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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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19, 2018

H-1B申請中的一級工資探討


自從上年夏天以來,許多H-1B申請者收到來自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的證據補件要求(RFEs),其中多數是關於H-1B申請和相關的勞工證申請(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中的工資水平問題。這些證據補件要求通常會質疑應用一級工資(level I wage)的職位是否有被定為專業職位(specialty occupation)的資格。在對證據補件要求的回應中,僱主和律師運用各種理由來解釋應用一級工資的合理性。我們律所也幫助客戶對不少證據補件要求作出了回應並且全數獲得批准。

隨著新一輪H-1B申請截止日4月1號的臨近,目前仍不清楚USCIS如何衡量工資水平。移民局的行政上訴辦公室(AAO)日前作出的兩項決定可能可以讓我們對這個重要問題有所了解,即使這兩項決定並非具有拘束力。這兩個案子的決定都在2018年1月25日作出,一個被批准,一個被拒絕。第一個案子是申請銀行投資分析師的職位,第二個案子是關於正在受訓中的非技術工程師職位的申請。兩項決定中的分析和語句幾乎是相同的。下述是這兩個案子的關鍵要點:

第一,AAO闡明了勞工證申請(LCA)和H-1B申請之間的關係。勞工證由美國勞動部門(DOL)認證,而H-1B申請由美國國土安全部(DHS)下屬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批准。勞工證申請對工資水平有要求,目的是保障美國工人的工資。根據規定,DHS會“判斷H-1B的申請是否得到與請願書相符的勞工證的支持。” 而AAO指出,“衡量LCA中工資水平並非表明USCIS旨在取代DOL在確定工資水平方面的職責。” AAO明確表明負責確定工資水平的應是DOL而非USCIS。

第二,AAO表明工資水平和專業職位的性質之間不存在“內在矛盾”。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總結,能夠排除那些僅因適用了一級工資就不被認定為專業職位的判決。在申請中,工資水平是一個參考因素而非決定性因素。

第三,在衡量一級工資的適用是否正確時,應該將待申請職位中的要求和特質與O*NET系統(Occupational Information Network)中相應的職位進行比較。O*NET系統是一個由DOL維持的關於美國各類職業的信息數據庫。

第四,以上比較應遵從下面步驟:(1)根據申請職位的學歷及其他要求在O*NET系統中確定最相符的職位;(2)將H1B職位的學歷要求與O*NET系統職位作比較;(3)將H1B職位的工作經驗要求與O*NET職位作比較;(4)判斷該H1B職位是否有特殊技能等額外要求;(5)判斷該職位是否有監察職能的要求。

 通過上述五個步驟的比較,AAO判定一級工資不適用于銀行投資分析師的案子,因為該職位需要金融學或相關領域的碩士學位,超過了一般學士學位的要求。

AAO的判決對計劃提交H-1B申請的僱主確實有幫助。但是目前還不清楚DHS和USCIS在對工資水平合理性判定中的所擔任的角色。AAO建議為了確定獲DOL認證的勞工證是否與H-1B申請“相符”,USCIS需要審查待申請職位的工資水平。這理由的充分性和適當性仍然有待確定。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 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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