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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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rch 5, 2025

移民的基本權利

 




無論移民的法律身份如何,當與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官員互動時,他們都擁有某些權利。這些權利會根據情況(例如在家中、在工作場所、開車時或在公共場所)及其是否有美國合法身份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他們的權利概述:

在家中
ICE官員通常需要搜查令才能進入您的家中。要在您的家中搜查或逮捕某人,ICE必須有一份由法官簽署的搜查令。要在您的家中逮捕某人,他們需要一份指定您姓名的逮捕令。如果ICE沒有搜查令,您可以拒絕讓他們進入。請禮貌地要求他們出示搜查令,再決定是否讓他們進入。但如果您讓他們進入,他們便可以查問你們身份。 

在工作場所
在大多數情況下,ICE不能在沒有搜查令或您的同意下進入您的工作場所。如果ICE攜帶有效的搜查令或正在進行突襲,員工可以保持沉默,不需要回答有關他們移民身份的問題。在諮詢律師之前,請不要簽署任何文件,因為這樣做可能會放棄某些權利。

開車時
如果您在開車時被ICE官員攔下,您可以問:“我可以離開嗎?” 如果答案是可以,您可以在沒有進一步提問的情況下離開。 如果被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您需要出示您的駕駛執照或州ID。除非ICE有有效的搜查令或其他合法權限,否則您不需要提供有關移民身份的資訊。ICE官員也可能要求搜查車輛:除非ICE官員有合理的理由或搜查令,否則您可以拒絕同意搜查您的車輛。

在公共場所(街上)
在公共場合,您有保持沉默的權利, 您不需要回答有關您移民身份的問題。如果被攔下,您有權詢問是否可以離開。 在與律師交談之前,絕對不要簽署任何文件,尤其是放棄您權利的文件。

所有移民的基本權利
1) 保持沉默的權利:移民有權保持沉默,並且不必回答有關移民身份的問題。
2) 聘請律師的權利:您有權聘請律師。如果被拘留,您可以要求公共辯護人。
3) 免受非法拘留的保護:ICE官員不能無正當理由拘留您。如果被拘留,您可以詢問為何被拘留並要求您的權利。

對於合法移民(綠卡持有者、簽證持有者等)
如果您是合法移民,您可以出示您的移民文件(綠卡、簽證等)來證明您的合法身份。合法移民在驅逐方面有更多的保護,但如果ICE懷疑有詐欺或違反移民法的行為,他們仍然可能被拘留或盤問。

對於無證移民
他們不需要回答有關您移民身份的問題。他們不需要同意任何搜查,也不需要允許ICE在沒有搜查令的情況下進入您的家中。 在上述這些情況下,了解自己的權利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需要,應該及時諮詢移民律師。


Wednesday, February 26, 2025

主要移民就業申請人死亡後倖存家庭的選擇

 



失去親人是人生中最艱難的經歷之一。當去世者也是家庭移民案件的申請人時,影響則更為嚴重。許多外國家庭依賴主申請人的移民申請,而該申請通常由美國雇主提交。因此,當 I-140 簽證申請的主申請人去世時,其家庭不僅失去了主要的經濟支持,還可能喪失獲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的機會。幸運的是,移民法 第 204(l) 條 為某些移民申請的倖存受益人提供了救濟,其中包括 I-140 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即使其在身份調整獲得批准前不幸去世。該條款允許符合條件的受益人在申請人去世後繼續移民程序,而不會因死亡而自動遭到拒絕。

誰能從 INA § 204(l) 中受益?

在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就業類移民申請(I-140)的倖存家庭成員仍可獲得綠卡。具體而言,當 主要受益人(外國工人)死亡 時,其家庭成員必須 在美國居住,且「居住」指的是實際的、持續的居留。此外,他們必須 繼續居住在美國,以確保不喪失資格。如果主要受益人在家庭成員調整身份前去世,則符合條件的倖存受益人包括 衍生受益人(即外國工人的配偶和子女)。

此外,若 美國雇主(I-140 申請人)去世,此法律也適用,但僅限於 個人雇主(即非公司或機構)。在這種情況下,主要受益人(外國工人)也必須 居住在美國 才能受益。

I-140 申請的實際處理方式

1. 雇主在 I-140 批准前死亡:  如果雇主為外國工人提交了 I-140 申請,但 雇主在 USCIS 作出裁決前去世,則 USCIS 仍可根據 INA § 204(l) 批准該申請,前提是受益人符合居住要求。

2. 外籍勞工在身份調整前死亡:  如果 主要受益人(外籍勞工)在身份調整前去世,INA § 204(l) 允許其配偶和子女(衍生受益人)繼續移民程序,並透過 調整身份(Adjustment of Status)申請綠卡。

目前,尚無正式的申請機制 供倖存者主動申請 INA § 204(l) 救濟。根據法律,當 I-140 申請的申請人(雇主)或主要受益人(外國工人)去世時,I-140 申請通常會被 自動撤銷或取消(如果仍在審理中)。因此,受益人必須主動通知 USCIS 申請人的死亡,並 明確請求根據 INA § 204(l) 獲得救濟。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第 204(l) 條的救濟屬於自由裁量權範圍。換句話說,即使符合資格,USCIS 仍可能基於案件的負面因素拒絕救濟。

其他選擇

INA § 204(l) 為 I-140 申請人的倖存家庭成員提供了一條重要的生命線,確保他們的綠卡申請不會因雇主或主要受益人的死亡而自動終止。然而,該救濟 並非自動批准,而是 基於 USCIS 的自由裁量權,受益人仍需滿足 居住及程序要求 才能獲得批准。如果 INA § 204(l) 不適用(例如,受益人在申請人死亡時不在美國),倖存者應該考慮其他可能的選擇。例如,人道主義恢復(Humanitarian Reinstatement) 可能適用於某些 基於家庭的移民請願(I-130 案件),但 不適用於 I-140 案件。

結論

INA § 204(l) 提供了一項關鍵的保護措施,幫助失去申請人的家庭成員繼續移民流程。然而,倖存受益人需要主動通知 USCIS 並提出申請,且最終決定權仍由 USCIS 自由裁量。因此,在申請過程中,尋求專業法律建議可能是確保申請順利進行的重要步驟。


(移民法律和政策瞬息萬變如果您對本文有任何疑問或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致電: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安排法律諮詢)

Wednesday, February 19, 2025

2026財年H-1B準備開跑,你準備好了嗎!




針對2026財年年額H-1B(Cap H-1B)的抽籤即將於2025年3月進行。對於美國雇主和技術外籍勞工而言,這是一個關鍵時刻。每年的抽籤過程決定了哪些申請人將有機會申請H-1B簽證,這是一種極受歡迎的非移民簽證類別,允許美國雇主聘用來自技術、工程、金融和醫療等專業領域的外籍專業人員。鑒於H-1B名額的競爭激烈,因此,了解最新的變化和準備策略對雇主和申請人至關重要。

2025年H-1B抽籤的主要變更

1. 註冊費增加: 從2025年3月起,H-1B電子註冊費將從以往的每份抽籤10美元提高到每份215美元。此費用增長是的目的是USCIS為了彌補運營成本並抑制濫用抽籤註冊所採取的措施之一。雇主在對僱員H-1B申請進行費用預算時,應考慮這一成本調整。

2. 以受益人僱員為中心的抽籤模式調整:為了防止欺詐和重複提交,USCIS將繼續使用受益人為中心的抽籤模式。無論有多少個僱主為受益人鍵入抽籤註冊,最終只會根據受益人個人信息按人頭抽籤。這一變更旨在創造更公平的系統,防止個人通過獲得多次註冊而不當增加中籤幾率。

3. 加強反欺詐:抽籤註冊要求提供額外的驗證細節,以證明其H-1B註冊的真實性。USCIS將更加仔細審查註冊,以確保符合真實的工作機會和雇主資格要求。

4. 更嚴格的專業職位標準:USCIS持續細化專業職位的定義,確保只有那些需要高度專業知識的職位才能符合資格。雇主必須提供清晰的職位描述,並證明該職位通常入門門檻為相關領域的學士學位或更高學歷。

除了上述變更,特朗普政府預計將在審核H-1B請願時實施更嚴格的標準。雇主和申請人應謹慎以對,以避免申請被拒絕或收到證據補件要求。

雇主必須仔細準備職位描述,確保H-1B職位符合USCIS對專業職位的定義。他們還應確認受益人符合教育和專業經驗要求後,再提交註冊。許多被選中的案件因員工不符合所需的資格而被拒絕。如果員工已經在美國境內,其移民身份必須合法才能轉換為H-1B身份。最後,雇主應與移民律師密切合作,確保所有註冊遵守新規定,降低被拒絕的風險。

員工也應該及早行動。首先,員工必須確保其雇主已經在USCIS系統中註冊並願意擔保其H-1B請願。接下來,他們應提前整理好文件,包括學位證書、成績單、工作邀請函、工作經驗證明信等。

抽籤時間節點也是至關重要的一環,抽籤註冊期將於東部時間2025年3月7日中午開始,於東部時間2025年3月24日中午結束。雇主應確保在此期間完成僱員抽籤註冊提交。鑒於H-1B抽籤的競爭激烈,申請人也應該提前考慮其他簽證選項, 例如 O-1、L-1或基於就業的綠卡選項,包括EB-2 NIW或PERM勞工申請等等。

如果對H-1B程序或其他就業移民選項有疑問,申請人應及早咨詢有經驗的移民律師,以及早安排後續計劃。

(移民法律和政策瞬息萬變如果您對本文有任何疑問或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致電: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安排法律諮詢)

Friday, February 14, 2025

2025年三月簽證排期公告



三月的簽證公告出爐,家屬移民排期基本維持一致。就業移民方面,中國EB-2前進16天,EB-3前進一個月。EB-4類別全球排期由於需求急增而倒退超過1年。

AD: 最終頒發綠卡排期             FD: 遞交綠卡申請表排期

家屬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D

11/22/2015

11/22/2015  

11/22/2015

11/22/2004

03/08/2012

FD

09/01/2017

09/01/2017

09/01/2017

10/01/2005

04/22/2015

第二優先A

AD

01/01/2022

01/01/2022

01/01/2022

05/15/2021

01/01/2022

FD

07/15/2024

07/15/2024

07/15/2024

07/15/2024

07/15/2024

第二優先B

AD

05/22/2016

05/22/2016

05/22/2016

07/01/2005

 10/22/2011

FD

01/01/2017

01/01/2017

01/01/2017

10/01/2006

10/01/2013

第三優先

AD

 07/01/2010 

07/10/2010

07/10/2010

11/22/2000

01/22/2003

FD

07/22/2012

07/22/2012

07/22/2012

06/15/2001

05/08/2004

第四優先

AD

08/01/2007

08/01/2007

04/08/2006

03/01/2001

     10/15/2004

FD

03/01/2008

03/01/2008

08/15/2006

04/30/2001

01/01/2008


第一優先:公民之未婚子女 (每年約23,000個名額)
第二優先A:永久居民之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1歲以下並未婚)
第二優先B:永久居民之未婚子女(21歲以上)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的子女 (每年大約23,000個名額)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大約65,000個名額)

就業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D

C

11/08/2022

 02/01/2022

C

C

FD

C

01/01/2023

04/15/2022

C

C

第二優先

AD

05/15/2023

05/08/2020

12/01/2012

05/15/2023

05/15/2023

FD

08/01/2023

10/01/2020

01/01/2013

08/01/2023

08/01/2023

第三優先

AD

12/01/2022

08/01/2020

02/01/2013

12/01/2022

12/01/2022

FD

03/01/2023

11/15/2020

06/08/2013

03/01/2023

03/01/2023

其他工人

AD

02/01/2021

01/01/2017

02/01/2013

02/01/2021

01/15/2021

FD

05/22/2021

01/01/2018

06/08/2013

05/22/2021

05/22/2021

第四優先

AD

08/01/2019

08/01/2019

08/01/2019

08/01/2019

08/01/2019

FD

02/01/2021

02/01/2021

02/01/2021

  02/01/2021

02/01/2021

第五優先

AD

C

07/15/2016

01/01/2022

C

C

FD

C

10/01/2016

04/01/2022

C

C


第一優先:優先勞工 (特殊人才, 跨國公司主管/經理, 傑出教授/研究人員)
第二優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專業人士或出眾人才
第三優先:技術工人, 專業人員, 和其他工人(非技術勞工)
第四優先:某種特殊移民和某些宗教勞工
第五優先:創造就業人士(工作投資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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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February 5, 2025

2025年I-864經濟擔保貧困線指南


在為家人提出移民申請時,作為申請人的家屬必須簽署一份名為“經濟擔保書”(Form I-864) 的文件以確認自己能夠為被申請的家庭成員提供經濟擔保和支持。這份文件是贊助人與美國政府之間的協議,確定申請人同意為移民受益人提供經濟支持,同時確認申請人擁有足夠的資源提供此項擔保。

那麼,擔保家庭成員移民美國所需的金額是多少呢?每年,美國衛生與公共服務部(HHS)會公布貧困指南。對於美國移民而言,申請人的家庭收入通常必須至少達到其家庭規模(包括被申請人)的美國貧困線收入的125%。最新的2025年貧困指南已於1月中公布。讓我們來看看具體的情況。

根據2025年的指引,如果家庭規模為3人,則贊助人在大多數州和美國領土的年收入必須至少為33,313美元,而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則有更高的收入要求。家庭規模包括所有被贊助的移民,以及贊助人和其家庭成員。


家庭規模達

48個相鄰州、哥倫比亞特區、美屬維爾京群島、關島和北馬里亞納群島

阿拉斯加

夏威夷

貧困線收入的125% (美元)

2

26,438

33,038

30,400

3

33,313

41,638

38,313

4

40,188

50,238

46,225

5

47,063

58,838

54,138

6

53,938

67,438

62,050

7

60,813

76,038

69,463

8

67,688

84,638

         77,875


每多加一人多加$6875美元

每多加一人多加$8600美元

每多加一人多加$7913美元


通常,家屬申請人必須作為I-864表格中的贊助人。如果申請人的收入水平不足,可以由聯合贊助人提供額外的經濟支持。申請人和受益人也可以利用他們的資產,如不動產、股票、債券、現金等,來滿足I-864的要求。經濟贊助人必須是美國公民或合法居民,並且必須在美國有固定住所,這意味著贊助人必須視美國為永久居住地。

滿足這些條件對於成功的移民程序至關重要。如果您對綠卡過程中的經濟支持要求有任何問題,建議您聯繫有經驗的移民律師以釐清細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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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February 4, 2025

港人留美DED計劃延長兩年




2025年1月15日,拜登總統宣布延長並擴大對合資格的在美香港居民的延遲強制離境(DED)政策。DED計劃最初於2021年8月5日宣布,該計劃延遲對2021年8月5日當日已在美國境內的某些香港居民進行遞解出境的行動,上一次延長的結束日期為2025年2月5日。

DED延長24個月

拜登總統在卸任前發佈了一份備忘錄,將DED延長24個月至2027年2月5日。合資格的香港居民將繼續獲得合法在美國工作的授權。

新增涵蓋的香港居民

該備忘錄進一步擴大了DED的涵蓋範圍:除了最初宣布的對象外,符合條件的香港居民還包括那些在2021年8月5日至2025年1月15日之間抵達美國的人士,令更多現正居留在美國的香港居民符合DED的資格。

DED的含義

DED是酌情決定的救濟措施,允許本來不符合資格留美的外國人臨時留在美國。儘管DED不是一種特定的移民身份,但符合條件的DED受保護人士一般情況下在指定期限內不會被驅逐出境。即使是擁有合法移民身份的人,也符合申請DED的資格。獲得DED不會影響個人的非移民身份,例如F-1(學生)、B-1/B-2(臨時訪客)、H-1B(工簽)等。

資格要求

無論出生國家為何,凡在2025年1月15日當日或之前已經抵美的香港居民均符合DED資格,以下是例外情況:

(1)自2025年1月15日起,自願返回香港或中國的;

(2)自2025年1月15日起未持續居住於美國的;

(3)根據《移民與國籍法》被認定為威脅美國安全、外交政策或公共安全,因此無法入境或應被驅逐的;

(4)在美國犯下任何重罪或兩項以上輕罪,或不符合庇護資格(例如,犯下特別嚴重的罪行,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曾迫害他人等);

(5)面臨引渡的;

(6)美國國土安全部長認為其在美國的存在不符合美國利益或對公共安全構成危險的;

(7)美國國務卿有合理理由認為其在美國的存在會對美國的外交政策產生嚴重負面影響的。

另外,延長計劃中還指出國土安全部長可根據需要考慮暫停對F-1非移民學生(香港居民)的規範要求。

在美的香港居民如果有DED相關疑惑,應及時向有經驗的移民律師咨詢。

(移民法律和政策瞬息萬變如果您對本文有任何疑問或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致電: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安排法律諮詢)



Tuesday, January 21, 2025

H-1B年度申請即將開始



新年慶祝活動的結束預示著新一年的H-1B申請季又即將開始,本所也會再次將重心放在為客戶準備H-1B申請之上。為了保障客戶的利益,我們辦公室會持續對每一個案件進行詳細評估,並在註冊前做好充分準備。今年即將開始的H-1B申請季針對的是2026財年的H-1B名額,預計就業開始日期為2025年10月1日。由於新政府表達了對移民政策進行改革的強烈意圖,我們必須更加審慎對待即將到來的H-1B抽籤及後續申請。雇主和員工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僱主信息

正確的雇主信息至關重要,因為錯誤的資料將使H-1B註冊無效。從申請流程開始,就應確認雇主在州公司註冊證書中的合法名稱,包括任何隨後的名稱變更或商業名稱(D/B/A)。對於有多個子公司、分支機構等的大型公司,需要確定將作為進行H-1B申請僱主的具體公司。僱主的聯邦雇主識別號(FEIN)是另一項需要確保正確的內容,USCIS使用FEIN作為每個擔保雇主的唯一識別碼,以篩選重複的申請。FEIN可以通過檢查由國稅局發出的官方通信來確認。

僱員資格

一般來說,員工必須具備執行專業職位所需的資格才能被歸類為H-1B工作者。因此,在H-1B申請中必須對員工的資格,包括學歷、證書、工作/培訓經驗等進行仔細考慮。另外,在進行H-1B電子註冊前,我們必須首先確認員工是否符合“碩士名額”的條件,這關乎到員工是否能得益於額外提供給碩士以上學位H-1B申請人的20,000個簽證名額。“碩士名額”的申請人必須擁有美國認可機構授予的碩士或以上專業學位。此外,學校不能是私立的營利性機構。若在抽籤註冊中勾選錯誤,即使申請人被選中,申請最終仍會被拒絕。因此一定要格外留意。

H-1B申請內容

儘管目前的USCIS註冊系統不要求在抽籤階段即提供具體的職業信息,但對職位名稱、職責和要求的早期評估仍然至關重要。如果申請中的職位不符合專業職位的定義,即使案件在抽籤中被選中,最終仍會被拒絕。在實踐中,對於專業職位定義的法律相關規定不斷變化,機構的政策和裁定標準有時也會令人困惑。因此, 對於一些方向並非十分明確的職業,如市場研究分析師、商業分析師、顧問等,提前評估並確定職業代碼將是申請中至關重要的一步

僱員移民身份

H-1B員工在H-1B申請批准後有兩種獲得H-1B身份的選擇:如果他們已合法入境美國,可以直接在H-1B申請中申請身份變更。一旦批准,他們的身份將在H-1B開始日期自動轉變。對申請人的移民身份進行確認是H-1B申請中十分重要的一環。對於符合STEM OPT條件的F-1學生,他們應及時申請OPT延長。如果無法再延長OPT,我們將評估該學生是否符合特殊的CAP-GAP延長規定以期繼續在美國停留或工作。如果申請人未能保持合法身份,他們應立即諮詢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在某些情況下,他們可能需要離開美國並申請有效的H-1B簽證,才能重新入境美國。同時, 也要注意H-1B員工配偶和子女的移民身份,以妥善維護他們在美國的合法身份。

結語

總結來說,H-1B註冊和申請過程中有許多實踐和法律問題需要考慮。如前所述,新政府可能會對H-1B簽證計劃進行改革,包括電子註冊系統、隨後的申請過程以及實質性要求(如工資、工作地點、專業職位等)。因此,保持對政策變更的關注非常重要。如果有疑問,應立即向經驗豐富的移民律師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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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anuary 16, 2025

2025年二月簽證公告:中國EB-3前進

 



2025年二月簽證公告家屬移民排期沒有變化。就業移民排期,中國EB-3前進1個月。

移民局在二月將按遞交綠卡申請排期接收家屬移民調整身份申請,按最終頒發綠卡排期接收就業移民調整身份申請。

AD: 最終頒發綠卡排期             FD: 遞交綠卡申請表排期

家屬移民   

其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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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優先

AD

11/22/2015

11/22/2015  

11/22/2015

11/22/2004

03/08/2012

FD

09/01/2017

09/01/2017

09/01/2017

10/01/2005

04/22/2015

第二優先A

AD

01/01/2022

01/01/2022

01/01/2022

05/15/2021

01/01/2022

FD

07/15/2024

07/15/2024

07/15/2024

07/15/2024

07/15/2024

第二優先B

AD

05/22/2016

05/22/2016

05/22/2016

07/01/2005

 10/22/2011

FD

01/01/2017

01/01/2017

01/01/2017

10/01/2006

10/01/2013

第三優先

AD

 07/01/2010 

07/10/2010

07/10/2010

11/22/2000

11/08/2002

FD

07/22/2012

07/22/2012

07/22/2012

06/15/2001

05/08/2004

第四優先

AD

08/01/2007

08/01/2007

04/08/2006

03/01/2001

05/01/2004

FD

03/01/2008

03/01/2008

08/15/2006

04/30/2001

01/01/2008


第一優先:公民之未婚子女 (每年約23,000個名額)
第二優先A:永久居民之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1歲以下並未婚)
第二優先B:永久居民之未婚子女(21歲以上)
第三優先:公民已婚的子女 (每年大約23,000個名額)
第四優先:成年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大約65,000個名額)

就業移民

其他國家

中國

印度

墨西哥

菲律賓

第一優先

AD

C

11/08/2022

 02/01/2022

C

C

FD

C

01/01/2023

04/15/2022

C

C

第二優先

AD

04/01/2023

04/22/2020

10/15/2012

04/01/2023

04/01/2023

FD

08/01/2023

10/01/2020

01/01/2013

08/01/2023

08/01/2023

第三優先

AD

12/01/2022

07/01/2020

12/15/2012

12/01/2022

12/01/2022

FD

03/01/2023

11/15/2020

06/08/2013

03/01/2023

03/01/2023

其他工人

AD

12/08/2020

01/01/2017

12/15/2012

12/08/2020

12/08/2020

FD

05/22/2021

01/01/2018

06/08/2013

05/22/2021

05/22/2021

第四優先

AD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01/01/2021

FD

02/01/2021

02/01/2021

02/01/2021

  02/01/2021

02/01/2021

第五優先

AD

C

07/15/2016*

01/01/2022*

C

C

FD

C

10/01/2016

04/01/2022

C

C


第一優先:優先勞工 (特殊人才, 跨國公司主管/經理, 傑出教授/研究人員)
第二優先: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專業人士或出眾人才
第三優先:技術工人, 專業人員, 和其他工人(非技術勞工)
第四優先:某種特殊移民和某些宗教勞工
*某些宗教勞工簽證名額暫時為“不可用”
第五優先:創造就業人士(工作投資移民)

(移民法律和政策瞬息萬變如果您對本文有任何疑問或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致電: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安排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