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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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November 23, 2009

增強移民法觀,制裁違法雇主(上)

去年9月期間,一間位於新澤西Iselin的電腦顧問公司被控違反聯邦移民法有關H-1B的法規,因此被裁決罰款超過$8万元。美國勞工部勒令該公司還清對11名外國勞工所虧欠的薪資,這是經由調查後發現該公司沒有履行承諾支付這些外國勞工的薪資大約有一年時間。一間位於Virgina名叫Global Cynex的IT公司,在勞工部所屬的薪資與工時局(簡稱WHD)掌握到該公司沒有履行支付給其H-1B員工的規定工資後,已同意對43名非移民員工支付超過1百60萬元的費用。同時,WHD還發現該公司有非法收取新雇員培訓費的行為。

以上舉出的兩例僅僅是用來說明美國政府現時要通過對雇主行為調查來執行移民法和勞工法。以前布殊政府傾向於采取突然搜查工作場所和居住地去逐一找尋非法工人的做法,由國安局隸屬的支部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執行的主要任務是在美國逮捕和遞解非法工人離境,此舉招來許多爭議;現時的歐巴瑪政府則采取一些不同的做法,新政府已公開表示它將會把注意力集中到懲罰那些剝削移民和外國勞工的雇主身上,因而,法律的實施和調查將會更多地集中到雇主身上。

就在上個月,11位在新澤西IT顧問公司工作的雇員因被起訴郵寄欺詐信件和電匯欺詐被逮捕了;一間叫Vision Systems Group Inc.被指控從事一項使用欺騙文件申請雇佣外國勞工來美國同時在外州設立一個虛假辦公室的不法行為。除了7百40萬元財產被政府沒收外,公司和被起訴訟的雇員亦會面臨數以萬計的罰款和坐牢好幾年的命運。

利用處罰雇主來加強移民法實施的舉動并非新的措施,早前的〈1986移民改革和管制法〉(簡稱IRCA)已經嚴肅地制裁過那些不恰當地處理雇員材料或者故意雇佣非法工人的雇主。雖然這些制裁措施近年來使用不多,但是它們仍然在法律書上。IRCA法主要把注意力集中在遵從文件上(I-9 Form),而現時調查亦包括調查各種簽証申請—比如H-1B職業簽証、L-1跨國經理簽証和H-2B臨時工人簽証等。這些調查的范圍更廣泛且涉及的對象更困難。早前的IRCA法主要是由移民和入籍服務局執行,但現時要對這些雇主作調查通常會涉及各類不同的執法部門,比如:移民局的欺詐偵擦與國家安全部(FDNS)、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海關和邊防巡邏局(CBP)和勞工部的薪資與工時局(WHD)。更复雜的案件,如Vision Systems Group 公司,則涉及更多的機構參與,像美國郵遞檢查處、美國國務院、社會安全管理辦公室和美國檢控律師辦公室等。

由於這些在執行政策方面的變化,要雇佣外國勞工的雇主必須十分小心謹慎以避免触犯任何民事法和犯罪法的可能。必須強調的是加強執法措施不僅是針對欺詐案件,同時亦強調要遵從法律和規則。因此,雇主必須確信他們遞交給政府的每份文件都是真實和正確的,同時,他們亦必須與他們的律師商談以確保他們保留合適的文件和按法律規定對待他們的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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