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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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pril 24, 2024

附表A就業綠卡不需要勞工認證



申請美國工作綠卡基本上都需要僱主支持,但有兩種就業移民類別下的申請卻是不需要僱主支持,而能由申請人獨立申請。這兩種申請分別是EB-1A超凡能力人才申請以及EB-2國家利益豁免(NIW)申請。這兩種申請均能在不先行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認證的情況下向移民局直接遞交。

勞工證的作用是測試美國就業市場,看看市場中是否有能力、願意、合格且可以勝任該職位的美國勞工。如果這些美國勞工存在,雇主必須先將職位提供給他們。然而在就業移民類別下有一個附表A子類別,包含在該列表中的職位被認為已經獲得預先認證,所以可以跳過勞工證這個步驟。

附表A第一組別的職位包括物理治療師和護士,而第二組別預先認證職位則面向“藝術與科學”方面有卓越才能的勞工。職位符合附表A類別的外籍勞工可以在未取得勞工證的情況下直接向美國移民局提交移民簽證申請。前提是他們必須有美國雇主提供的工作機會,並在科學和藝術方面表現出卓越的能力。

美國移民局最近根據勞工部法規對“科學或藝術“作出進一步闡明,"科學或藝術"是指
大學中所教授的和設有特定課程的任何科目。據這個定義,大多數專業和技術職業都能符合資格。注意的是申請員工並不需要確實上過大學。 

另外,員工還需要證明其成就享有“廣泛讚譽”及“國際認可”,所提供的證據必須滿足下列七項要求中的最少兩項:1)獲得國際認可的獎項;2)需要傑出成就的國際協會會員資格;3)該員工或其工作在專業出版物上被刊出;4)作為評審、審稿人或陪審審閱其他人的工作;5)在其領域有重大意義的原創科學或學術研究貢獻;6)在國際或專業期刊上發表科學或學術文章;7)作品在兩個或以上國家的現場藝術展覽中被展出。

此外,申請必須有證據表明該僱員在過去一年的就業中,以及其被提供的美國職位都必須要求就職人有卓越的能力。通過附表A第二組別提出申請的僱主必須提供其向工會談判代表或是其員工提供的職位空缺告示的證明。

對於具有特殊或不尋常技能但未達到 EB-1A 和 NIW 申請要求的勞工,例如有專業技能的廚師,附表A第二組別為他們
提供了另一種略去漫長的勞工認證流程即開始移民申請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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