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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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June 26, 2012

P-3藝人簽證要求:文化獨特性



       P-3簽證是在具有文化獨特性地規劃下,給予藝術家或藝人們來美國,以個人或團體的形式進行表演,教學或指導。法律沒有定義文化獨特性。最近美國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裁決文化獨特性不是限制于傳統的藝術形式,而且還包括混合或融合多個文化或地區的藝術表達。

       P-3簽證是給個人或團體的表演者來美國以發展,解讀,代表,指導或教學獨特的,傳統民族的,民謠的,文化的,音樂的,戲劇的或藝術的表演或展示為目的。其次,表演者必須進入美國參與能夠加深理解和發展此藝術形式的文化活動。這個方案可能是商業或非商業的性質。

       Skirball文化中心地案件中,南美klezmer音樂家申請了P-3簽證而被美國移民局否決了,因爲音樂種類被發現不具有文化獨特性。美國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卻不同意此説法,還表明他們的音樂具有文化獨特性儘管它合併了不同文化的元素。他們音樂是加入南美風情源于中歐猶太人klezmer音樂。表演者是生在阿根廷的中歐移民者的後代。所以,這種音樂是融合了傳統阿根廷音樂的風格。

       這些表演者提供了專家的意見確認了一個獨特的猶太阿根廷文化和身份在申請音樂家群體音樂中表達出來。這個音樂團體也被認爲是南美klezmer音樂的領導先驅和開拓者。美國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復查了所有的證據和專家的見證總結這個申請團體是符合P-3簽證資格的。很多來自專家的意見信寫道這個申請團體的音樂是具有文化獨特性。他們的表演也被媒體和專家認同具有音樂潮流的獨一性和前沿性。

       雖然,在這個團的音樂中有另外一些外部影響,如搖滾,但經證明他們表演觀衆都是猶太人。完全沒有證據指明這個團體被認同爲主流的搖滾樂團。

       根據美國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申請音樂團隊經過提交了充分證據證明他們的藝術表達已經符合他們的法律負擔,雖然這種音樂受到多元文化的影響,但是他們是獨一的具有獨特文化可被識別的群體。美國移民局行政上訴辦公室強調無論從數量和質量上證據都建立了文化獨特性地藝術表達。

       在移民法規裏,這個決定著重地廣泛了文化獨特性的定義。這決定將允許更多混合或非傳統地藝術或音樂形式的藝術家和表演者在P-3簽證的方案下來訪美國。最重要的因素是能夠提供證據和專家意見來建立此藝術形式是具有文化獨特性。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yim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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