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2026年8月5日通過政策警示宣佈恢復審查官員的自由裁量權,審查申請時若認為缺少必要的初始證明文件,或未能根據初始申請內容確立申請人資格,即可在不簽發證據補件要求(RFE)或拒絕意向書(NOID)的情況下直接拒絕申請。
“安全緩衝”的終結
之前根據拜登政府的指導原則,若額外證據有可能證明申請人的資格,移民局官員通常會被指示發出RFE或NOID,讓申請人在官員對申請做最終決定之前有機會修正薄弱或不完整的申請案。
新政策出台後,這樣的緩衝已經消失。現如今,官員在審查到有缺陷的申請案時將可能:1)因缺少必要的初始證明文件而駁回申請;2)因初始申請內容無法建立申請人資格而駁回申請;或3)發出RFE或NOID要求補充證據。需要注意的是RFE及NOID的發出現在全屬官員自由裁量,不再是常態預期。
RFE 與 NOID 的回應期限縮短
除了再次建立官員的自由裁量權外,新政策還將補件回應時間嚴格縮短。過往RFE回復期限默認會有12週,而NOID則是30天(需要國際郵寄的申請享有額外14天)。現在,即使官員大發慈悲決定發出 RFE 或 NOID,時間也比以往更加緊迫。12週的RFE回應期限是絕對上限,而NOID回應期間也被嚴格限制為30天,不再有14天的國際郵件寬限。
政策轉向的原因
USCIS 認為,先前的寬鬆作法為輕率隨意的申請預留了位置,增加了個案處理時間,從而拖慢了整個系統運行。部份申請人提交極度簡陋的申請,而得以在他們該不完整的案件成為積案滯留於系統中時不正當地取得例如工作許可EAD等附帶福利。雖然該政策旨在遏止一小部分法律上不充分的申請,但其最終效果是將全部申請都置於審查官員廣泛的自由裁量權之下。
高危申請人有哪些?
新政策會影響所有申請,但一些特定族群,如遭裁員的H-1B工作者或是正在申請OPT/STEM OPT工作許可的F-1學生,需要保持高度警惕。因為他們的申請一旦直接遭拒,很可能帶來一連串無法挽回的後果。被裁員的H-1B員工如果希望通過提交轉換身份申請來暫時延長在美國的居留期限,必須在初始申請就清楚確立臨時意圖以及提交足夠的證據。過往為了趕在寬限期結束前草草遞交而將補件希望寄託在RFE的不完整申請,新政之下可能會立即遭拒。
額外更新:全新的 DNA 檢測指導原則
在同一天發布的同步更新(政策警示 PA-2026-06)中,USCIS 還收緊了關於親屬移民申請的規範。
當福利請求人未能達成其舉證責任以確立所聲稱的血緣關係且需要額外證據時,USCIS 官員現在必須建議進行去氧核糖核酸(DNA)檢測,作為一種選用的證據形式。這適用於主要證據被認為無法取得、不可靠或不充分的案件。
這項特定更新旨在配合《維持邊界安全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 14165)第 9 節,利用現代科技來核實家庭關係,並取代各個 USCIS 處長之間較舊、不一致的指導原則。
核心要點:一次就做到正確無誤
提交部分申請並等待 USCIS 告訴您缺少什麼的時代已經正式結束。您應該對照 USCIS 法規,對申請中的每個問題和項目進行雙重和三重檢查,以確保完全合規。如有疑問,請諮詢合格的移民律師,確保您的請願書在第一天就無懈可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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