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教授特別勞工認証手續(三)
大學教授的特別認証手續,比起其它綠卡申請較為簡單和快捷。資料提供方面亦不及 EB-1 申請般復雜,對合符資格的學府及大學教授都有利。
所以,合資格的學府和教職人員都應該盡量利用這種綠卡申請途徑。
合資格的學府
移民法例規定只有大學和學院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才可以使用特別勞工認証手續。亞拉斯加省是一個例外,在那個州的中小學也可以使用這些特別勞工認証手續,理由是政府想促進當地的勞工發展。勞工訓練局 (ETA)後來解釋過大學和學院的定義:
(一) 這些學府招收學生要求是中學畢業或同等學歷,
(二) 這些學府一定要是政府認可的,和
(三) 這些學府一定要提供學士或以上學位或可以為這些學位所给納的教育計劃。
根據這個定義我們可以肯定一般的四年制或二年制大學都合符資格申請,但一般的中小學校老師是不够條件。其它的專業學府例如醫學院、牙醫學院、護士學院等只要是符合以上條件都可以利用這些特別勞工認証手續。
合資格的職位
一般來說,合資格申請的職位包括大學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講師、教師等。某些教職名稱聽上來好像不是教師工作,但亦可能合符資格申請,關鍵是這些工作是否需要員工在課堂中任教。例如一個大學研究院的研究員可能花大部份時間在研究工作上,但同時亦需要每星期教授研究生,她便可能合資格利用大學教授的特別認証手續。究竟申請人需要每星期花多少時間在課堂中教授? 這個問題勞工部沒有明確指示,但筆者認為只要是申請人的教授職務是她工作所要求的,她便可以申請。
總括來說,大學教授的特別認証手續比其它綠卡申請較為簡單和快捷,在PERM系統中辦理的大學教授的特別認証一般也比其它申請快,有些申請只需幾天便被批准。所以大家有志執教鞭的外國人士,不妨認真地考慮一下。
大學教授的其他移民簽證選擇
如果可特別勞工認証手續不適合該申請人,她也可以考慮其他的移民簽證選擇。例如:她可以考慮作為在科學或藝術領域有特殊才能的老師來提出申請 (EB-2 Schedule A),只要她在申請之前的一年一直在從事該科學或藝術領域的工作,並且打算在美國繼續從事該工作。對於背景優異的大學教師和教授,他們也可以作為EB-1B移民簽證類別下的傑出教授來申請。申請人必須有三年的教育經驗,並且有望獲得終身職位(tenured-track)。最後,大學教授也可以在常規勞工證申請程序的管理下來遞交勞工申請。
大學教授的其他移民簽證選擇
如果可特別勞工認証手續不適合該申請人,她也可以考慮其他的移民簽證選擇。例如:她可以考慮作為在科學或藝術領域有特殊才能的老師來提出申請 (EB-2 Schedule A),只要她在申請之前的一年一直在從事該科學或藝術領域的工作,並且打算在美國繼續從事該工作。對於背景優異的大學教師和教授,他們也可以作為EB-1B移民簽證類別下的傑出教授來申請。申請人必須有三年的教育經驗,並且有望獲得終身職位(tenured-track)。最後,大學教授也可以在常規勞工證申請程序的管理下來遞交勞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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