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一輪H-1B申請截止日4月1號的臨近,目前仍不清楚USCIS如何衡量工資水平。移民局的行政上訴辦公室(AAO)日前作出的兩項決定可能可以讓我們對這個重要問題有所了解,即使這兩項決定並非具有拘束力。這兩個案子的決定都在2018年1月25日作出,一個被批准,一個被拒絕。第一個案子是申請銀行投資分析師的職位,第二個案子是關於正在受訓中的非技術工程師職位的申請。兩項決定中的分析和語句幾乎是相同的。下述是這兩個案子的關鍵要點:
第一,AAO闡明了勞工證申請(LCA)和H-1B申請之間的關係。勞工證由美國勞動部門(DOL)認證,而H-1B申請由美國國土安全部(DHS)下屬的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批准。勞工證申請對工資水平有要求,目的是保障美國工人的工資。根據規定,DHS會“判斷H-1B的申請是否得到與請願書相符的勞工證的支持。” 而AAO指出,“衡量LCA中工資水平並非表明USCIS旨在取代DOL在確定工資水平方面的職責。” AAO明確表明負責確定工資水平的應是DOL而非USCIS。
第二,AAO表明工資水平和專業職位的性質之間不存在“內在矛盾”。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總結,能夠排除那些僅因適用了一級工資就不被認定為專業職位的判決。在申請中,工資水平是一個參考因素而非決定性因素。
第三,在衡量一級工資的適用是否正確時,應該將待申請職位中的要求和特質與O*NET系統(Occupational Information Network)中相應的職位進行比較。O*NET系統是一個由DOL維持的關於美國各類職業的信息數據庫。
第四,以上比較應遵從下面步驟:(1)根據申請職位的學歷及其他要求在O*NET系統中確定最相符的職位;(2)將H1B職位的學歷要求與O*NET系統職位作比較;(3)將H1B職位的工作經驗要求與O*NET職位作比較;(4)判斷該H1B職位是否有特殊技能等額外要求;(5)判斷該職位是否有監察職能的要求。
通過上述五個步驟的比較,AAO判定一級工資不適用于銀行投資分析師的案子,因為該職位需要金融學或相關領域的碩士學位,超過了一般學士學位的要求。
AAO的判決對計劃提交H-1B申請的僱主確實有幫助。但是目前還不清楚DHS和USCIS在對工資水平合理性判定中的所擔任的角色。AAO建議為了確定獲DOL認證的勞工證是否與H-1B申請“相符”,USCIS需要審查待申請職位的工資水平。這理由的充分性和適當性仍然有待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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