

11/08/2016

11/08/2016

11/08/2016

09/01/2006

03/01/2013

FD

09/01/2017

09/01/2017

09/01/2017

09/01/2007

04/22/2015

第二優先A

AD

02/01/2024

02/01/2024

02/01/2024

02/01/2023

02/01/2024

FD

10/22/2025

10/22/2025

10/22/2025

10/22/2025

10/22/2025

第二優先B

AD

12/01/2016

12/01/2016

12/01/2016

11/15/2008

 12/22/2012

FD

03/15/2017

03/15/2017

03/15/2017

11/15/2009

10/01/2013

第三優先

AD

 09/08/2011

09/08/2011

09/08/2011

05/01/2001

03/01/2005

FD

07/22/2012

07/22/2012

07/22/2012

07/01/2001

02/01/2006

第四優先

AD

01/08/2008

01/08/2008

11/01/2006

04/08/2001

07/22/2006

FD

03/01/2009

03/01/2009

12/15/2006

04/30/2001

01/15/2008


第一優先:公民之未婚子女 (每年約23,000個名額)
第二優先A:永久居民之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1歲以下並未婚)
第二優先B:永久居民之未婚子女(21歲以上)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的子女 (每年大約23,000個名額)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大約65,000個名額)


就業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D

C

02/01/2023

 02/01/2023

C

C

FD

C

08/01/2023

08/01/2023

C

C

第二優先

AD

04/01/2024

09/01/2021

07/15/2013

04/01/2024

04/01/2024

FD

10/15/2024

01/01/2022

12/01/2013

10/15/2024

10/15/2024

第三優先

AD

04/22/2023

05/01/2021

11/15/2013

04/22/2023

04/22/2023

FD

07/01/2023

01/01/2022

08/15/2014

07/01/2023

07/01/2023

其他工人

AD

09/01/2021

12/08/2018

11/15/2013

09/01/2021

09/01/2021

FD

12/01/2021

10/01/2019

08/15/2014

12/01/2021

12/01/2021

第四優先

AD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FD

03/15/2021

03/15/2021

03/15/2021

  03/15/2021

03/15/2021

第五優先

AD

C

08/15/2016

05/01/2022

C

C

FD

C

08/22/2016

05/01/2024

C

C


第一優先:優先勞工 (特殊人才, 跨國公司主管/經理, 傑出教授/研究人員)
第二優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專業人士或出眾人才
第三優先:技術工人, 專業人員, 和其他工人(非技術勞工)
第四優先:特殊移民
第五優先:創造就業人士(工作投資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