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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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anuary 16, 2025

2025年二月簽證公告:中國EB-3前進

 



2025年二月簽證公告家屬移民排期沒有變化。就業移民排期,中國EB-3前進1個月。

移民局在二月將按遞交綠卡申請排期接收家屬移民調整身份申請,按最終頒發綠卡排期接收就業移民調整身份申請。

AD: 最終頒發綠卡排期             FD: 遞交綠卡申請表排期

家屬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D

11/22/2015

11/22/2015  

11/22/2015

11/22/2004

03/08/2012

FD

09/01/2017

09/01/2017

09/01/2017

10/01/2005

04/22/2015

第二優先A

AD

01/01/2022

01/01/2022

01/01/2022

05/15/2021

01/01/2022

FD

07/15/2024

07/15/2024

07/15/2024

07/15/2024

07/15/2024

第二優先B

AD

05/22/2016

05/22/2016

05/22/2016

07/01/2005

 10/22/2011

FD

01/01/2017

01/01/2017

01/01/2017

10/01/2006

10/01/2013

第三優先

AD

 07/01/2010 

07/10/2010

07/10/2010

11/22/2000

11/08/2002

FD

07/22/2012

07/22/2012

07/22/2012

06/15/2001

05/08/2004

第四優先

AD

08/01/2007

08/01/2007

04/08/2006

03/01/2001

05/01/2004

FD

03/01/2008

03/01/2008

08/15/2006

04/30/2001

01/01/2008


第一優先:公民之未婚子女 (每年約23,000個名額)
第二優先A:永久居民之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1歲以下並未婚)
第二優先B:永久居民之未婚子女(21歲以上)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的子女 (每年大約23,000個名額)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大約65,000個名額)

就業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D

C

11/08/2022

 02/01/2022

C

C

FD

C

01/01/2023

04/15/2022

C

C

第二優先

AD

04/01/2023

04/22/2020

10/15/2012

04/01/2023

04/01/2023

FD

08/01/2023

10/01/2020

01/01/2013

08/01/2023

08/01/2023

第三優先

AD

12/01/2022

07/01/2020

12/15/2012

12/01/2022

12/01/2022

FD

03/01/2023

11/15/2020

06/08/2013

03/01/2023

03/01/2023

其他工人

AD

12/08/2020

01/01/2017

12/15/2012

12/08/2020

12/08/2020

FD

05/22/2021

01/01/2018

06/08/2013

05/22/2021

05/22/2021

第四優先

AD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FD

02/01/2021

02/01/2021

02/01/2021

  02/01/2021

02/01/2021

第五優先

AD

C

07/15/2016*

01/01/2022*

C

C

FD

C

10/01/2016

04/01/2022

C

C


第一優先:優先勞工 (特殊人才, 跨國公司主管/經理, 傑出教授/研究人員)
第二優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專業人士或出眾人才
第三優先:技術工人, 專業人員, 和其他工人(非技術勞工)
第四優先:某種特殊移民和某些宗教勞工
*某些宗教勞工簽證名額暫時為“不可用”
第五優先:創造就業人士(工作投資移民)

(移民法律和政策瞬息萬變如果您對本文有任何疑問或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致電: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安排法律諮詢)

Tuesday, January 7, 2025

H-1B改革2025年1月17 日開始生效



2024年12月18日,美國移民局(USCIS)發布落實了國土安全部(DHS)於2023年10月23日推出的“現代化H-1B要求,為F-1項目提供靈活性及有益於其他非移民工作者的項目進步”提案。提案的落實標誌著H-1B非移民簽證類別的重大改革,改革內容主要針對H-1B項目,但亦對其他非移民工作簽證類型(L-1、TN、O、P等)產生影響,其中比較重點的改革內容如下:

創業者自僱H-1B申請

如同提案中顯示,新規確認在自創公司有實體控股權(50%或以上)的申請人,在職位符合“特殊職業工作(specialty occupation)”及真實有效等要求情況下,可以通過自創公司進行H-1B申請。但與常規H-1B不同的是,自僱申請H-1B初次有效期及初次延期時長將被限制為18個月。

H-1B“特殊職業工作” 定義

最終落實的新規確認H-1B僱員的學位及工作內容必須“直接關聯”,強調H-1B僱員實際學習課程內容,而並非僅依靠申請人所獲學位的名稱作判斷。如果僱主接受來自多個領域的學位,則必須證明其所接受的領域均與所提提供職位的工作內容直接關聯。這意味著申請人可以跨專業申請H-1B職位,但過於寬泛、與工作內容非直接相關的專業仍不能被接受。

F-1 Cap-gap延期

新政確認符合要求的F-1 外國學生Cap-gap就業授權最長可延續至新財年的3月31日,為就業和身份轉換提供更高的靈活度。

真實工作及現場檢查

新規要求H-1B 雇主在美國合法存在,並且可以在美國接受法律文件送達。移民局可能會要求僱主提交客戶合同或其他類似證明文件來審查所提供的H-1B職位是否真實有效。另外,規定明確了在派遣工作中編製進客戶機構或公司(與單個派遣工作項目區別)的H-1B職位必須滿足“專業職業工作”的要求,並且職位要求需要來自客戶,而非僅來自H-1B申請僱主。有外包工作安排的H-1B申請將不再需要提交工作日程(itinerary)作為證據文件。

另外,新規確認了移民局對H-1B僱主辦公地點及H-1B工作相關地點(包括客戶辦公地點或僱員遠程工作地點等)進行現場檢查的權力,以及說明如果移民局官員無法通過現場檢查確認H-1B合規內容,或是僱主或客戶拒絕接受現場檢查,移民局有權拒絕或撤銷相應的H-1B。

遵循先前裁決 / H-1B延期、更動申請

新規簡化同類非移民簽證延期申請流程,另外澄清不同情況下H-1B僱員辦公地點變動是否需要遞交新LCA及更動申請的要求。新規落實在裁決涉及相同僱主僱員和相同基本事實的I-129 表時,移民官通常應遵循USCIS 先前對資格的決定,除非發現在事先批准中有重大錯誤或其他重大資訊變更,因而影響受益人或申請人的資格。

新I-129表格

響應新規,移民局將於2025年1月17日推出新版本I-129表格,表格發佈即日起將會被要求使用,沒有緩衝期。申請人應格外注意,以免申請因表格版本不符而被移民局拒收。

新規將在2025年1月17日生效,意味著今年的年額H-1B申請人直觀地受到新規的影響,有意參加H-1B申請的僱主和僱員在開始申請前應謹慎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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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W申請常見誤區


        近來,就業移民簽證第二優先類別下的國家利益豁免(NIW)申請由於其獨特的優勢而在申請人中變得日益熱門。與就業移民的其他第二和第三優先類別不同,NIW申請人無需經由美國雇主提供擔保進行申請。與基於勞工證的就業移民申請過程不同,NIW申請不需要工作邀約。這意味著外國人士可以在未獲得雇主的工作邀請的情況下,自己提交移民簽證申請。例如,一名研究生可以在尚未畢業之前就開始申請。然而,儘管有這個優勢,NIW申請並非一個所有申請人都適用的簡單申請。

        社交媒體上的一些移民顧問或中介將NIW介紹為一條申請人輕易就能符合資格的途徑,並號稱它是獲得綠卡的捷徑。事實上,這種說法完全錯誤。雖然NIW申請與EB-1A傑出人才申請相比門檻較低,但這並不意味著所有人都能自動符合條件。NIW有自己一套獨特而嚴格的標準。並非所有擁有碩士學位,或是來自STEM領域的申請人都輕易通過申請。事實上,即使申請人沒有研究生學位,只要能證明自己具備傑出能力,仍然可能符合資格。

        作為基本要求,申請人必須證明其事業或研究具有顯著的價值並對國家層面有重要性。簡而言之,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的工作對美國具有長遠且深遠的影響。許多申請人誤以為只要從事的是一個有價值的領域的工作,就能夠符合資格。然而,這種想法並不正確。例如,即使某人在醫學研究領域工作,若其工作內容僅僅是常規或支援性質的工作,那麼這樣的工作很難證明具有顯著的國家價值和重要性。因此,單純依賴所在領域的價值是不夠的,還需要詳細展示其具體工作的影響力。

        為了評估提出的事業是否具有價值和國家重要性,我們必須仔細審視工作的具體細節,並提供證據,證明該事業在該領域中具有潛在的前瞻性影響。具體到所舉例子中,如果申請人的研究提供了關於某種類型癌症成因的新見解,那麼這樣的工作就能顯示出在醫學領域中的重大價值和潛力,從而成為支持NIW申請的有力支持。

        另一個常見的誤解是認為NIW申請只適用於醫學或科學領域的申請人,因為他們往往需要進行實驗或發表研究論文。確實,研究論文的發表是展示申請人科學發現及其對科學界、社會或國家影響的一種常見證據形式。然而這並不是NIW申請或展示證據的唯一標準,來自其他非科學領域的專業人士也有機會通過提供其他類型的證據來滿足符合國家利益豁免的資格。例如,金融專業人士可以提供證明自己的工作如何維持組織或國家的金融穩定的證據來體現自身的專業資質價值。建築師可以展示他們在設計中如何利用可持續材料或設計在減緩住房緊缺問題的同時促進環境保護;軟體工程師也可以通過展示他們所開發的技術或系統,來證明自己所從事的研究如何對國家經濟、科技發展或數字基礎建設產生深遠影響。這些例子表明,無論是在傳統學科或是新興技術產業,申請人只要能夠提供有力證據非,都能成為NIW申請的候選人。

        此外,在提出NIW申請時,申請人不能僅僅列出他們未來可能從事的各種事業或計劃展望,而因明確聚焦於其在獲得國家利益豁免後,有能力實際能夠實現的具體計劃。譬如,一位有多年經驗的軟件工程師在申請中僅列出其可能或希望開發的所有應用程序,並不能構成一個有力的申請。申請人需要系統地展示出其當前所從事的工作,或是未來能夠完成的具體任務。如果該軟體工程師目前正在開發一個AI數據處理平台,並且該平台對於提升國家或社會的數據處理能力具有重要作用,那麼她應該集中闡述這個具體項目的可能性與潛力以及當前進行的研究對實現計劃的助力,而不是一味列舉其他尚未開始的工作或計劃。

        為了符合NIW的資格,申請人還需要證明他們處於有利位置,能夠推動所提出的事業。首先,申請人必須清楚地界定所提出的事業,並提供足夠的細節和信息來展示其重要性和可行性。接下來,申請人應該解釋他們的教育背景、專業訓練、工作經驗等如何讓他們具備完成該事業的能力。例如,一名金融專業人士如果計劃提出一個能夠幫助改善國家經濟穩定的計劃,那麼他應該詳細說明自己在金融領域的學術背景和工作經驗,以及他如何利用這些資源來實現所提出的目標。此外,申請人還需要證明有實際的機會讓他們完成這些任務。他們是否已經在從事這些工作,還是計劃創立一家公司來實現這些目標?如果申請人計劃創立公司,則需要展示該公司在未來的可行性和潛力。

        總而言之,為了提高申請的成功率,申請人必須在展示自身資質的同時能夠清晰闡述一個切實可行的計劃,展示他們在取得基於NIW的綠卡後,如何能夠有效地推動所提出的事業。這不僅需要申請人有充分的準備,還需要他們能夠對未來的計劃做出具體而詳細的描述,並證明自己在完成這些任務方面的能力與潛力。在申請前,申請人應諮詢有經驗的律師對自身背景進行評估,制定一個充分的計劃,以提出一個有力的NIW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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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December 18, 2024

J-1技能國家名單更新: 中國被移除

美國國務院在2024年12月9日公布了有關J-1交流訪問學者技能名單(J-1 Exchange Visitor Skills List)的重要更新,移除了部分國家, 包括中國和印度。技能名單決定J-1簽證持有者是否需要根據移民法第212(e)條遵守為期兩年的海外居住要求,此更新將對全球眾多J-1簽證持有者產生重要影響, 包括基於技能名單的中國J-1交流訪問學者。 

技能名單的目的

J-1交流訪問學者技能名單列出了需要特定領域專業知識或技能人才的國家。如果J-1交流訪問學者的國家在名單上,則該學者會受兩年海外居住要求條件限制。該條件要求訪問學者在完成在美項目後,必須回到原屬國至少居住兩年後,才能申請某些美國移民福利,其中包括H-1B工作簽證及綠卡。

此次對技能名單的修訂建立在對國家整體經濟發展、國家國家大小及外流移民率等等因素的考量之上。

從技能名單中移除的國家

更新後的技能名單將若干國家從名單中移除,包括中國和印度。值得注意的是,只要所屬國不再在技能名單上,即使其J-1簽證或身份是在2024年12月9日之前獲得,也不再需要遵守兩年海外居住要求。這一變更為許多曾因其國家在舊名單中,未能取得豁免而需要遵守此要求的J-1訪問學者提供了緩衝。

技能未更新

雖然國家名單已經更新,但仍在名單上的國家的具體技能要求仍保持不變。此次更新僅影響技能名單中包括的國家,而不影響所列的技能本身。值得注意的是,列表中面向每個國家具體技能要求是不同的。

對J-1簽證持有者的影響

最直觀的,這一變更會顯著減少需要完成兩年海外居住要求的的人數,不再受此要求約束的申請人可以直接繼續進行例如H-1B或綠卡等移民申請。對於所屬國不再在技能列表上的專業人士來說,這次更新為其職業發展和在美國的定居開啟了新的可能。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某些J-1訪問學者仍然可能需要遵守兩年海外居住要求,其中包括那些接受過美國政府或其母國政府資助,以及在美國接受過研究生醫學教育或培訓的人。

結論

美國國務院承諾每三年會對技能名單作一次審視,以確保其與全球經濟和移民趨勢保持一致。名單上次更新於2009年,使得此次更新成為十多年來的首次修訂。這次修訂對J-1簽證持有者來說是移民利好的重要發展,通過從名單中移除眾多國家,國務院為許多技術專業人士減輕了移民障礙。J-1學者及其僱主應該及時檢閱更新的名單,以期為職業發展安排作出更新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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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December 10, 2024

2025年一月簽證公告:中國EB-2、EB-3前進





國務院公佈2025年1月簽證排期公告:家屬移民排期部分, 中國第一優先、第二優先B及第三優先類別均有1到2.5個月不等的前進。就業移民EB-2中國前進1個月,EB-3中國前進兩個月。

另外,根據可用簽證名額的消耗速度,國務院簽證辦公室認為EB-5投資移民類別鄉村、高失業率地區及基建項目類別很有可能即將出現排期。

移民局在1月將繼續按照遞交綠卡申請表排期接收家屬及就業移民申請人的調整身份(I-485)申請。

AD: 最終頒發綠卡排期             FD: 遞交綠卡申請表排期

家屬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D

10/22/2015

10/22/2015  

10/22/2015

11/22/2004

03/08/2012

FD

09/01/2017

09/01/2017

09/01/2017

10/01/2005

04/22/2015

第二優先A

AD

01/01/2022

01/01/2022

01/01/2022

05/15/2021

01/01/2022

FD

07/15/2024

07/15/2024

07/15/2024

07/15/2024

07/15/2024

第二優先B

AD

05/22/2016

05/22/2016

05/22/2016

07/01/2005

 10/22/2011

FD

01/01/2017

01/01/2017

01/01/2017

10/01/2006

10/01/2013

第三優先

AD

 07/01/2010 

07/01/2010

07/01/2010

11/22/2000

11/08/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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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2/2012

07/22/2012

07/22/2012

06/15/2001

05/08/2004

第四優先

AD

08/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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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8/2006

03/01/2001

05/01/2004

FD

03/01/2008

03/01/2008

08/15/2006

04/30/2001

01/01/2008


第一優先:公民之未婚子女 (每年約23,000個名額)
第二優先A:永久居民之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1歲以下並未婚)
第二優先B永久居民之未婚子女(21歲以上)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的子女 (每年大約23,000個名額)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大約65,000個名額)

就業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D

C

11/08/2022

 02/01/2022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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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1/2023

04/15/2022

C

C

第二優先

AD

04/01/2023

04/22/2020

10/01/2012

04/01/2023

04/01/2023

FD

08/01/2023

10/01/2020

01/01/2013

08/01/2023

08/01/2023

第三優先

AD

12/01/2022

06/01/2020

12/01/2012

12/01/2022

12/01/2022

FD

03/01/2023

11/15/2020

06/08/2013

03/01/2023

03/01/2023

其他工人

AD

12/08/2020

01/01/2017

12/01/2012

12/08/2020

12/08/2020

FD

05/22/2021

01/01/2018

06/08/2013

05/22/2021

05/22/2021

第四優先*

AD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FD

02/01/2021

02/01/2021

02/01/2021

  02/01/2021

02/01/2021

第五優先

AD

C

07/15/2016*

01/01/2022*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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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016

04/01/2022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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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優先:優先勞工 (特殊人才, 跨國公司主管/經理, 傑出教授/研究人員)
第二優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專業人士或出眾人才
第三優先:技術工人, 專業人員, 和其他工人(非技術勞工)
第四優先:某種特殊移民和某些宗教勞工
*某些宗教勞工簽證名額暫時為“不可用”
第五優先:創造就業人士(工作投資移民)
*中國第五優先類别下鄉村、高失業率地區及基建項目類別均為現有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