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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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pril 9, 2017

移民局將增加現場考察H-1B工作地點

在剛剛收到數十萬H-1B簽證申請案件的同時,移民局宣布將採取多種措施,進一步打擊H-1B簽證的欺詐和濫用行為。這些措施包括: 在H-1B工作地點進行現場考察時採取“更有針對性的方法”。正如我們的預期,這些措施是特朗普新政府採取嚴格審查所有簽證項目的計劃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現場考察”並非新創的審查政策。事實上,該政策始於奧巴馬政府並已行之多年。例如,根據2009年移民局局長Alejandro Mayorkas向參議員Charles Grassley發出的信函中指出,移民局當時進行了25,000次現場考察,以驗證H-1B的就業信息,例如薪水,工作地點,就業事實等。

根據移民局的公佈,所謂新的“更有針對性的方法”審查措施,其重點將側重於(1)無法通過商業數據庫驗證其信息的H-1B雇主公司(2)“依賴H-1B簽證僱員”的公司和(3)僱員在雇主公司以外的場所工作,例如IT顧問公司。

一家公司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被視為所謂依賴H-1B簽證僱員“的公司:
1)      該公司擁有25名或以下的全職僱員和至少8H-1B簽證僱員
2)      該公司擁有2650名全職僱員和至少13H-1B簽證僱員
3)      該公司擁有51名以上的全職僱員,其中15%以上為H-1B簽證僱員

一個被視為所謂“依賴H-1B簽證僱員”的公司, 通常在僱用H-1B簽證僱員之前,必須先努力盡所能去招募合格的美國員工。

當雇主將其H-1B簽證僱員送到另一家公司工作時,該員工就被視為不在公司內工作。這些通常指的是一些顧問諮詢公司。他們將其專業員工作以諮詢顧問的方式外派在其他公司工作。根據移民局一份2010年的政策備忘錄,只要是涉及場外就業的H1B申請案,必須提供有效的雇主與僱員關係證據,證明H-1B申請人(雇主)與H-1B受益人(僱員)實際具有雇主與僱員關係,才可以核准其H-1B簽證申請。

根據移民局的統計,在現行H-1B簽證項目下,是存在一些符合工作資格的本地美國人被忽視或處於不公平的就業地位。這些措施的目的在打擊欺詐行為和保護本地美國人就業機會。移民局還設置了一個專門的電子郵件地址,提供大眾檢舉任何有關H-1B欺詐或違規行為的信息。

所有的H-1B雇主現在起應該格外注意並確保他們符合規定。由於這些現場考察並不會事前通知,雇主亦應明確提醒和訓練員工如何正確應對移民局突來的一切現場考察要求。雇主也應正確更新他們的H-1B檔案及所有必需文件,例如勞動證申請。此外,雇主也應隨時備有H-1B員工的工資記錄以便移民局的即時要求。雇主如果無法符合這些現場考察的要求可能導致該H-1B申請案被撤消和其他更嚴重的法律後果。

(如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找司徒律師諮詢。電話: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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