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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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10, 2020

新移民表格I-944,申請人必須披露經濟狀況!


對於許多外國人來說,美國的移民程序意味著無窮無盡的申請表格和文件。最近生效的公眾負擔最終規則意味著外國申請人們必須再多準備一份表格——I-944,自給自足證明。

國安局(DHS)最早在2018年10月10日發佈公眾
負擔規則。儘管移民團體提出強烈反對和激烈的訴訟,美國最高法院最終清除了一切路障,使得這一規則在2020年2月24日得以生效

這一新的規則適用於國內外的移民和非移民簽證以及身份狀態的申請。對於在美國海外使領館申請簽證的申請人,國務院(DOS)已經實施臨時最終規則並創設了一份名為DS-5540的公眾負擔問卷供他們填寫。

在美國境內申請調整身份(I-485)的申請人則需要填寫I-944表格來證明他們有自給自足的經濟能力,且不大可能依賴公共福利來生活。

這份新表格共有18頁長,關注點在申請人的財政情況。所提問的問題涉獵甚廣,包括申請人的資產、負債、收入水平、教育程度、有無特殊技能、語言能力等等。

其中收入水平計算中的收入包括合法和非法所得。負債包括按揭貸款、車貸、信用卡負債、個人借貸債務等等。另外,除了申請人本人外,其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資產情況也需按要求填入表格中。

除此之外,申請人還需要提交他們最近的信用評級報告(Credit Report)和信用分數。如果申請人有不良信用記錄或較低的信用分數,他們還必須就此附上解釋。若申請人以前遞交過破產申請,也必須在表格中披露相關信息。

申請人還必須提供他們醫療保險、年度免賠額以及保費的信息。無法提供有效醫療保險證據的申請人必須說明他們在將來打算如何支付醫療費用。

I-944表格還特別詢問申請人是否有獲得過任何公共福利。如果申請人曾經獲得過社會生活安全補助金(SSI)、Section 8住房補貼、食物券(food stamps)、貧困家庭臨時援助(TANF)等等的現金補助,他們必須詳細提供所獲福利的詳細信息。先前申請過或者可獲得這些福利的申請人,即使最後福利申請被拒絕,他們仍要在表格中提供相關信息。

除了填寫表格之外,申請人還必須提供對應的文件例如稅表謄本(tax return transcripts)、信用報告、資產和債務證明、公共福利文件、醫保文件等等對表中填寫的內容加以佐證。

由於I-944 剛出爐不久,現在要全面了解政府會如何使用表格的信息來做決定仍為時尚早。申請人在遞交移民申請之前應該縱覽一下自己的經濟情況,諸如獲得過公共援助、有醫保無法涵蓋的嚴重健康問題、高負債、不良信用分數等等都是使申請亮紅燈的危險信號,應盡早尋求專業移民律師的幫助以期解決問題。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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