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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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August 6, 2019

H-1B申請因“特殊職業性”不足被拒


相信有很多H-1B僱主和僱員都有過因為申請沒有達到“特殊職業性”(specialty occupation)要求而被拒絕的經歷。“特殊職業性”是H-1B工作簽證眾多法律要求中棘手的一個。

國會創設了H-1B簽證用於允許僱主聘請外籍人仕來滿足美國社會對專業工作者的需求。H-1B職業包括建築師、會計師、電腦工程師等等專業工作。合資格的外籍工作者可以以非移民身份在美國工作,上限為六年。想要成功申請到H-1B簽證身份,申請人必須證明其職位達到法定的“特殊職業性”要求。

移民與國籍法(INA)要求H-1B申請的職位必須(1)有高度專業化的理論和實踐知識應用以及(2)職位的最低學歷要求為該特定專業的學士或者同等學位。

除此之外,聯邦法規還規定申請的職位必須起碼滿足四個要求中的其中一才能被認定有“特殊職業性”

(1)學士或更高學位(或同等學歷)通常都是該職位的入門要求;
(2)職位所規定的的學歷是行業中類似僱主對同樣職位的普遍要求,或者僱主可以提出證據表明這個職位的特殊性和複雜性,以及這個職位只能由持有一定學歷的工作者勝任;
(3)提交申請的僱主一直以來對該職位都有相當的學歷要求;
(4)該職位的具體職責具有專業性和複雜性,一般來說工作者執行這些職責的技能都必須通過學士或者更高學位的學習來獲得。

這些規定和要求都比較複雜,並且相互之間也有循環重疊的地方。最近幾年,USCIS對這些規定的作了更加嚴格解釋,導致申請拒絕率上升。下面是一些導致申請被拒的常見原因和一些應對方法。

申請信息前後矛盾: 申請內容前後矛盾是導致任何類型移民申請被拒的主要原因之一。若在H-1B申請中出現內容前後矛盾,例如在不同地方對職務的描述不一,申請的可信度會降低,從而導致申請被拒絕。然而很多時候申請人並不是有意在申請中包括不一致或者是錯誤的內容,他們僅僅是沒有關注所用信息的正誤與否。所以申請人在沒有確認所持信息是否準確和真實之前,最好不要將該內容放進申請。

工作職責描述的缺陷:另一個容易導致申請被拒的原因是僱主沒有列出整合過的工作職責,無法支持被申請職位的“特殊職業性”。建議僱主在準備申請資料時,最好可以抽出時間與項目經理詳細討論和篩選出與被申請職位緊密且合理的工作職責,而不是重量不重質。有時候一些僱主還會直接照搬勞動部門(DOL)對相關職業的描述,以為這樣便能符合申請的法律要求。實際上,這種對職位職責的寬泛描述會更容易引起移民審查員的懷疑。法律對僱主的規定是提供具體的特定工作職位職責。

申請內容與LCA不符:申請H-1B的一個前提條件是要先獲得勞動部門對工作條件申請的認證(LCA)。LCA包含了與被申請職位有關的所有內容,例如職務、工作地點、薪資等等。有時候僱主在H-1B申請中實際申請的職位與在LCA中所提供的職位信息並不相符。例如被申請的職位是軟件測試(testing)或者質量保證(Q.A),但僱主將其歸類為軟件開發(software developer)的職位,認為這樣可以提高申請通過的概率。但是事實上,USCIS會因LCA與實際職位內容不符,而無法用來支持H-1B申請為理由, 把申請拒掉。

缺乏足夠的工作量:這個容易導致申請被拒的原因與職位本身的職責關係不大。但是USCIS認為如果僱主無法證明僱員將會有足夠的工作量,那麼被申請職位的“特殊職業性”也無法被證明。這是IT咨詢公司經常出現的問題。這些公司通常會派出員工為客戶提供技術服務,但是很多客戶都會拒絕提供信件或者合同來表明約定的存在。這種情況下USCIS會認為這些被申請職位並不確實存在而將申請拒絕。另一種情況是咨詢公司與客戶合同約定的員工服務時間只有六個月,若到期項目沒有完成才會將合同延長。這樣USCIS可能會直接拒絕申請,或者批准的H-1B有效期只有六個月。為了避免這些情況,僱主應該提供間接證據證明項目的存在和存續時間。

總的來說,現在申請的審查環境更加嚴格,H-1B申請人要多加注意。但也不用過分擔心,只要做好策劃,準備足夠和有效證據,以及法律咨詢,H-1B申請最終還是能順利通過!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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