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上周最高法院的判決不應該是什麼讓人吃驚的事情。在大法官Antonin Scalia去世後,最高法院只剩下八個法官,4 對4的決定是很可能發生的, 尤其是涉及有爭議性的或政治性的問題。在美國政府與德克薩斯州政府的訴訟中,美國政府要求推翻針對奧巴馬政府啟動的兩個移民項目的禁令- (1)美國公民及合法永久居民的父母的遞延行動 (DAPA),( 2)擴展對於童年時期到達美國的人士的遞延計劃(DACA)。由於最高法院的意識形態平均分成兩派,所以維持第五巡迴法院的判決,繼續停止這些遞延計劃。
DAPA和擴大DACA方案從一開始就被保守團體反對。其實遞延行動計劃在移民的範疇中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事實上,過去的總統,無論是共和黨和民主黨,包括艾森豪威爾,列根,布什和奧巴馬,也都採取了類似行動用以緩和各種移民問題。
通常情況下,政府的立法部門應該通過制定法律來處理包括非法移民在內的移民問題。不幸的是,由於政治原因,國會沒能正常運作及執行它的工作職務。在沒有國會參與的情況下,由行政部門採取適當行動是合理和必要的。遞延行動就是總統的固有權力之一,可以用來處理美國數百萬的非法移民。美國政府與德克薩斯州政府的訴訟測試了這個行政權力的限制。
然而,最高法院對得克薩斯州的裁決可能並沒有頭條新聞表現的那麼重要。首先,這種均等投票的決定不會產生最高法院先例。事實上,法院只發出具了無意見的決定。由於這是一個均等投票的結果,下一級法院的判決會自動生效。同樣重要的是最高法院的決定並不影響2012年的童年抵達美國人士(DACA)的遞延計劃。那些被認為符合2012年童年抵達(DACA)遞延計劃的人可以繼續延長他們在遞延時期的身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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