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Search This Blog (搜尋文章)

Friday, January 6, 2012

U簽證 - 為罪行受害者提供合法身份

在美國許多移民不願接警察和其他執法人員,即使他們成為犯罪受害者。對於在美國沒有合法身份的人,他們盡量避免與警察接觸,害怕可能會暴露其非法身份。即使是合法移民,基於文化差異和語言障礙的關係,有時亦害怕與警方聯絡。中國俗語有云生不入官門,死不入地獄。在美國的移民他們大多​​不知道有一個專為某些罪行的受害者設計的特殊簽證叫U簽證。 U簽證的目的是提供合法的臨時非移民身份給罪惡的受害者,讓他們可在刑事調查和起訴事宜上協助執法機構。

婦女和兒童特別容易成爲某些罪行如販賣人口,性侵犯和家庭暴力等的受害人。國會在2000年的防治販賣和暴力受害者法中建立了U簽證,鼓勵受害者舉報罪案和協助執法人員進行調查和起訴犯罪活動,不論受害者的移民身份是否合法。一旦U簽證申請被批准,申訴人將得到長達 4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可以在美國生活和工作。隨後,U簽證持有者在美國持續居住三年後,合資格的可申請調整身份成為合法永久居民(綠卡)。 申請綠卡是需要其他資格要求,包括申請人需要不斷與執法人員合作,偵查或者起訴與受害者相關的罪行。此外,其他的U簽證申請人的直系親屬也可得到合法身份, 在美國生活和工作。這些家庭成員包括:U簽證申請人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 U簽證申請人的配偶; 21歲以下U簽證申請人的家長;21歲以下U簽證申請人的18歲以下未婚兄弟姊妹。

申請U簽證,申請人必須向移民局提交I - 918表格,即 U非移民身份(表格I - 918請求並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提交所有相關文件,包括表格I - 918BU簽證執法認證。表格I - 918B是申請U簽證的一個要求,必須由一個合格的執法機構來認證,包括聯邦,州,地方執法機構以及對一個合格的犯罪進行調查或起訴的檢察官,法官或其他主管機關。從本質上講,執法機關必須證明,申請人是一個合格的罪行的受害者,掌握此罪行的具體知識和細節,已經,正在或可能在偵查,調查或起訴犯罪方面對執法機關有幫助。申請U簽證合資格的罪行包括殺人,搶劫,拐骗,強姦,性侵犯,綁架,亂倫,偽證,賣淫,妨礙司法等。

U
簽證對於受害者出面對犯罪者的罪行進行作證是一個極其重要的激勵。由於U簽證申請的複雜性,申請人應當向律師或受害人權利提倡機構尋求幫助。重要的是要知道執法機構的認證並不保證U簽證被批准。移民局必須確定申請人是否具備U簽證的其他要求,包括申請人是否因犯罪行爲而遭受巨大的身體或精神虐待。但是,對於那些沒有合法身份的嚴重罪行的受害者,特別是婦女和兒童,U簽證可能是他們進行反擊的唯一希望。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yimin.c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