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 (732)-632-9888 Email: help@szetolaw.com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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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August 10, 2020

公眾負擔規則再被禁止,申請人是否可以鬆一口氣?


自從公眾負擔規則(public charge rule)出台以來,圍繞著它的各類訴訟一直未有平息。最近,紐約的地區法院由於COVID-19的緣故頒布了針對公眾負擔規則的禁令,使其暫時在全國範圍內不能繼續實施。在這之後,第二巡迴上訴法庭也作出裁決,禁止公眾負擔規則因其他法律原因而在該法庭的轄區內(包括紐約州、康乃狄格州、佛蒙特州)實施。

裁決出爐後,USCIS 公佈調整身份(I-485) 申請人不需要遞交I-944。這些申請人也不必提供有關收到公共福利的信息和文件。除了I-485申請人,I-129(非移民工作者申請)以及I-539(轉換身份申請)申請人也不必再受該規則的限制。  

國務院(DOS)也宣佈他們將會改變政策以配合法院對於公眾負擔規則的全國禁令。為了遵循法院裁決,DOS暫時不再要求海外的移民申請人填寫DS-5540公眾負擔問卷。在這期間,簽證官如果在審查時認為申請有可能會因為公眾負擔原因而不能通過,他們會停止對該申請的行政審查(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並與DOS進行溝通和審查,以確保在不違反法院禁令的情況下作出決定。

這個消息固然會令很多綠卡申請人鬆了一口氣,但是公眾負擔規則的暫停並不意味著他們可以高枕無憂。移民申請人們必須注意,即使該規則暫停實施,但移民官員仍然能以申請人可能成為公眾負擔的理由拒絕申請。

因為公眾負擔原因而禁止入境的規定在《移民與國籍法案》中已有寫明。作為移民法的基石,該法案中的第212(a)(4) 條明確指出,任何被認為有可能成為公眾負擔的申請人都是“不被接受”的。其中會被考量的因素有:年齡、健康狀況、家庭狀況、財產、資源、財政狀況以及學歷和技能。

移民或簽證官仍能在面試中詢問申請人有關上述因素的問題並根據申請人回答來決定是否批准申請。法院對公眾負擔規則的禁令只是禁止了通過I-944自給自足聲明表格來執行該規則,並非免除了申請人證明自己不會成為公共負擔的責任。

儘管有法院的禁令,移民官們還是會繼續檢查申請人有無成為公眾負擔的可能。如果綠卡申請人在過去有使用過公共福利,或是自覺自身條件不足以通過移民官對公眾負擔的審查,最好在遞交申請前先咨詢有經驗的移民律師以解決可能出現的問題。另外,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處(USCIS)已經宣佈由於COVID-19的緣故而使用的公共福利不被計算在公眾負擔審查的範圍內。如果民眾因為疫情原因而接收了公共福利,這不會成為影響他們申請的負面因素。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Tuesday, March 10, 2020

新移民表格I-944,申請人必須披露經濟狀況!


對於許多外國人來說,美國的移民程序意味著無窮無盡的申請表格和文件。最近生效的公眾負擔最終規則意味著外國申請人們必須再多準備一份表格——I-944,自給自足證明。

國安局(DHS)最早在2018年10月10日發佈公眾
負擔規則。儘管移民團體提出強烈反對和激烈的訴訟,美國最高法院最終清除了一切路障,使得這一規則在2020年2月24日得以生效。

這一新的規則適用於國內外的移民和非移民簽證以及身份狀態的申請。對於在美國海外使領館申請簽證的申請人,國務院(DOS)已經實施臨時最終規則並創設了一份名為DS-5540的公眾負擔問卷供他們填寫。

在美國境內申請調整身份(I-485)的申請人則需要填寫I-944表格來證明他們有自給自足的經濟能力,且不大可能依賴公共福利來生活。

這份新表格共有18頁長,關注點在申請人的財政情況。所提問的問題涉獵甚廣,包括申請人的資產、負債、收入水平、教育程度、有無特殊技能、語言能力等等。

其中收入水平計算中的收入包括合法和非法所得。負債包括按揭貸款、車貸、信用卡負債、個人借貸債務等等。另外,除了申請人本人外,其家庭成員的收入和資產情況也需按要求填入表格中。

除此之外,申請人還需要提交他們最近的信用評級報告(Credit Report)和信用分數。如果申請人有不良信用記錄或較低的信用分數,他們還必須就此附上解釋。若申請人以前遞交過破產申請,也必須在表格中披露相關信息。

申請人還必須提供他們醫療保險、年度免賠額以及保費的信息。無法提供有效醫療保險證據的申請人必須說明他們在將來打算如何支付醫療費用。

I-944表格還特別詢問申請人是否有獲得過任何公共福利。如果申請人曾經獲得過社會生活安全補助金(SSI)、Section 8住房補貼、食物券(food stamps)、貧困家庭臨時援助(TANF)等等的現金補助,他們必須詳細提供所獲福利的詳細信息。先前申請過或者可獲得這些福利的申請人,即使最後福利申請被拒絕,他們仍要在表格中提供相關信息。

除了填寫表格之外,申請人還必須提供對應的文件例如稅表謄本(tax return transcripts)、信用報告、資產和債務證明、公共福利文件、醫保文件等等對表中填寫的內容加以佐證。

由於I-944 剛出爐不久,現在要全面了解政府會如何使用表格的信息來做決定仍為時尚早。申請人在遞交移民申請之前應該縱覽一下自己的經濟情況,諸如獲得過公共援助、有醫保無法涵蓋的嚴重健康問題、高負債、不良信用分數等等都是使申請亮紅燈的危險信號,應盡早尋求專業移民律師的幫助以期解決問題。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咨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Tuesday, February 11, 2020

USCIS開始實施“公眾負擔”規則


自從在上一年被宣佈以來,“公眾負擔”規則(public charge)引起了不少的爭議。該規則原定在2019年10月15日開始生效,但是由於各方的反對和聯邦法院的全國性禁製令而暫緩實施。在最高法院將禁製令取消後,美國移民與公民服務局(USCIS)對“公眾負擔”規則進行了一些修改,現擬定於2020年2月24日在全國範圍內(伊利諾伊州除外)開始生效。

一個人是否會成為“公眾負擔”的標準在於其是否依賴於社會福利生活。在公眾負擔規則實行後,外國申請人的各方面背景,例如經濟能力、健康狀況、學歷、技術和年齡都會被仔細審查。是否使用過社會福利也是審查官員關注的重要因素,經過全國性禁製令之後,移民局將規則改為僅考慮在2020年2月24日或之後使用的社會福利。

如果申請人的背景條件縱觀而言能看出其可以自給自足,那麼這是非常有利的。若是這些背景因素體現出申請人可能會長期地需要依賴於政府的援助,那麼該申請人很有可能會被拒絕入境美國。

從個方面而言,“公眾負擔”規則都會使外國人更難進入美國。綠卡申請人和非移民簽證(H-1B、H-4、L等等)申請人會因標準的提高而需要準備更多證明文件。但是由於聯邦法院的禁製令在伊利諾伊州仍然有效,伊利諾伊州的申請人仍能不受“公眾負擔”規則限制,直至另行宣佈禁令結束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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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眾負擔”規則被宣佈生效後不久,USCIS就迅速配合該規則推出了在2020年2月24日開始投入使用的新表格:
  • I-994,自給自足聲明
  • I-945,公眾負擔擔保書
  • I-356,取消公眾負擔擔保書
另外USCIS也配合更新了其他的表格:
  • I-129,非移民工作者申請
  • I-129CW,過渡工人簽證申請
  • I-485,調整身份申請
  • I-485A,根據條例 245(i)調整身份
  • I-485J,根據INA條例204(j)確認工作真實有效
  • I-864,經濟擔保書
  • I-864A,家庭成員聯合擔保合同
  • I-864EZ,經濟擔保書(簡化版)
  • I-912,減免費用請求
  • I-601,申請不予入境豁免
  • I-539/I-539A,延長/轉換身份申請
  • I-539在線申請表格
民眾可以在USCIS網站上查閱這些表格。USCIS會繼續接受郵局或快遞收據日期為2020年2月24日之前的舊版本申請表,從24日開始將會拒收舊表格而只接收新表(伊利諾伊州例外)。

2020年2月24日對於需要申請入境美國的人來說是個重要的節點,它標誌著新表格投入使用,“公眾負擔”規則開始實施,以及開始計算社會福利的使用時長。我們建議申請人仔細研讀規則以了解評判標準。另外,伊利諾伊州的申請人也應該密切關注USCIS有關“公眾負擔”規則的公告以及法院禁製令的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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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October 14, 2019

聯邦法庭禁止"公眾負擔"規則實施


紐約一個聯邦法庭日前簽發了一項禁製令(injunction),暫停了原本要在2019年10月15日開始生效的公眾負擔規則(public charge rule)的使用。這個消息讓申請者和移民律師們都暫時鬆了一口氣。因為包括I-485和I-129在內的幾種因應新規則作出了巨大修改的表格才剛剛釋出,按照原計劃,申請人在10月15日就必須開始使用改版後的表格。禁製令使公眾負擔規則暫緩執行,申請人仍然可以使用現有申請表格。

公眾負擔規則旨在確認要來美短期停留或長期居住的外國人是否有成為政府資源的負擔的可能。這項規則原定于10月15日在美國境內以及境外使領館開始實施。國務院(DOS)此前也發佈了一份最終規則,解釋了如何界定申請人是否會因公眾負擔而不得入境以及此項規定如何應用至不同種類的簽證。

美國使領館會對申請入境美國的旅行者和移民的財產、健康以及學歷背景進行審查,從而確定他們是否可以入境。入境申請人的財產、健康、學歷水平會給他們的入境資格帶來或好或壞的影響,其中很多都與公眾負擔規則有關。例如被診斷患有需要密集治療或會影響該申請人自給自足能力的疾病,會在審查中成為負面因素。缺少醫療保險也是一個負面因素,除非申請人可以證明自己有足夠的資源來負擔自己的醫藥費。簽證官還會將申請人的家庭資產和家庭規模作比較,判斷他們是否有可能在日後成為公眾負擔。在審查申請中,申請人的所有有關資料都會一慨考慮。簽證官會基於自己的審查來判斷申請人是否有成為公眾負擔的可能。

美國公民與移民服務局(USCIS)也將執行新規定,更新了用於申請轉換身份成為永久性居民的I-485表格的內容,並且要求申請人遞交該表格時還需附上一份新的表格----I-944(Declaration of Self-Sufficiency),來證明自己可以自食其力。USCIS在10月10日釋出這些新表格,並公告從10月15日起將只接受新表格的申請。這樣短的時間內要轉換使用新表格對公眾而言是很難的,因為I-944是一份非常複雜的表格,其中要求申請人提供信用報告、財產、負債等等需要花費一定時間去收集的信息。時間對I-485申請來說是一項很重要的因素,很多時候由於優先日期(priority date)的限制,申請人要在優先日期有效的月份內把申請遞交到移民局。

美國移民律師協會(AILA)和一些組織針對這項新規則向USCIS提起了訴訟。除了紐約的聯邦法庭,兩個分別在加州和D.C.的聯邦法庭也就此下達了禁製令,使新的規則在訴訟有結果後才能生效。目前申請人還可以繼續使用舊的表格和遵循舊的規定。但是禁製令只是暫時的,申請人應該做好有一天新規則會生效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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