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 (732)-632-9888 Email: help@szetolaw.com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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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September 30, 2026

2026年十月簽證公告:中國EB2/EB3前進1年及2年3個月

 


作為2027財年的第一份簽證公告,十月份的簽證排期不少類別都因新財年可用簽證名額刷新而向前推進。其中,中國EB-2及EB-3的遞表日期排期分別出現1年及2年3個月的推進。但為了平衡分配及案量,全球其他國家(中國及印度除外)的EB-2及EB-3在10月也將出現排期。

移民局在十月將按照遞表日期(表B)接受親屬移民及就業移民的調整身分綠卡申請。由於中國EB-3排期前進迅猛,具備較早EB-2優先日期的申請人可以考慮降級(Downgrade),以爭取更早提交綠卡申請的機會。


AD: 最終頒發綠卡排期             FD: 遞交綠卡申請表排期

家屬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01/22/20

F:02/01/20

A:01/22/20

F: 02/01/20

A:01/22/20

F:02/01/20

A:09/08/08

F:12/01/08

A: 11/01/13

F: 04/22/15

第二優先A

A:09/22/26

F: 現有名額

A: 09/22/26

F: 現有名額

A:09/22/26

F: 現有名額

A:03/22/26

F: 現有名額

A: 09/22/26

F: 現有名額

第二優先B

A:08/22/19

F:09/01/19

A:08/22/19

F:09/01/19

A:08/22/19

F:09/01/19

A: 05/15/10

F: 03/22/11

A: 10/01/13

F: 10/01/14

第三優先

A: 10/22/14

F: 11/01/14

A: 10/22/14

F: 11/01/14

A: 10/22/14

F: 11/01/14

A: 07/01/01

F: 12/01/02

A: 07/22/06

F: 10/22/06

第四優先

A: 10/22/11

F: 11/01/11

A: 10/22/11

F: 11/01/11

A: 12/15/06

F: 02/01/07

A: 04/22/01

F: 04/30/01

A: 05/15/08

F: 03/22/09


第一優先:公民之未婚子女 (每年約23,000個名額)
第二優先A:永久居民之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1歲以下並未婚)
第二優先B:永久居民之未婚子女(21歲以上)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的子女 (每年大約23,000個名額)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大約65,000個名額)

就業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A: 07/01/23

F: 07/01/24

A: 02/01/23

F: 07/01/24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第二優先

A: 01/01/25

F: 03/15/26

A: 10/01/21

F: 01/01/23

A: 11/01/13

F: 01/15/15

A: 01/01/25

F: 03/15/26

A: 01/01/25

F: 03/15/26

第三優先

A: 05/15/24

F: 08/01/24

A: 01/08/22

F: 04/01/24

A: 01/01/14

F: 01/15/15

A: 05/15/24

F: 08/01/24

A: 08/15/23

F: 01/01/24

其他工人

A: 01/01/22

F: 06/01/22

A: 10/01/19

F: 10/01/19

A: 01/01/14

F: 01/15/15

A: 01/01/22

F: 06/01/22

A: 01/01/22

F: 06/01/22

第四優先

A: 12/15/22

F: 01/01/25

A: 12/15/22

F: 01/01/25

A: 12/15/22

F: 01/01/25

A: 12/15/22

F: 01/01/25

A: 12/15/22

F: 01/01/25

第五優先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A: 12/01/16

F: 03/01/21

A: 12/01/23

F: 05/01/24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第一優先:優先勞工 (特殊人才, 跨國公司主管/經理, 傑出教授/研究人員)
第二優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專業人士或出眾人才
第三優先:技術工人, 專業人員, 和其他工人(非技術勞工)
第四優先:特殊移民 
第五優先:創造就業人士(工作投資移民)*第五優先除非預留(unreserved)類別外全球均有名額


(移民法律和政策瞬息萬變,如有需求,請致電本所: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安排正式預約法律諮詢。)  

Wednesday, September 23, 2026

中國實施新的出境入境管理規定

中國新的《國務院關於出境入境管理的規定》已於2026年9月15日正式施行。該規定以國務院令第841號公布,作為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的配套行政法規。

新規定涵蓋中國公民出境安全、限制出境的適用情形、出入境申請的核實程序,以及出入境中介服務機構的管理。此外,規定亦包含適用於外國人申請進入中國的若干條款。

據稱,新規定建立中國公民出境安全風險防範制度。中國外交、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及駐外外交機構,應根據有關國家或地區的戰爭、武裝衝突、社會治安、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傳染病疫情及其他安全情況,及時公布境外安全提醒和旅遊目的地風險提示。

移民管理機構在受理和審批出入境證件申請,以及實施出境邊防檢查時,可以提醒準備前往高風險地區的公民謹慎出行。對於準備前往最高風險等級地區,或者嚴重危及人身安全事件頻繁發生地區的公民,相關機構在必要時可以勸阻其前往。

核實出境目的

申請出境、入境、停留或居留的人員,必須提供真實及合法的申請理由。移民管理機構和簽證機關在核實申請人的身分及申請事由時,可以詢問有關情況,並要求申請人提供文件、資料、電子數據或其他相關資訊。

為申請人出具邀請函或其他證明材料的個人和機構,亦須確保內容真實,並配合有關部門核實資料。如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或作出虛假陳述,移民管理機構或簽證機關可以拒絕簽發出入境證件,或不准其出境或入境。

新增或明確限制出境的情形

新規定列明數種可以限制中國公民出境的情形。

  • 中國公民如因騙取出入境證件或非法出入境而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移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違法情形及預防違法犯罪的需要,決定自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內不准其出境。
  • 中國公民如在境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並危害中國的國家安全和利益,在其回國後,可以被限制出境六個月至三年。此項決定可由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作出;經駐外外交機構等核實後,亦可由當事人在中國境內住所所在地的省級人民政府作出。
  • 中國公民如違反出口管制或技術進出口管理等規定,並可能危害中國的產業安全或技術安全,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可以決定不准其出境。對於此類限制,新規定並未訂明統一的最長期限。

限制出境的通知

作出限制出境決定的機關,一般應以書面方式告知當事人有關事實、理由、法律依據及可採取的救濟途徑。

然而,如果通知可能影響國家安全或刑事案件偵查,決定機關可以不事先告知當事人。移民管理機構執行限制出境決定時,應按照決定機關通知的內容告知當事人。

嚴厲管理出入境中介服務

新規定同時對提供出入境政策諮詢、證件代辦、手續辦理及其他相關服務的機構和人員建立備案管理制度。

相關機構須向所在地的移民管理機構備案,並配備合資格人員、適當資金和營業場所,以及建立資料保存、數據安全、人員培訓和合規管理制度。在新規定施行前已經從事相關服務的機構和人員,一般須於規定施行之日起90日內辦理備案。

中介機構不得發布虛假資訊、進行誇大或誤導性宣傳、協助提交虛假材料、違規辦理出入境證件、非法披露個人資料、超越備案範圍經營,或組織及協助他人從事跨境違法犯罪活動。

境外企業和機構不得直接在中國境內提供出入境中介服務。不過,在中國依法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以及港澳台投資企業或機構,可以依照相關規定提供此類服務。

新規定並未要求所有中國公民在出境前普遍取得額外批准。其主要內容是建立新的申請核實程序、明確若干限制出境的情形、以及規範出入境中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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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September 16, 2026

違法選民登記及投票後果嚴重

隨著2026年選舉季臨近,移民——尤其是合法永久居民(綠卡持有人)以及其他非美國公民——應特別注意選民登記及投票問題。在這方面犯錯,其後果會非常嚴重。

基本規則很明確:非美國公民一般不得在聯邦選舉中投票,而新澤西州和紐約州目前也要求選民必須是美國公民。 然而,如果非美國公民在辦理駕照相關手續時被錯誤登記為選民、在未完全理解內容的情況下簽署選民登記表、收到郵寄的選舉資料,或者實際投下選票,相關法律問題便可能變得相當複雜。

視乎實際發生的情況,這些問題可能影響移民申請綠卡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的資格,在某些情況下甚至可能導致遞解出境及刑事檢控。

選民登記、聲稱美國公民身分及實際投票是不同的問題

第一,非美國公民如果明知自己沒有資格,仍故意登記成為選民,即使從未實際投票,也可能屬違法行為。注意: 一個人的姓名可能因為不同原因出現在選民資料庫中,例如本人提交了登記申請、政府機構傳送了其資料、第三方代為提交,或者政府電腦系統發生錯誤。

第二,虛假聲稱自己是美國公民也屬違法行為。 選民登記程序通常包括有關美國公民身分的問題及聲明。錯誤勾選相關選項可能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包括可能永久喪失取得所有移民福利(例如綠卡和入籍)的資格。

第三,當事人是否實際投票? 如果非美國公民違反聯邦、州或地方的法律實際參與投票,一般可能構成不得入境或被遞解出境的理由,並且可能面臨刑事檢控。

受到新澤西州 MVC 系統錯誤影響的人應該怎麼辦?

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間,新澤西州機動車輛委員會(MVC)的一項軟件系統錯誤,導致大約6,600名已表明自己並非美國公民的人,其資料仍被傳送作選民登記用途。大部分受影響的選民登記其後已被刪除或拒絕並作進一步審查,但其中有數百名受影響人士曾經投票。

MVC表示,受影響人士可以要求取得一封個人化證明信,信中會列明當事人的姓名、地址,並附有MVC的印章/簽署,以確認當事人確實受到該軟件系統錯誤影響。

新澤西州亦建議,任何非美國公民如果認為自己被錯誤登記成為選民,可以聯絡新澤西州選舉局(Division of Elections)或所屬縣的選民登記主管,要求將自己的姓名從選民名冊中刪除。

在提交移民申請(例如調整身分申請或入籍申請)之前,如申請人涉及上述選民登記或投票問題,應先諮詢移民律師的專業意見。

選舉季期間非美國公民應注意的事項

非美國公民應注意以下幾項基本事項:

  • 不要只因為有人給你選民登記表,或者告訴你有資格投票,就登記成為選民。

  • 在簽署或以電子方式確認DMV及其他政府表格之前,務必仔細閱讀有關美國公民身分的問題。

  • 除非你確實是美國公民,否則切勿聲稱自己是美國公民。

  • 不要只因為收到選票、選民證或其他選舉資料,就參與投票。

  • 如果發現自己已被登記成為選民,或者曾經在選舉中投票,應取得相關原始紀錄並查明事情是如何發生的,並立即尋求法律意見。

總結

對移民而言,選民登記問題可能只是政府資料庫的行政或系統錯誤,也可能演變成嚴重的移民甚至刑事法律問題。兩者之間的差別取決於每宗個案的具體事實。

因此,在選舉季期間,非美國公民應格外謹慎:清楚了解自己所簽署或確認的文件內容;不要僅僅因為有人告訴你可以登記或投票便照做;如果對過往的選民登記、聲稱美國公民身分或投票紀錄存在任何疑問,應尋求合資格律師的專業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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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September 9, 2026

F/J新規9/15生效;研究生最后轉校轉科機會

F/J新規下週開始生效

早前在留學生群體中掀起熱議的學生簽證新規將於下週二9月15正式開始生效,新規最大的變化就是取消F、J和特定I類簽證身份的D/S停留期限,將留學生的在美停留時長改為固定期限。新規生效後新入境的學生將獲得有明確到期日(Admit Until Date)的I-94,學子們一定要注意同時核對護照、F-1簽證、I-20以及I-94,並在每次出入境前都再次複查身份到期日期。

另外新規也對學生轉校及轉學習方向/專業作出嚴格限制,尤其對於研究生階段的留學生,新規實施後課程期間基本不能改變最初申報的學習目標或隨意轉專業或轉校。另外,留學生原則上僅限繼續攻讀更高教育階段的學位,而不能再完成一個學位後降級重讀,或攻讀“二碩”。

雖然現在距離新規實施僅有一周之遙,但有意在美深造或調整學業規劃的留學生應把握最後的黃金時間。如果目前有入學、轉校、更換專業或申請「二碩」的打算,務必立即採取行動,與就讀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DSO)保持緊密聯繫,全力爭取在9月15日新規正式實施前完成相關手續。


國土安全部提案限制特定類別EAD授權

2026年6月5日,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發布了新提案,旨在大幅限制移民局(USCIS)向多類別非移民簽證持有者授予裁量性工作許可的權力。根據DHS的說法,該提案旨在透過將裁量性工作許可限制在國會明確授權或設想的類別內,使工作許可法規與移民法更加一致。若按照提案最終定案,該規則將取消或對一大部分的在美外籍人士的工作許可授權增設限制。

該擬議規則主張,現行法規已將裁量性工作許可的授權擴大到超出國會在移民法中設想的範圍。就實際層面而言,DHS提議應僅在《移民與國籍法》明確授權的情況下保留工作許可,而應取消或限制那些主要透過機構法規而非明確法定授權而存在的類別的工作許可資格。

提案明確提到了三個類別:(c)(11)類別假釋入境者(parolee)、(c)(14) 暫緩遣返獲得者以及(c)(18)監督令(OSUP)獲得者。另外,提案中也明確表示限制的例外情形會適用於DACA、T簽證(人口販運受害者)及根據《禁止酷刑公約(CAT)》獲准暫緩驅逐出境的個人。


政策全面收緊:在美外國人士面臨的挑戰與應對之道

現屆政府正全面收緊各個戰線的移民與簽證要求,從留學生的停留期限到各類非公民的工作授權無一倖免。隨著政策環境日趨嚴格,未來恐將有更多限制性措施陸續出台。在美外國人士應做好心理準備,並在有疑問時儘早諮詢專業移民律師,確保自身權益在變局中不受影響,並隨時因應可能到來的各項政策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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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September 1, 2026

2026年九月簽證公告:2026財年可用簽證名額即將用盡

 

九月份簽證公告欄中的大多數排期日期保持不變。根據國務院的估算,某些職業移民類別的可用簽證名額可能會在九月底之前用盡。

然而,由於先前針對特定國家的旅行禁令和簽證發放暫停,海外領事館可能仍有相當數量移民簽證未被使用。由於當前財政年度即將結束,如果親屬移民名額在月底前未能用盡,這些可用名額將從十月(2027財政年度的第一個月)開始轉移至職業移民類別,這很可能會為十月的排期帶來一些進展。

我們將密切關注簽證排期的動向,以了解名額的最終分配情況。在此期間,可能合乎申請資格的申請人應提前做好準備,並聘請經驗豐富的移民專業人士,以此確保在優先日期排到時,就能完全做好提交身分調整(Adjustment of Status)申請的準備。


AD: 最終頒發綠卡排期             FD: 遞交綠卡申請表排期


家屬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01/22/20

F:02/01/20

A:01/22/20

F: 02/01/20

A:01/22/20

F:02/01/20

A:01/01/08

F:12/01/08

A: 05/01/13

F: 04/22/15

第二優先A

A:08/22/26

F: 現有名額

A: 8/22/26

F: 現有名額

A:08/22/26

F: 現有名額

A:08/22/25

F: 現有名額

A: 08/22/26

F: 現有名額

第二優先B

A:08/22/19

F:09/01/19

A:08/22/19

F:09/01/19

A:08/22/19

F:09/01/19

A: 02/15/09

F: 05/15/10

A: 06/01/13

F: 10/01/13

第三優先

A: 10/22/14

F: 11/01/14

A: 10/22/14

F: 11/01/14

A: 10/22/14

F: 11/01/14

A: 07/01/01

F: 07/15/01

A: 02/22/06

F: 08/08/06

第四優先

A: 10/22/11

F: 11/01/11

A: 10/22/11

F: 11/01/11

A: 11/01/06

F: 12/15/06

A: 04/08/01

F: 04/30/01

A: 08/22/07

F: 03/22/08


第一優先:公民之未婚子女 (每年約23,000個名額)
第二優先A:永久居民之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1歲以下並未婚)
第二優先B:永久居民之未婚子女(21歲以上)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的子女 (每年大約23,000個名額)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大約65,000個名額)

就業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A: 07/01/23

F: 12/01/23

A: 10/15/22

F: 12/01/23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第二優先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A: 09/01/21

F: 01/01/22

A: 無名額

F: 01/15/15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第三優先

A: 09/01/24

F: 現有名額

A: 01/01/22

F: 01/08/22

A: 01/01/14

F: 01/15/15

A: 09/01/24

F: Current

A: 08/01/23

F: 01/01/24

其他工人

A: 04/01/22

F: 08/01/22

A: 05/01/19

F: 10/01/19

A: 01/01/14

F: 01/15/15

A: 04/01/22

F: 08/01/22

A: 12/01/21

F: 08/01/22

第四優先

A: 12/15/22

F: 01/01/23

A: 12/15/22

F: 01/01/23

A: 12/15/22

F: 01/01/23

A: 12/15/22

F: 01/01/23

A: 12/15/22

F: 01/01/23

第五優先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A: 12/01/16

F: 03/01/17

A: 無名額

F: 05/01/24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A: 現有名額

F: 現有名額


第一優先:優先勞工 (特殊人才, 跨國公司主管/經理, 傑出教授/研究人員)
第二優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專業人士或出眾人才
第三優先:技術工人, 專業人員, 和其他工人(非技術勞工)
第四優先:特殊移民 
第五優先:創造就業人士(工作投資移民)*第五優先除非預留(unreserved)類別外全球均有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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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ugust 26, 2026

政府大幅提升H-1B費用至$103,265,同步大規模撤銷庇護申請者B1/B2簽證

川普政府為了為了進一步收緊移民管道,最近再次採取雙管齊下的措施,一方面提案增設H-1B 簽證申請費用,另一方面也同時籌備針對庇護申請者的大規模簽證撤銷計畫。

增設並提高H-1B 費用

2026 年 8 月 24 日,國土安全部(DHS)提出了一項新法規,意圖透過徵收約103,265 美元的額外費用來大幅提高美國僱主和僱員取得 H-1B簽證的成本。

政府先前首度嘗試利用高額H-1B附加費用排除科技與研究雇主,卻遭遇法律挫敗,此舉即是對此做出的回應。2025 年 9 月,政府曾經試圖通過行政命令從需要經由使領館審理(consular processing)的 H-1B 申請案徵收10萬美元的額外費用。該命令在 2026 年 6 月 8 日由麻省的一名聯邦法官裁定為未經國會授權而徵收的非法稅金而駁回。2026 年 7 月,上訴法院正式駁回了聯邦政府在上訴審理期間恢復徵收該費用的請求。

作為回應,這項新起草的國土安全部法規不僅調高了原本的申請費率,將被駁回的10萬美元費用再度加入法規,甚至大幅擴大了其適用範圍。根據這項新提案,103,265 美元的費用將適用於所有受H-1B年額限制的外國工作者,其中包括擁有碩士或更高學位,以及已在美國境內且在簽證抽籤中籤的申請人。

提案隨即展開為期 30 天的公眾諮詢期,預期將立即面臨商界團體及其他受影響各方的法律訴訟。

大規模撤銷 B1 與 B2 簽證

除此之外,政府正準備取消多達 20,000 名已申請或目前正在美國尋求庇護的外國人的商務(B1)與旅遊(B2)簽證。這項行動針對的是 2016 年至 2026 年間核發的簽證。根據國務院的說法,此舉旨在打擊虛假的庇護申請。目前美國有超過300萬份待審理的庇護申請。

簽證撤銷作業將以分批的方式進行。因此,B1/B2 簽證持有人可能不會立即收到任何通知。政府指出,剝奪個人的 B1/B2 身分並不會自動觸發立即驅逐出境, 但他們將失去其旅遊或商務身分。他們僅在庇護申請審理期間獲准居留, 若其庇護申請遭到駁回,則將面臨驅逐出境。

這兩項新舉措表明,川普政府正試圖透過行政法規與簽證審查機制,從高技術勞動市場與人道庇護管道同步收緊移民政策。儘管國土安全部試圖透過正式提案繞過先前被法院駁回的法律障礙,但天價的 H-1B 費用預料將再次遭遇科技產業與人權團體的強烈反彈與司法挑戰。同時,大規模撤銷 B1/B2 簽證的計畫,也將使數萬名在美尋求庇護者的法律地位陷入更大的不確定性。

未來數月的司法訴訟與公眾諮詢結果,將是決定這兩項政策能否真正落實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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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ugust 19, 2026

ICE突發警告全美高校,嚴查CPT授權

2026年8月12日,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透過SEVP系統全美高校發出嚴厲警告,提醒高校DSO在對學生課程實習訓練(CPT)授權方面的法律責任及個人法律風險。警告很明顯表現了政府全面收緊並嚴查CPT授權的態度。

核心訊息:對CPT授權進行嚴格執法

警告的核心目的是打擊 CPT 濫用,嚴查不符合現行法規要求的 CPT 授權。為了抑制濫用現象,SEVP 正以極其嚴格的標準來限制 CPT 的核發。警告指出,唯有在「缺乏 CPT 將導致學生無法完成學位要求」的情況下,DSO 才能批准 CPT,不得因學位未強制要求的選修實習課程,或純粹為了學生的就業目的而授權。

此外,警告重申了校方與個人所面臨的法律利害關係。F-1學生被提醒,他們是在偽證罪的法律責任下宣誓其身在美國僅為了全日制學習。而當DSO簽署或重新簽署I-20表格授予CPT時,他們同樣是在偽證罪的法律責任下證明該培訓是課程中必要且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如果SEVP懷疑學校濫用CPT來為學生就業機會提供便利,國土安全調查局(HSI)可能會介入,並導致行政處罰或學校認證撤銷等嚴重後果。學生及DSO個人也可能面臨法律的處罰。

對國際學生生態系統的影響

加強執法的漣漪效應將觸及美國高校的各個層面,肯定會對學生及高校的校內外合規工作方式施加影響。

對國際學生而言,獲得CPT校外實習授權將變得顯著更加困難。此前在較為寬泛的解釋下可行的兼職或全職培訓、暑期實習等等機會可能會不再符合資格。除非實習是該專業所有學生的明確畢業要求,否則,在無法證明沒有實習環節將無法完成學位的情況下,CPT將不再被批准。

對高校而言,這將是巨大的機構運營風險和壓力。儘管SEVP承認高校仍保有自主定義其學位要求的權力,但聯邦監督將積極針對那些被懷疑僅僅為了提供工作授權而建構課程的學校。各機構被迫對所有部門的學術專案進行即時、全面的審查,以確保CPT的提供嚴格符合聯邦的期望。此外,由於SEVP鼓勵公眾、雇主和學生直接向HSI舉報涉嫌的培訓詐欺,學校正面臨越來越大的內外部審查壓力。

此外,DSO也處於警告的漩渦中心。SEVP再次提醒DSO在簽署I-20時肩負偽證罪法律責任。若CPT授權被認定不當,DSO將面臨個人層面的行政與法律責任。DSO在處理學生CPT請求時一定要更加審慎,及保留詳盡的證據文件以支持每一項CPT授權必要性。

最後

雖然這份警告明確指出這並非正式的規則變更,亦不能替代法定要求,但其帶來的實際衝擊卻極為深遠。這紙突發警告已在業界引發寒蟬效應,在面臨個人偽證指控、機構喪失 SEVP 認證以及 HSI 調查等多重威脅下,DSO(指定學校官員)與大學行政人員將不可避免地採取極度規避風險的姿態。許多機構可能會暫停 CPT 機會,或對需要審酌的邊緣案例採取「一刀切」的一律拒絕政策。至於入學即可使用 CPT 等針對在職學生的熱門學程,也可能面臨嚴格限制甚至直接取消。

此外,嚴格的執法力度也將衝擊目前已獲批准的 CPT 工作機會。DSO 可能被迫追溯撤銷或縮短不符合新標準的 CPT 授權,進而打亂學生與僱主原有的安排與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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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ugust 12, 2026

移民局收緊補件規則,申請材料不全可直接拒絕

移民局2026年8月5日通過政策警示宣佈恢復審查官員的自由裁量權,審查申請時若認為缺少必要的初始證明文件,或未能根據初始申請內容確立申請人資格,即可在不簽發證據補件要求(RFE)或拒絕意向書(NOID)的情況下直接拒絕申請。

“安全緩衝”的終結

之前根據拜登政府的指導原則,若額外證據有可能證明申請人的資格,移民局官員通常會被指示發出RFE或NOID,讓申請人在官員對申請做最終決定之前有機會修正薄弱或不完整的申請案。

新政策出台後,這樣的緩衝已經消失。現如今,官員在審查到有缺陷的申請案時將可能:1)因缺少必要的初始證明文件而駁回申請;2)因初始申請內容無法建立申請人資格而駁回申請;或3)發出RFE或NOID要求補充證據。需要注意的是RFE及NOID的發出現在全屬官員自由裁量,不再是常態預期。

RFE 與 NOID 的回應期限縮短

除了再次建立官員的自由裁量權外,新政策還將補件回應時間嚴格縮短。過往RFE回復期限默認會有12週,而NOID則是30天(需要國際郵寄的申請享有額外14天)。現在,即使官員大發慈悲決定發出 RFE 或 NOID,時間也比以往更加緊迫。12週的RFE回應期限是絕對上限,而NOID回應期間也被嚴格限制為30天,不再有14天的國際郵件寬限。

政策轉向的原因

USCIS 認為,先前的寬鬆作法為輕率隨意的申請預留了位置,增加了個案處理時間,從而拖慢了整個系統運行。部份申請人提交極度簡陋的申請,而得以在他們該不完整的案件成為積案滯留於系統中時不正當地取得例如工作許可EAD等附帶福利。雖然該政策旨在遏止一小部分法律上不充分的申請,但其最終效果是將全部申請都置於審查官員廣泛的自由裁量權之下。

高危申請人有哪些?

新政策會影響所有申請,但一些特定族群,如遭裁員的H-1B工作者或是正在申請OPT/STEM OPT工作許可的F-1學生,需要保持高度警惕。因為他們的申請一旦直接遭拒,很可能帶來一連串無法挽回的後果。被裁員的H-1B員工如果希望通過提交轉換身份申請來暫時延長在美國的居留期限,必須在初始申請就清楚確立臨時意圖以及提交足夠的證據。過往為了趕在寬限期結束前草草遞交而將補件希望寄託在RFE的不完整申請,新政之下可能會立即遭拒。

額外更新:全新的 DNA 檢測指導原則

在同一天發布的同步更新(政策警示 PA-2026-06)中,USCIS 還收緊了關於親屬移民申請的規範。

當福利請求人未能達成其舉證責任以確立所聲稱的血緣關係且需要額外證據時,USCIS 官員現在必須建議進行去氧核糖核酸(DNA)檢測,作為一種選用的證據形式。這適用於主要證據被認為無法取得、不可靠或不充分的案件。

這項特定更新旨在配合《維持邊界安全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14165)第 9 節,利用現代科技來核實家庭關係,並取代各個 USCIS 處長之間較舊、不一致的指導原則。

核心要點:一次就做到正確無誤

提交部分申請並等待 USCIS 告訴您缺少什麼的時代已經正式結束。您應該對照 USCIS 法規,對申請中的每個問題和項目進行雙重和三重檢查,以確保完全合規。如有疑問,請諮詢合格的移民律師,確保您的請願書在第一天就無懈可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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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ugust 3, 2026

新移民「公共負擔」規則將顯著改變經濟支持要求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發布了一項影響深遠的全新最終規則,從根本上改變了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評估綠卡申請人是否因「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理由而不得入境的方式。

該規則於2026年7月20日發布,廢除了過去幾年指導USCIS裁決工作的幾乎所有詳細監管框架。取而代之的是,移民官員在判定申請人是否「可能在任何時候成為公共負擔」時,將擁有更廣泛的自由裁量權。

有哪些變化? 

根據2022年的規則,USCIS遵循詳細的法規來界定何為「公共負擔」。自2026年9月18日起,這些法規將被廢除。屆時,USCIS官員將主要依據《移民與國籍法》(INA)中列出的法定因素,並結合「綜合考量所有情況」(totality of the circumstances)的個案審查方式進行評估,同時擁有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

生效日期至關重要

新規則僅適用於在2026年9月18日或之後提交的身份調整申請。

符合資格並在該日期之前提交申請的申請人可能會因此受益,因為他們可以在修訂版表格成為強制要求之前使用現行版本的I-485表格。預計USCIS將在生效日期前發布更新後的表格。

官員擁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權

USCIS官員將根據法定因素(包括年齡、健康狀況、家庭狀況、資產、資源、教育背景、技能等)對每個案件進行個別評估。 USCIS也可能考慮其他針對特定案件的情況,以及與申請人自給自足能力相關的經驗數據。

由於其中許多標準尚未完全明確,很大程度上將取決於USCIS未來的指導意見以及官員在實踐中如何應用該規則。

對公共福利的更廣泛審查

2022年的規則主要關注有限類別的福利,例如用於維持收入的現金援助和政府資助的長期機構照護。根據新規,美國國土安全部(DHS)指出,在「公共負擔」的整體評估中,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可能會考慮申請人在2026年9月18日或之後領取的範圍更廣的「基於經濟狀況調查」(means-tested)的公共福利,這些福利涵蓋聯邦、州、地方及部落層級的各類項目。 DHS列舉的例子包括:醫療補助計劃(Medicaid)、補充營養援助計劃(SNAP,即食品援助)、住房援助、婦女、嬰兒及兒童營養補充計劃(WIC)、兒童健康保險計劃(CHIP)、學校供餐計劃、啟智計劃(Head Start),以及某些稅收抵免項目,例如勞動所得稅抵免(EIEITC)、兒童稅收抵免(ACTCs)。

I-864 表格的效力可能已不如從前

以往,一份填寫妥當的 I-864 表格(經濟擔保書)是證明擬移民者不會成為「公共負擔」的最有力證據之一。根據新規,如果其他事實顯示申請人可能依賴政府援助,那麼僅僅擁有一位符合條件的擔保人,或許已不足以消除有關「公共負擔」的顧慮。這項變更使得申請人難以確定自己是否真正滿足了「公共負擔」方面的要求。

哪些人可以豁免?

以下幾類人群通常可豁免「公共負擔」相關要求:難民、獲得庇護者、T 簽證申請人、U 簽證申請人、根據《針對婦女暴力法案》(VAWA)提出申請的人士,以及其他幾類人道主義移民申請人。

申請人目前應採取的行動

如果您打算申請身份調整(Adjustment of Status),請考慮以下建議:

  • 如果符合條件,請在 2026 年 9 月 18 日之前提交申請。
  • 準備完整的財務證明文件。
  • 了解自己曾領取的公共福利,並收集所有相關文件。
  • 如有疑問,請與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密切合作。

結語

鑑於移民官擁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權,加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的指導方針不斷變化,且預計在 2026 年 9 月 18 日前會推出修訂後的申請表格,申請人應儘早著手準備,並確保提交的申請材料能盡可能有力地證明其財務穩定性和自給自足能力。我們預計,新規實施後,移民局將發出更多的「補充證據請求」(RFE)和「擬拒簽通知」(NOID),在身分調整面談中針對「公共負擔」問題進行更詳細的詢問,且整體審批週期也會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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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23, 2026

2026年八月簽證公告:中國EB-1及EB-3前進



2026年8月簽證排期出爐,其中親屬移民排期多個類別最終頒發綠卡排期穩定推進。第二優先A遞交綠卡排期仍然為“當前有名額”。

職業移民方面,因需求熱烈,印度 EB-2 與 EB-5 非預留類別與7月排期無異,繼續維持在沒有可用名額的狀態。中國EB-1排期前進一個月,EB-3排期則前進約十天。

另外,國務院提醒,由於簽證名額的需求持續高漲,若持續消耗,就業移民及家屬移民的排期均有可能面臨倒退或耗盡而變為無可用名額。

移民局八月將繼續對親屬移民採取遞表日期受理身份調整申請,而職業移民則採取最終發卡日期受理。


AD: 最終頒發綠卡排期             FD: 遞交綠卡申請表排期

家屬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 12/15/18

F: 06/15/19

A: 12/15/18

F: 06/15/19

A: 12/15/18

F: 06/15/19

A: 12/01/07

F: 12/01/08

A: 05/01/13

F: 04/22/15

第二優先A

A: 07/22/26

F: 有名額

A: 07/22/26

F: 有名額

A: 07/22/26

F: 有名額

A: 07/22/25

F: 有名額

A: 07/22/26

F: 有名額

第二優先B

A: 01/01/18

F: 01/01/19

A: 01/01/18

F: 01/01/19

A: 01/01/18

F: 01/01/19

A: 02/15/09

F: 05/15/10

A: 06/01/13

F: 10/01/13

第三優先

A: 05/15/12

F: 03/01/13

A: 05/15/12

F: 03/01/13

A: 05/15/12

F: 03/01/13

A: 07/01/01

F: 07/15/01

A: 02/22/06

F: 08/08/06

第四優先

A: 09/01/09

F: 06/22/10

A: 09/01/09

F: 06/22/10

A: 11/01/06

F: 12/15/06

A: 04/08/01

F: 04/30/01

A: 08/01/07

F: 03/22/08


第一優先:公民之未婚子女 (每年約23,000個名額)
第二優先A:永久居民之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1歲以下並未婚)
第二優先B:永久居民之未婚子女(21歲以上)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的子女 (每年大約23,000個名額)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大約65,000個名額)


就業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 有名額

F: 有名額

A: 07/01/23

F: 12/01/23

A: 10/15/22

F: 12/01/23

A: 有名額

F: 有名額

A: 有名額

F: 有名額

第二優先

A: 有名額

F: 有名額

A: 09/01/21

F: 01/01/22

A: 無名額

F: 01/15/15

A: 有名額

F: 有名額

A: 有名額

F: 有名額

第三優先

A:09/01/24

F: 有名額

A:01/01/22

F: 01/08/22

A: 01/01/14

F: 01/15/15

A:09/01/24

F: 有名額

A: 08/01/23

F: 01/01/24

其他工人

A: 04/01/22

F: 08/01/22

A: 05/01/19

F: 10/01/19

A: 01/01/14

F: 01/15/15

A:04/01/22

F: 08/01/22

A: 12/01/21

F: 08/01/22

第四優先

A: 10/15/22

F: 01/01/23

A: 10/15/22

F: 01/01/23

A: 10/15/22

F: 01/01/23

A:10/15/22

F: 01/01/23

A: 10/15/22

F: 01/01/23

第五優先

A: 有名額

F: 有名額

A: 12/01/16

F: 03/01/17

A: 無名額

F: 05/01/24

A: 有名額

F: 有名額

A: 有名額

F: 有名額



第一優先:優先勞工 (特殊人才, 跨國公司主管/經理, 傑出教授/研究人員)
第二優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專業人士或出眾人才
第三優先:技術工人, 專業人員, 和其他工人(非技術勞工)
第四優先:特殊移民 
第五優先:創造就業人士(工作投資移民)*第五優先除非預留(unreserved)類別外全球均有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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