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6月22日,美國加州北部地區聯邦法院對2019年發佈的“EB-5投資者移民計劃現代化最終規則”下達了取消的判決並立即生效,這個判決來自於一起區域中心訴移民局違規提高EB-5投資額門檻的訴訟。由於判決來自聯邦法院,效力可以普及全國,這意味著EB-5投資移民的最低投資額重回之前的規定——50萬美元和100萬美元。
美國國會在1990年開始施行EB-5投資移民項目,在特朗普政府時期,移民局一度將EB-5項目要求的投資額漲到90萬美元和180萬美元。在這起區域中心對移民局的訴訟中,法院認為由於時任的國土安全部代理書記官Kevin McAleenan和代理主管Chad Wolf都沒有被通過合法方式任命,因此在他們手下通過的這條EB-5的最終規則也是不合規定的。
EB-5投資移民項目由於沒有學歷、語言、年齡等方面的限制,一直以來都受到不少海外移民的青睞。但特朗普政府在執政期間對投資額的最低要求進行了翻倍式的抬高,令不少潛在的移民投資人望而卻步,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外國資金流入美國市場。判決生效後,移民投資者對目標就業地區的投資最低額為50萬元,非目標就業地區的投資最低額為100萬元。其中目標就業地區指高失業率地區,這些地區通常在指定的都市圈外的郊區且該地區失業率超過國家平均失業率的150%。對目標就業地區的投資也被稱為區域中心投資。
高投資門檻的新規被叫停固然會吸引不少潛在移民投資者的興趣,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門檻為50萬元的區域中心投資項目在2021年6月30日就會過期。以往國會都會在項目過期前投票將項目延期,但今年國會出於未知的原因仍未對區域中心EB-5項目進行延期,所以50萬元最低投資額的項目在6月30日將會截止。最低投資額為100萬元規定則是仍然存續。
但投資額門檻降低之後,投資人可能也是憂喜參半。喜的是投資額暫時回到了可接受範圍內,憂的是隨之而來的申請人也會變多,排期的隊伍可能變得更長。在7月的簽證排期中,中國EB-5排期仍停留在2015年11月。但中國EB-1的排期為“當前有名額”,EB-2的排期為2017年12月,也是比EB-5排期提前不少,因此條件傑出的優秀人才投資人還可以考慮其他類別的就業移民申請。
移民規定瞬息萬變,拜登政府有可能會動議把投資金額再次提高。有興趣進行投資移民或其他類型移民的人仕應該向有經驗的移民律師咨詢,盡快捉住機會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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