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巴馬政府於2015年11月20日向美國最高法院提出正式上訴,要求最高法院取消對其DAPA以及擴展DACA方案的禁令。這些“延遞行動”計劃是奧巴馬總統“新的執行計劃”的一部分,公佈后不斷受到來自於共和黨和保守派的挑戰。有二十六個州政府已經提出訴訟反對這些個行政計劃。
在2015年2月16日,一個德州地區聯邦法院初步開始對這些方案實行全國范圍禁令。 2015年11月9日,在新奧爾良的美國第五巡迴法庭決定駁回對該禁令的上訴並維持原判。奧巴馬政府立即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 (U.S. Supreme Court)。考慮到本案的重要性,最高法院很可能會同意開庭受理此上訴。
該案件的關鍵點在於奧巴馬政府決定給某些類別非法居留在美國的外國人延遞行動 (Deferred Action) 是否越權。其中主要受益人是在DAPA項目中美國公民和合法永久居民的父母。
奧巴馬政府的論據有三點: 基於法律依據,實用主義和道德訴求。一方面動之以情, 另方面 曉之以理。在法律上美國執行部門和總統, 通過其代理機構,如前移民局(INS) 和現在的國土安全部 (DHS) 對不同案件有決定權和執行權。這些 機構是有權力因爲合法原因去決定 延遞某些非法居民。
從實際的角度來看,奧巴馬政府也辯解說,因為國會給予執法機構的资源和金錢簽有限,根本不可能將數以百萬的非法居民從美國驅逐出境。因此必須慎重使用優先級別去決定那些人是必須被驅逐的(例如,有犯罪記錄和危害國家安全人士)。對於其他人,政府暫時不會遣返並給予延遞行動,亦必須以有秩序的方式進行 登记並處理。
奧巴馬政府還提出了在人道主義方面的考慮。延緩遞解令中考慮的群體是已經在美國居住一段很長時間,並且生下美國公民或合法居民的孩子。除了他們的非法身份,他們是安分守法的人並且也納稅,亦有一定的社會聯繫。除非政府是準備強行將他們和他們孩子及家人分開,否則我們需要有一個能把他們從陰影中帶出來的計劃。
第五巡迴法院同意,通過國土安全部,政府有權對DAPA受益人授予遞延行動。但是,它認為該機構給予他們工作許可(EAD)的計劃是屬於越權行為。第五巡迴法院認可美國許多州政府的說法 -- 州政府會因為給這些個受益人發放臨時駕照而在財政上受到損失。奧巴馬政府反駁指出這些州政府是沒有法律義務給這些延遞行動受益人發放福利。德州是可以選擇取消授予這些受益人臨時駕照的福利。
這案件的結果肯定是對延遞行動數以萬計的對象受益人非常重要的。根據美國憲法,聯邦政府在對美國移民法的管理上具有十分廣闊的權力。美國最高法院是不會對此權力作出巨大改變。同時高院也將會著意他們在此案件上決定的影響力,避免有漏洞和招來更多的類似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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