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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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October 23, 2018

移民美國?先過“公眾負擔”一關

如果您曾經獲得過公共福利或者沒有足夠的財政來源,那麼國安局(DHS)的新移民法規將會令您更難申請到綠卡。

“公眾負擔(public charge)”是移民法規定的其中令申請者不被接受進入美國的原因。移民法規中規定了五項在判斷是否構成公眾負擔時會考慮到的因素:(I)年齡; (II)健康狀況;(III)家庭狀況;(IV)資產、收入來源和財政狀況;(V)教育程度和技能。以往在提供了美國擔保人簽署的擔保書(Affidavit of Support)的情況下,美國政府并不會過多考量這些因素。

提案除了建議使用上述提及的因素之外,還建議拒絕一些接受過特定公共福利并超過一定數量或時間上限的申請人的綠卡申請。另外,除了無法獲得簽證,被認定為“”公眾負擔“”的申請人一般也會失去申請改變身份或身份延期的資格。

DHS提議移民官員在判斷申請人是否有成為公眾負擔的可能時,考慮下列一些影響較大的負面因素:

無業:申請人的現職業、過去的就業歷史、未來的就業可能性和機會都會被審查,缺乏就業能力可能會被視為缺少財政自理的能力。

接受公共福利:會觸發這一考量的公共福利種類包括有:聯邦、州或者地區提供維持收入所用的現金資助;困難戶臨時援助計劃(TANF);補充社會安全金(SSI); 醫療補助計劃(其中用於“緊急醫療狀況”和與教育有關的特定殘障服務的醫療補助不算在內); 聯邦處方藥物保險及低收入補助;營養補充援助計劃(SNAP或者食物券); 政府的失業救濟;第8類房屋補助計劃; 公眾住房供應。現在或在過去三年裡若有接受過上述公共福利,很可能會被DHS用於作出認定公眾負擔的理由。

不能只靠擔保書(I-864): 一直以來,海外的領事官員和美國的移民官員主要依靠由經濟擔保人簽處的擔保書(I-864)作為簽證申請人不會成為美國社會負擔的證明。DHS提案中指出只有擔保書並不能認定申請人不會成為公眾負擔。此外,和申請人沒有親屬關係的擔保人所出具的擔保書將有很大機會被拒絕。

新的財政自理保證書(I-944表格):如果單獨的I-864擔保書不足以作為否定公眾負擔證據時,移民局會要求調整身份的申請人提交一份財政自理保證書(I-944)來表示他們不會成為美國社會的負擔。提案還建議移民局通過I-945表格來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金,保證他或她不會濫用美國的公共福利和成為美國納稅人的負擔。

貧窮標線的250%:USCIS使用聯邦貧窮標線來判斷申請人是否有足夠的經濟支持以獲得綠卡。多年來,USCIS所使用的標準是貧窮線的125%,但是新的提案將這一標準抬高到了250%。以2018年的數據來看,一個兩口家庭貧窮標線的250%是41,150美元,一個四口家庭貧窮標線的250%是62,75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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