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申請過社會福利的人要注意了,可能因此你會無法申請綠卡或者其他簽證身份。
國安局(DHS)最近宣佈關於一份公眾負擔(public charge)規定的最終規則將會在兩個月後實施。移民和非移民身份的申請人均受到新規定影響。
有使用過或者在未來有很大可能會使用社會福利的外籍人仕在申請移民簽證或者部分非移民簽證時可能會因為成為“公眾負擔”而被拒絕入境美國。新規定擴大了公眾負擔的含義,目前包括以下這幾類:
- 補充社會安全金(SSI)
- 困難戶臨時援助計劃(TANF)和一般援助
- 大部分醫療補助計劃
- 營養補充援助計劃(SNAP或者食物券)
- 第8類房屋補助計劃及公眾住房供應
- 第8類房屋補助卷計劃提供的援助
- 州和當地的一般援助計劃
另外,新規則指出,在任何36個月的期間內至少獲得一項社會福利而且接受福利時間累計達到12個月的人會被認定為公眾負擔。如果一個月內獲得多項福利,月份累計數量會隨之增加。例如,一個月內領取兩項社會福利會被計算為兩個月。
想要延長或者轉換身份的非移民申請人也受到公眾負擔規則的評估。新例不對申請人在未來是否有可能會接收社會福利作為考察因素,而是著眼於審查申請人在持有現有身份狀態期間的任何36個月內有無接受社會福利累計達到12個月。
某些可以免受公眾負擔規則的審查,例如身為美國軍隊現役或者儲備役的申請人以及他們的配偶和子女。其他免受規則審查的還有:被跨國收養兒童、獲得了美國公民身份的兒童、21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或者懷孕婦女所獲的醫療補助、以學校為基礎的醫療補助和緊急醫療服務等等。另外人道主義移民計劃中的難民、政治庇護者以及身為特定事件受害者的申請人也不會被包括在審查當中。
另一個顯著的變化在於新增了公眾負擔的保證金(public charge bonds),對於轉換身份的申請人,現在USCIS可以向有公眾負擔問題而不被允許入境或者轉換身份的申請人要求一筆最低金額為8100美元的保證金。另外USCIS對於要求或者取消這樣的公眾負擔保證金還有自由裁量的權力。
最終規則將在2019年10月15日文正式生效,只會適用與在10月15日或之後遞交的申請。打算移民和改變/ 轉換身份人士應在新例生效前把申請盡快提交。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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