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總的來說,當一個人死亡時,他/她的財產可分為三類。首先,資產可通過合同安排分配給預先指定的受益人。退休賬戶401(k) 、403(b)、IRA、SEP、KEOGH等,都屬於這一類。其他資產如人壽保險合同,年金合同,死亡轉移(TOD)賬戶等,也都有指定受益人。這些資產將按照指定受益人分配下去,而不受我們遺囑規定的約束,除非我們特別指定我們的遺產是這些合同的受益人。
第二類是共同擁有的財產(joint tenancy)加上生存者擁有權 (rights of survivorship)。與上述指定受益人一樣,根據法律運作,當一方不幸離世 尚存的一方將自動獲得財產所有權利。舉例來說,許多夫婦開有尚存者擁有權力的共同聯名賬戶。和第一類財產一樣,這些共同擁有的財產也不受遺囑的限制。

把我們的資產放在第一和第二類別看上去比較方便簡單,但是我們的遺囑其實是一個有效且能節稅的法律工具。例如,許多夫婦在遺囑中採用信用庇護信托(credit shelter trusts)和婚姻信托(marital trusts)之類的工具來省稅。
除了遺囑,持久授權書(durable power of attorney)和和生前保健授權書/生前遺囑(a combined health care power of attorney/living will) 對於財產規劃和其他用途來說,也是重要的法律文件。持久授權書讓你可以指定一個法律代理人在你生理上或心智上無法應付時,來為你處理財務方面的事情。生前保健授權書和生前遺囑也可以讓你預先做好醫療方面的決定,並指定代理人,在你失去能力或生病的時候為你作決定。
除了遺囑,持久授權書(durable power of attorney)和和生前保健授權書/生前遺囑(a combined health care power of attorney/living will) 對於財產規劃和其他用途來說,也是重要的法律文件。持久授權書讓你可以指定一個法律代理人在你生理上或心智上無法應付時,來為你處理財務方面的事情。生前保健授權書和生前遺囑也可以讓你預先做好醫療方面的決定,並指定代理人,在你失去能力或生病的時候為你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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