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都會發佈最新的用移民申請經濟擔保書(I-864)的收入水平指南,該指南根據美國衛生及公共服務部(HHS)當前發佈的貧困線指南擬定。
想要擔保移民申請受益人以及受益人的家庭成員進行移民申請,擔保人通常需要向美國政府提供自己收入水平比貧困線至少高出125%(以家庭作為單位比較)的證據。例如,像下文展示的2019的貧困線列表那樣,如果要擔保一個兩口之家,擔保人的年收入不能少於21,138美元。居住於阿拉斯加和夏威夷的擔保人甚至需要更高的年收入才能對移民申請作出擔保。
想要擔保移民申請受益人以及受益人的家庭成員進行移民申請,擔保人通常需要向美國政府提供自己收入水平比貧困線至少高出125%(以家庭作為單位比較)的證據。例如,像下文展示的2019的貧困線列表那樣,如果要擔保一個兩口之家,擔保人的年收入不能少於21,138美元。居住於阿拉斯加和夏威夷的擔保人甚至需要更高的年收入才能對移民申請作出擔保。
家庭成員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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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個州特區,美屬維爾京群島,關島和北馬里亞納群島聯邦
|
阿拉斯加
|
夏威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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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困線的125%(單位:美元)
| |||
2
|
2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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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13
|
24,325
|
3
|
26,663
|
33,325
|
30,675
|
4
|
32,188
|
40,238
|
37,025
|
5
|
37,713
|
47,150
|
43,375
|
6
|
43,238
|
54,063
|
49,725
|
7
|
48,763
|
60,975
|
56,075
|
8
|
54,288
|
67,888
|
62,425
|
8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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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加一人多加4,420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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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加一人多加5,53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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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加一人多加5,08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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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來說,提出移民申請的申請人通常會作為擔保人填寫經濟擔保書(I-864)。在主擔保人收入水平不足的情況下,可以多加共同擔保人來提供額外的經濟擔保。申請人和受益人都能使用他們所有的財產例如房產、股票、債券、現金等等來達到I-864的擔保水平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經濟擔保的相關政策目前有收緊的趨勢。一份在2018年10月提出的規則提案建議國安局(DHS)對移民申請受益人進行全面審查以判斷移民申請受益人日後成為“公眾負擔”的可能性,審查範圍包括:年齡、健康狀況、家庭狀況、財產、經濟來源及現狀、教育水平、工作歷史以及受益人所掌握的技術。另外,提案還建議DHS調查受益人過去三年內有無使用過諸如社會安全生活補助金(SSI)或是聯邦醫療補助計劃(Medicaid)等公共援助計劃的情況。雖然這份提案還未被落實成最終規則,但是政府在審查個案時仍有可能適用更為嚴格的審查計劃。移民申請受益人在申請時應該多加留心,確保提供充分證據以證明自己成為“公眾負擔”的可能性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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