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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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turday, August 6, 2016

新STEM OPT培訓項目下雇主的法律責任

2016年3月11日,美國國土安全部(DHS)發布了新規定,將STEM OPT 延長到24個月。新規定從2016年5月10日起生效,那些需要申請OPT7個月延期的學生,可以從2016年5月10號到2016年8月8號之間的過渡期中提交申請。

自願實習培訓項目(OPT)給持有F-1學生簽證的外國學生提供了在美國合法就業的機會。學生在常規情況下會有12個月的培訓就業授權。 而從美國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STEM)領域獲得學位的大學畢業生,他們現在可以享受更長久的24個月的就業授權許可。

以下是那些參與STEM OPT計劃的雇主法律責任:

1)電子驗證 (E-Verify)和以前一樣,在整個雇傭期間,雇主必須是電子驗證雇主。
2)培訓計劃:雇主和接受培訓的學生必須準備和簽署真實的培訓計劃(I-893表格),其中列明學習目標和達到此目標的計劃。雇主必須保證這個職位與合格的STEM學位或專業直接相關。
3)監督和培訓:雇主必須有足夠的資源和人員,在指定的工作地點,按照既定的培養目標來監督和培訓該學生雇員。
4)不同/多個工作地點:培訓計劃要求學生必須接受“由經驗豐富,知識淵博的工作人員進行現場監督和培訓”。 如果雇主有多個工作場所, 並且在每個工作場所都有足夠的資源和人員對該學生雇員進行監督和培訓,異地就業就不應該是一個問題。然而,那些把雇員安排在第三方客戶處工作的咨詢公司的雇主將難以滿足這一要求,除非他們在第三方客戶處還有其他有經驗的雇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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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替代美國雇員:雇主必須確保實習學生不會以任何方式取代美國雇員。
6)同等條件雇傭:STEM OPT計劃下的實習學生在工作責任,工作條件和薪酬方面應該和與他們類似的美國雇員受到同等的對待。
7)評估:STEM OPT下的學生需要提交年度自我評估,向指定的學校官員(DSO)匯報其實習培訓進程。實習學生的雇主必須在該自我評估上簽字,然後將其提交給DSO。
8)變更通知:如果實習學生STEM OPT提前終止,雇主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知DSO。任何在實習期間的重大變化都必須由學生通過提交修訂的I-983上報DSO。重大變化包括任何聯邦稅號,工作地點的變化,工作時間減少至低於每周20小時,薪酬和工作職責的重大改變等。
9)公司實地考察:美國國土安全部可能會對使用STEM OPT學生雇員的公司進行實地探訪。除非有人擧報違規行為,美國國土安全部通常會提前48小時通知。此外,還有可能有電話或電子郵件來聯系雇主,核實學生的就業情況。雇主應該安排具體人員充當所有STEM OPT事項的聯絡人,並保存每個STEM OPT雇員的所有文件記錄,以便於政府的核查。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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