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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hoto: Markus Winkler |
移民局於2025年10月21日更新有關2025年9月19日通過行政令公告的10萬美元H-1B費用規則如何實施的更詳盡信息。更新的重點如下:
新規生效時間
根據2025年9月19日簽署的總統公告,額外10萬美元的H-1B費用將會自2025年9月21日美東時間凌晨12:01起,應用到部分 H-1B 申請。此款項將會為申請資格條件之一。
適用對象
自生效時間起遞交的新 H-1B 申請,若受益人身處美國境外且無有效 H-1B 簽證,則必須附上10萬美元付款。通過領事館程序(consular notification)或入境前通知(POE/pre-flight notification)進行的H-1B申請亦屬適用範圍。
若申請於生效時間後,且內容涉及轉身份、變更或延期,但 USCIS 認定申請人不符資格(例如:身分已失效、在轉身份申請被裁決前離境等),該申請仍受公告規範,須依 USCIS 指示繳納10萬美元
不須繳納10萬美元的H-1B申請
在生效時間之前提交的H-1B申請或持有已發放的有效H-1B簽證的僱主及僱員不受新規限制。在新規生效後提交的申請,若申請是對在美國境內僱員的H-1B變更、轉身份或延期,而且該要求合乎資格能被移民局批准,亦不受新規限制。
上述申請中的受益人(僱員)如需根據這個已經批准後的H-1B進行簽證申請或是已有有效簽證,他們也不受新規的費用制約。
付款細則
申請人必須透過pay.gov的指定頁面付款,並依照該網站上的指示操作。受新規限制應繳費的申請在被遞交前,申請人必須持有來自pay.gov的付款預定證明或來自國土安全部的書面豁免證明,否則移民局將會拒絕該申請。
可被豁免的情況
國土安全部部長僅可在以下四項條件全部成立時,批准豁免:(1) 該員工以 H-1B 身分留美符合國家利益; (2) 無可用的美國本地勞工;(3) 該人員不構成安全或社會福利威脅; (4) 若強制繳費,將嚴重損害美國利益。須注意,豁免申請審查標準將會極高。
僱主與僱員需知
- 10萬美元款項應由僱主負擔。將費用轉嫁給員工可能違反 H-1B 勞工保護規定,並引發其他法律風險。
- 盡可能選擇在美身份變更或延期而非使領館程序(consular notification)
- 若僱員身在美國,請避免出境旅行,直到您的身份變更/延期申請獲批;提前離境可能導致您成為須繳費對象。若您身在美國境外且無有效 H-1B 簽證,預期您的雇主將決定是否提出新的(需繳費)申請或暫緩聘用。
有關此10 萬美元 H-1B 費用政策 的細節仍未確定,相關訴訟可能改變新規的實際執行方式。請持續關注後續官方更新。
(移民法律和政策瞬息萬變, 如果您對本文有任何疑問或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 請致電: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安排法律諮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