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 (732)-632-9888 Email: help@szetolaw.com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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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21, 2016

奧巴馬政府要求高院重新聆訊延緩遞解令案件


最近,聯邦司法部請求聯邦最高法院就奧巴馬總統移民改革行政令被封殺一案重啟聽證。前不久,只有8 名大法官的最高法院以4 比4 票的表決結果維持了第五巡迴法庭禁止實施奧巴馬移改行政令的判決。相信這是白宮為了延緩遞解數百萬非法移民所做的又一次努力。

早在2014年4月,奧巴馬總統宣布了一項行政令計劃,提出延緩遞解在美國居住多年無犯罪記錄並與合法居民有家屬關係的非法移民。白宮解釋奧巴馬總統決定下令的原因:政府沒有財力將非法留美的1千1百多萬移民全部遞解出境,因此,通過這個行政令來減緩遞解出境的財政壓力。根據美國憲法,總統可以在不違憲的情況下,無需通過國會,行使其行政權。而此項計劃立即導致政壇的激烈辯論及多方批評。批評指出,奧巴馬的移民令遠遠超過憲法賦予其的行政執法權力範圍,完全是在行使國會的立法權。有些參議員則公開呼籲:此項移民政策就是大赦非法移民,這是從跟本上否決了現行移民法。

同年12月,德克薩斯等26個州在德州南區聯邦法庭起訴聯邦政府及移民機構,要求禁止執行奧巴馬移民改革行政令。 15年11月9日,第五巡迴法庭裁定聯邦政府敗訴,繼續禁止奧巴馬行政令。隨後,聯邦政府將此案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

16年4月18日上午,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行政令舉行聽證會,會中支持和反對雙方分歧很大,辯論場面激烈。

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質疑,在未獲國會授權下,總統是否有職權推遲數百萬無證移民的遣返。他說,本案的爭議關鍵在於“這是立法,而不是執行法律。現在似乎變成總統在界定法律,國會在負責執行,實在亂套了。”

而 美國司法部副總檢察長魏雷利則對政策表示支持。他表示 “奧巴馬的行政令並未授予無證移民法律規定的合法身份,只是提供他們尊嚴及體面的待遇。”

由於今年2 月,大法官斯卡利亞(Antonin Scalia)猝死,使得最高法院大法官由9名變成了8名。至今仍缺少1人。 16年6 月23 日,最高法院8 名大法官以4 比4 票的表決結果,維持了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庭阻止執行奧巴馬保護非法移民行政令的裁決。該行政令從來沒有正式生效。

因此,司法部提出申請,要求最高法院重新聽證本案,申請中提出請求最高法院在9 名法官全員到齊後重新審理此案。而空缺的法官名額的確定可能需要等到奧巴馬明年1月離任後才會進行。因此,即使最高法院同意對此案進行重新審理,這個時間也可能是很久之後了。

司法部代理副部長承認,最高法院很少重新審理已審案件,上一次重新審理案件的請求被接受是在1954年。但他稱:移民案情況特殊,因為最高法院無法在未來援引前例對新案進行判決。因此最高法院應通過確切判決而成為這些事務的最終裁決機構。

這個案件的最終結果到底會是怎樣,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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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ne 27, 2016

最高法院維持原判: 禁止美國公民/居民的父母遞延行動

也許上周最高法院的判決不應該是什麼讓人吃驚的事情。在大法官Antonin Scalia去世後,最高法院只剩下八個法官,4 對4的決定是很可能發生的, 尤其是涉及有爭議性的或政治性的問題。在美國政府與德克薩斯州政府的訴訟中,美國政府要求推翻針對奧巴馬政府啟動的兩個移民項目的禁令- (1)美國公民及合法永久居民的父母的遞延行動 (DAPA),( 2)擴展對於童年時期到達美國的人士的遞延計劃(DACA)。由於最高法院的意識形態平均分成兩派,所以維持第五巡迴法院的判決,繼續停止這些遞延計劃。

DAPA和擴大DACA方案從一開始就被保守團體反對。其實遞延行動計劃在移民的範疇中也不是什麼新鮮事。事實上,過去的總統,無論是共和黨和民主黨,包括艾森豪威爾,列根,布什和奧巴馬,也都採取了類似行動用以緩和各種移民問題。

通常情況下,政府的立法部門應該通過制定法律來處理包括非法移民在內的移民問題。不幸的是,由於政治原因,國會沒能正常運作及執行它的工作職務。在沒有國會參與的情況下,由行政部門採取適當行動是合理和必要的。遞延行動就是總統的固有權力之一,可以用來處理美國數百萬的非法移民。美國政府與德克薩斯州政府的訴訟測試了這個行政權力的限制。

然而,最高法院對得克薩斯州的裁決可能並沒有頭條新聞表現的那麼重要。首先,這種均等投票的決定不會產生最高法院先例。事實上,法院只發出具了無意見的決定。由於這是一個均等投票的結果,下一級法院的判決會自動生效。同樣重要的是最高法院的決定並不影響2012年的童年抵達美國人士(DACA)的遞延計劃。那些被認為符合2012年童年抵達(DACA)遞延計劃的人可以繼續延長他們在遞延時期的身份狀態。

在此案中, 最高法院沒有藉此機會解決針對遞延行動的挑戰,也沒有設定法律對未來的計劃進行指導。但是,這爭執還未結束, 最高法院依然會有其他機會設定法律先例,因為聯邦法院一直在審理和裁決涉及類似的移民問題的案件。我們可以確定的一件事是,美國的移民法律和政策,永遠不會長時間保持不變。政治變革(例如總統大選),經濟環境,文化模式等變化,都將繼續改變國家的政策和對移民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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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2, 2015

移民局於2015年2月18日接受擴展兒童遞延行動申請

2014年11月20日,美國總統奧巴馬宣布了一系列執行行動,來改革目前的移民制度,包括:允許某些美國公民和居民的父母在美國居住並工作,而不用擔心被驅逐出境;以及擴展對兒童來美定居人士遞延行動(DACA)。移民局剛剛宣布,聯邦機構將於2015年2月18日開始受理擴展DACA的申請。

擴展DACA方案
擴展DACA方案是給那些目前在美國但沒有合法移民身份的個人首次申請遞延行動福利。現有DACA項目的參與者也可以藉此機會延續他們的DACA福利。在擴展DACA方案下,遞延行動和就業授權的期限為三年,申請人目前的年齡將不再作為考慮的因素。(在現行的方案下,申請人必須在30歲或以下,並且福利只持續兩年)。

此外,在擴大方案下,那些從2010年1月1日開始連續在美國居住的申請人將有資格遞交申請。(之前要求是2007年6月15日)。申請人必須是目前在校學生,從高中畢業,已獲得普通教育發展證書(GED),或者是美國海岸警衛隊或武裝部隊的榮譽退伍軍人。他們必須沒有被定過重罪,一次顯著的輕罪,多次輕罪,或以其他方式對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構成威脅。

申请手续
根據現行的DACA項目,申請人必須提交I-821D表格 (兒童來美定居人士遞延行動考慮申请),I-765工作許可證申請文件和 I-765WS表格。此外,申請人還必須提交下列文件:證明自己身份的文件;他們16歲以前來到美國的證明文件; 他們從2010年1月1日起在美國連續居住的證明文件;以及他們上學或高中畢業或從美國海岸警衛隊或武裝部隊榮譽退伍的證明。

其他移民改革變化
關於移民改革的其他變化會逐漸出臺。例如,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父母的遞延行動(DAPA),預計將從五月中後期生效。一旦申請窗口打開,成千上萬的申請人向移民局遞交申請,所以預計處理時間會比較長。我們建議我們的客戶盡早準備好他們的申請文件,這樣,移民局一開始受理申請,我們就能立刻遞交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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