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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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anuary 28, 2026

綠卡持有人注意:切勿登記選民或進行投票



選舉和投票在美國社會歷來是一項熱門議題,但作為在美國生活的外國公民需要注意,投票權並非所有人都具備,尤其是非公民和綠卡持有人。一旦不慎登記選民或參與投票,即可能面臨嚴重的移民後果,包括影響本身移民身份,甚至被放進遞解出境程序。

近期我們在實務中也見到一個案例,提醒所有綠卡持有人千萬需要注意自動登記的風險。一位綠卡持有人在申請入籍(N-400)時遭到拒絕,原因是移民局紀錄顯示其曾登記選民。事實上,這位申請人並非自願登記,而是在州車管局在其更新駕照時自動地通過電子方式為他進行了選民等級。除了不知情登記,更為重要的是這位申請人從未投過票,且持有來自選舉委員會(Board of Elections)出具的證明信,確認他並無任何投票紀錄。然而,即便是這樣非自願且從未參與投票的情況,仍被移民局作為理由拒絕其入籍申請。申請人甚至因此被放進遞解出境程序中。

這樣的情況顯示,即使是“不小心”或“被動”登記,也極有可能對移民身份造成重大影響,因此綠卡持有人應該儘早確認自己是否被登記為選民。一旦發現自己有被登記為選民,應該聯繫州DMV或是選舉辦公室取消登記,並且收集證據表明登記的行為只是無心之失。在這種情況下,申請人應該及時聯繫有經驗的移民律師進行咨詢和商討。在美的外國人,尤其是永久居民(綠卡持有者)在進行各種證件更新或在車管局辦理業務的時候一定要分外注意所填的表格內容,千萬不能不看清文字就盲目勾選。不理解英文時一定要請英文能力好的親友同去,或是向工作人員要求多語言版本的表格進行業務申請。

無論出於什麼原因,只要是在非公民的情況下進行了選民登記,國土安全部即會將此視為冒稱公民的行為。根據聯邦法律,非公民進行選民登記或非法投票屬於欺詐行為,任何人故意做出虛假陳述或聲稱自己是美國公民從而進行選民登記,或在任何聯邦、州或地方選舉中投票,將被處以罰款和最高1年的聯邦監獄監禁。 移民法也有相關規定,非公民違反任何聯邦、州或地方憲法條款、法規、條例等規定參與任何投票均會導致失去獲得綠卡的資格。

非公民自稱為公民的情況不但可能會令入籍申請被拒,更有可能導致遞解出境。申請人在進行入籍或綠卡申請之前應先向移民律師進行咨詢,了解案情以及準備好強而有力的回應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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