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by Anna-Tarazevich |
換工作在當前的就業市場中並不少見。僱員可能會因為公司整合、裁員、家庭原因或者更好的工作機會等等緣故選擇換工作。但是對於外國工作者來說,在換工作的時候要考慮的事項可比工作內容、地點、薪資等多得多。
大部分情況下,外國人需要美國僱主的擔保才能在美國合法工作。舉例來說,通過H-1B項目在美國合法工作的專業工作者,他們的每一個職位都需要僱主通過相應的申請個別擔保。如果僱員有正在進行的綠卡申請,情況將會更加複雜。在僱員離職後僱主會馬上取消綠卡申請嗎?外國僱員可以將正在進行的綠卡申請轉到新僱主名下嗎?這些都是外國工作者在選擇工作機會時需要考慮的關鍵問題。
綠卡申請中最主要的兩個申請分別是有僱主提交的I-140簽證請願書和僱員提交的I-485調整身份申請。僱員在綠卡申請過程中若要更換工作,對於其是否能保留綠卡申請,要視乎於申請已經到了何種階段。
在綠卡申請過程中換工作,最好的狀況是僱員已經正確提交了I-485申請,並且該申請已經處於審理過程超過180天。這種情況下,如果達到特定的法律要求,外國僱員是可以根據移民法的245(j)條款將整個綠卡申請“轉移”到新僱主處。除非作為基礎的I-140申請因為虛假申請等等原因被撤銷,否則外國僱員仍然能保留並繼續已在進行的綠卡申請。那麼如果I-485審理不足180天呢?這時候能否保留綠卡申請,關鍵就要看遞交I-140申請的僱主所採取的行動了。如果該I-140申請已經被批准,而且距離被批准已有180天,那麼綠卡申請也能像前述情況一樣繼續進行。但是如果在批准後的180天內I-140被僱主撤回,那麼該僱員的整個綠卡申請都需要從頭再來,
在另一些需要更換工作的情況下,僱員還不能遞交I-485表,而手上只有正待審批或者已經批准的I-140申請。這樣的情況,僱員無法將I-140申請“轉移”給新僱主。但是如果該I-140已經被批准且距離被批准已經過了180天,那麼即使I-140申請被僱主撤回或取消,除非是出於虛假申請等理由被移民局撤銷,否則僱員可以保留該已批准I-140的優先日期。雖然新任僱主仍然要重新開始僱員的綠卡申請,包括勞工局的PERM認證部分,但是可以使用來自舊申請的優先日期也是一個極大的優勢,因為優先日期代表著申請人已經在簽證排期中“佔”了一個位置,日後的申請就可以直接“排”到這個位置上。如果I-140批准未足180天就被僱主撤回,那麼僱員則是連優先日期也無法保留。
由於移民簽證名額的短缺,很多外國工作者需要等待數年才能拿到就業移民綠卡,漫長的等待過程中,更換工作有時候是不得已的選擇。外國僱員需要更為小心注意工作的改變。需要換工作時,最好先咨詢有經驗的移民律師對自身情況作分析,以明白自己的選項,和制定方案將對移民申請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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