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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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27, 2014

EB-5 和 L-1簽證之間的選擇(一)

對於申請美國​​綠卡感興趣的外國投資者經常會問這個問題:我應該申請EB-5創造就業機會簽證還是L-1跨國公司總裁及經理的簽證?答案往往取決於個人的​​條件和每一個具體案件的實際情況。本文試圖強調那些最重要的考慮因素。

EB-5還是L-1:基礎知識
EB-5項目允許外國人通過投資50萬或100萬美元於美國企業,並創造或保留至少10個全職就業機會,而申請美國永久居民身份。其優點是,申請人不需要滿足任何教育或學歷要求。此外,總的來說,簽證數量仍然充足,儘管中國EB-5簽證名額最近比較緊缺。

L-1簽證允許跨國公司暫時調派其管理,行政和專業知識技能的外國僱員到美國,繼續受僱於同一公司。其基本要求是,外國僱員必須曾經在海外跨國公司擔任主管,經理或專業知識僱員,工作至少一年。其優點是,不像EB-5簽證那樣,L-1簽證對資本投資的金額沒有具體規定,L-1簽證每年發放的數量也沒有上限。此外,L-1簽證持有人以後可以通過EB-1C簽證類別,申請美國綠卡。

在EB-5和L-1簽證中,家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都可以與主申請人一起,被批后可以同住在美國。

批准概率
許多人經常會問起這兩種簽證類別的“成功率”。事實上,並沒有簡單直觀的答案。比如說,這兩類申請的批准率每年各不相同,所以,我們不應該依賴於某一特定年份的統計數據。例如,根據美國移民局發布的統計數據,L-1A申請的拒絕率從2007財政年度的8%提高到2011財政年度的14%,除了機構內部政策調整外,沒有其他明顯的原因。不同國家或不同行業的批准概率也不一樣。

移民局報告,在EB-5簽證類別中,I-526申請(由外國企業家遞交的移民申請)的成功率從2005年的53%增加到2012年的79%。然而,要注意的是,許多申請並不是在遞交當年就裁決的。這些數字只是考慮了在特定財政季度或年度,移民局作出決定的那些申請。例如,移民局報告2011年的批准率為81%。而當年,移民局收到3805份I-526申請,批准了1503例,拒絕了371例。有一件可以明確的事情是,每一個簽證類別的批准率可能會隨著內部政策或其他原因的改變而變化。因此,外國投資者不應該僅僅依賴於某一特定年份的統計數據而作投資決策。(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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