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Search This Blog (搜尋文章)

Thursday, November 26, 2009

美國F-1 學生簽證簡介

美國有世界一些最盛名高等學院, 留學美國亦是很多外國學生畢生的願望。美國的教育政策是吸引各地不同背景和成績最佳的學生來美讀書在美國學校唸書, 外國學生必須首先獲一個合法的簽證身份。雖然幾個簽證分類允許外國學生在美國學習, F-1 簽證依然是最普遍學生簽證。外國學生一般都必須先向理想的美國學府申請, 得到學校和拿到一份I-20 (格證明) 後,才可以到美國领事館或移民服務局申請F-1 簽證。

 

F-1 學生的定義

F-1 學生 在移民法中的定義一個擁有外國住所而沒有意圖把外國住所摒棄的外國人; 他是一位真正和有意向為學習的目的臨時地進入美國, 一所合格的教育機關全職地就讀一個課程。  F-1 學生的配偶和未成年孩子也可以同時 獲得F-2 簽證, 伴隨F-1 學生逗留在美國。F-1 簽證是非移民簽證一點非常重要。F-1簽證允許學生臨時地, 為學習和獲取相關的工作經驗的原因, 停留在美國。發佈F-1 簽證, 通常是 態期限」(Duration of Status) 沒有指定的; , 學生可以依照學習時間表來停留在美國, 直至完成在I-20上的課程和學習訓練為止, 學成後亦可多留60 時間

 

申請標準

正如述一樣, 外國學生必須証明有一個不會摒棄的外國住所。跟其它簽證申請一樣, 外國人必須美國政府證明她是有資格申請某個簽證類別。所以, F-1 申請人必須提供文證明, 完成課程後將停留在美國。家庭關係, 在社區的地位, 學成後的工作諾等, 有用的證據。其它考慮因素包括年齡婚姻狀況、工作經歷, 長期計劃, 英語語文能 等。其次, 外國人亦須証明她是一個名符其實的學生, 來美是為了指定的教育機關讀書。通常, 要証明點並不困難, 學生可以用已經發布I-20來支持重要的是 學生和課程都登記在SEVIS 系統 SEVIS 911 事件後所設立的新聯合電腦資訊系統, 用來追蹤所有F M 學生和J 交換訪客的動向, 和他們在供讀課程上的改變最後, 學生必須証明 她有充分資金來完成所登記的課程

  

F-1 簽證難批嗎?

不是位申請人都可以拿到F-1 簽證。申請F-1 簽證機會究竟多大? 如何能增加得到簽證的機會?  事實, 世界各地的美國使館裏,每天都有數以簽證被發佈给外國人。另一個事實是,在留美的外國學生中,平均大約有四成最終將調整他們的身份成為合法的永久居民 ("綠卡") 申請人的面試中, 必須說服美國領事官員她在留學後將返回祖國,才有機會獲得F-1 簽證。當中並 沒有一個固定的方程式可以依從。每個人的背景、資料、教育資格等不同, 雖然領事官員受過適當訓練,懂得以客觀標準判辯申請; 但在每個申請的判決中,或多或少亦存在着一些主觀的在內當然,充分準備和證明文件非常重要

 

狀態的維護和變動

F-1 學生必須保持正常的學習進程全時間學習狀態。通常, 每學期12個小時學 (credit) 的要求。在畢業生課程中, 甚麼是全時間學習狀態是學校來下定義。在某些情況之下, 學校的被選定學校官員(DSO)也許會因為學術原因或健康原因, 允許F-1 學生 少選一些學分。此外, F-1 學生也可以每年, 只要他能夠在其它時間完成指定課程在學成後,DSO 可能因為健康或學術原因, 譬如改變主修科目, 允許F-1 學生 延長逗留時間。每登記一個新學術節目(例如碩士學位) , 學生都必須拿另一份I-20F-1 學生想調動到另一所學校學習,他必須先被新校 後再申請另一份I-20

 

F-1 學生就讀中、小學

外國學生一般不能申請F-1 簽證上公立小學或中學。唯一的例外是, 如果一個外國學生能首先証明他或她已經償還了在公校教育所須的費用给當地的教育機構, 這位外國學生 或許可以拿到簽證。這樣的公校申請就讀時間最多是12 個月時間。但是, 外國學生是可以拿F-1 簽證 就讀一所私立 或語言訓練學校若一個外國學生從一所立學校轉到一所立學校就讀,會被視為違反移民狀態。實際上,何一些違反學習進程的行為, 都會影響到外國學生的F-1 狀態。

 

在美國申請F-1 狀態

申請F-1 簽證的「正常」途徑是從一個國美國領事館辦公室申請。但是, 外國人是有可能從美國內部申請F-1 身份的, 途徑是通過身份改變申請申請標準基本上是領館申請相同。關鍵的問題是外國學生是否預先已經有意向在美國學習。例 , 有些移民法則是專管治商務考察和旅遊簽證 持有人士 (B1/B2) 狀態變動 (成為F-1 學生) 的申請。概括來說, 來美後一個月之內所遞交的狀態變動申請, 申請人被假定為不老實和預先已懷有在美國學習的意向。以前, 外國人可以在遞交申請後開始上學。當前的法律是, 這樣的行為將被視為違反移民身份的証據,並且是否定 身份改的理由。其它簽證類別持有人 F-1 身份改變申請亦會受到相似的察視。

 

F-1 學生的工作問題

 F-1 學生是可以在校中、或根據一個實用訓練計劃來工作在校, 學生可以在學校辦公室、圖書館、實驗室、書店、自助食堂等地方工作只要學生是保持着正常的F-1 身份, 可以在學期内從事每星期20 個小時 工作; 在假期中他可以全職的工作申請校工作, 學生不需預先向移民局申請,但多數學校雇主要查驗從DSO或外 國學生顧問 所發出的 I-20,証明學生是可以合法工作。  工作定義很廣, 允許研究生在學校的其它附屬機關工作申請校工作非常簡單, 既是外國學生機會, 亦為他們帶寶貴的研究和工作經驗。 

另一個合法工作途徑是實用訓練計劃,這些計劃分成二類: 課程實用訓練(CPT) 和選擇性實用訓練(OPT) CPT一般提供给學生在他們的畢業前的某些work/study program, internship等,們一般是學校和雇主聯合組織CPT 工作必須是學習所要求的,或至少科是重要CPT 申請可以在SEVIS系統進行,亦可以向USCIS直接申請注意的是, 若申請人的CPT 工作超過12 個月的時間,她將會失去畢業後的OPT 工作機會 外國學生在完成一個課程後,都可以拿到一年的OPT  

OPT不僅為外國學生帶來重要的工作培訓 機會,亦可以延長他們逗留在美國的時間。例如, 一位博士學位畢業生也許一所教育學院中找到了一份教職,雇主亦在為她申請綠卡, 當她還未拿到綠卡以前, 可以運用她的實用訓練 機會,合法地停留在美國和為這個機工作。在開始OPT工作前,外國學生必須先獲USCIS 批准, 拿到工作許可証以後,才可以合法地工作。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致電: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