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Search This Blog (搜尋文章)

Tuesday, September 26, 2023

台灣人赴美發展,不得不知的E-2簽證

By Dennis Huang


希望留美居住和工作的台灣公民可以考慮申請E-2簽證。E-2簽證的好處很多,除了可以讓申請人無限期在美居留和工作,申請人也可以一併將家人包括在申請中,其家人也能在美國生活、工作或者學習,同時他們也能申請美國駕照和社安號。從各種角度來看,E-2簽證甚至可以被稱為“小綠卡”。

E-2簽證申請人條件

E-2條約投資人簽證是為與美國有簽訂通商通航貿易條約的國家的公民而設立的,台灣就是其中之一。因此申請人必須首先是台灣公民。台灣公司中擁有管理權限或者特定技能的員工也可能符合申請資格,前提條件是該公司起碼50%股份為台灣公民擁有。E-2簽證本質上是一個讓外國人或者外國公司在美國開設和運營公司的簽證。

E-2簽證的基本要求

E-2簽證的具體要求技術含量很高,總結而言這一簽證的幾個主要要求為以下幾個:

1) 投資額必須大量,且數額真實,不可撤銷。這裡要求的大量投資並不意味著數百萬美元的資金,其僅僅表示申請人準備投入的資金額對於相應的業務類型來說是合理的,並且足以確保業務的成功運作。但是,投資者必須證明投資已經在進行中,或者已經準備好在E-2簽證獲批之時可以馬上進行投資。

2) E-2簽證中的公司企業必須真實存在。僅處於設想規劃階段或者空洞的創業設想並不符合E-2簽證的要求。申請人在申請中必須提供可立即實施的全面、詳細的商業計劃來支持簽證申請。

3) 投資不能只是邊際投資,意味著申請人投資設立的公司在經濟收益上不能僅供自己和家人溫飽。E-2投資人所設立的公司必須有為美國作出重大經濟貢獻的能力,比如公司會迅速擴張到不同地區,或者能夠迅速聘請美國工人,能夠為美國社會創造工作機會。

4) E-2簽證創設的公司不能用作被動投資收入,投資人或者公司員工必須親身來到美國管理和指引公司運作。

如何申請E-2簽證? 

最常見的就是通過美國在台協會(AIT)進行申請。申請人需要填妥申請表格,並且附上大量的支持文件,其中包括條約投資公司的資料、資金來源、投資資金不可撤銷的證明、簽證申請人的專業背景和個人信息等等。如上文所述,申請人還必須向簽證官提供一份詳實的商業計劃。另外,申請人還需前往AIT進行簽證面試。

E-2簽證有效期有多長?

E-2首次批准的有效期一般為5年,過後只要申請人和相關公司繼續維持達到E-2簽證的要求,簽證延期一次可以為2至5年,總時長沒有上限。期間,E-2簽證持有人和其家屬可以用E-2簽證在國際旅行後再次進入美國。

結語

E-2簽證是外國人來美工作和生活的一個絕佳途徑,其投資額的要求及風險程度都比EB-5投資簽證要低,申請人所設立的公司也沒有行業限制。不是每個國家都是E-2條約國家,有意來美發展的台灣人仕應該利用E-2簽證的優勢,和家人一起來美國創業。


(移民法律和政策瞬息萬變如果您對本文有任何疑問或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致電: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安排法律諮詢)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