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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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December 2, 2024

移民局對入籍申請“首次合法入境”要求作出更新




美國移民局(USCIS)最近發佈更新的政策指南,針對入籍申請人入境要求進行說明。此指南即時生效,並適用於所有待處理及新提交的案件。這次更新涉及入籍申請的一個重要方面:申請人作為美國永久性居民(LPR)合法入境的要求。


只有首次入境必須合法

更新後的政策指南明確指出,申請人再入籍申請中只需證明其首次入境成為美國永久性居民,或者通過調整身份成為永久性居民的手續是合法的,而之後的再次出入美國,無論情況或合法性如何,均不影響入籍申請中的“合法入境”判定。

這一更新呼應了美國第四巡回上訴法院在Azumah訴USCIS一案中的裁決。該裁決強調移民局審查時應將焦點放在申請人獲得永久性居民身份時的首次入境,而非之後的再次入境。

Azumah訴USCIS一案中,起訴人Azumah在合法入境獲得美國永久性居民身份後因挪用公款罪而被判“不被接受入境”。因此,2014年他返回美國時,政府讓他進入美國(paroled in)對其啟動了遣返程序。在遣返程序後續被駁回後,Azumah申請了入籍。但移民局因為其2014年返回美國時未被視為合法入境而拒絕了他的入籍申請。Azumah上訴後,第四巡回法院表示不同意移民局的決定。


第四巡迴法院裁決的理由

第四巡迴法院強調,《移民與國籍法》中規定,歸化申請人必須證明他們通過合法入境美國或合法被接受成為永久居民,這裡應指申請人首次合法入境(經過使領館程序段)或調整身份合法被接受(調整身份程序)成為美國永久性居民。

國安局提出了後來非法入境會追溯影響最初合法入境或調整身份的有效性的論點,卻被第四巡迴法院駁回了。此案例確保了申請人在符合所有法律要求成為美國永久性居民後,不會因為之後發生的事件而使原本的身份的狀態失效。

第四巡迴法院還指出,移民局審查申請時需要基於一致和可預測的標準。通過將焦點放在初次合法入境或身份調整上,USCIS可以簡化裁定過程,避免申請人因不相關或後續的移民複雜問題而受到處罰。


指南更新的重要性

對於入籍申請人而言,政策指南這次的更新消除了有關後續出入境可能影響其入籍資格的不確定性。那些通過合法首次入境或合法手續調整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申請人,即使其之後再次入境美國的合法性因各種因素受到影響,但其不會因後續入境的合法性證明的原因而影響入籍資格。移民局已經修訂其政策手冊納入這項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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