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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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September 1, 2021

I-485綠卡申請必須先打新冠疫苗


從2021年10月1日開始,在美國境內申請永久性居民身份(綠卡)的申請人在申請時必須提供已經注射COVID-19疫苗的證明,其中有特殊身體狀況的申請人可能可以豁免。

在美國境內的外國人可以通過遞交調整身份申請來申請綠卡,在申請過程中,移民局會要求申請人遞交一份體檢報告。這份報告是I-693表格,用於記錄申請人的健康和疫苗接種狀況,該報告必須由有資格的醫生按照CDC的指引準備。

最近,CDC更新了針對調整身份申請人體檢報告方面有關於COVID-19疫苗的指引。在指引中,CDC明確了從2021年10月1號起, 調整身份申請的申請人在完成現有規定的其他疫苗接種外,還需要提供COVID-19疫苗接種記錄才能獲得完整的體檢報告。

這項變動只會影響到在2021年10月1日或之後完成的I-693體檢報告,如果申請人的體檢報告在10月1日之前獲得,將不受這一更新指引的限制。

根據更新過的CDC指引,醫生必須親自檢查和確認申請人的信息以確保他們完全接種了COVID-19 疫苗,其中申請人可以提交給醫生的證明文件包括疫苗卡和醫療記錄表格,在沒有證明文件的情況下僅僅自稱已經完成疫苗接種是不被接受的。醫生在完成I-693表格的時候必須對申請人所接種的疫苗做好詳細記錄,包括疫苗品種和接種次數。

COVID-19疫苗接種的要求也有例外情況,其中包括:1)申請人年齡不足不能接種;2)申請人因自身醫療狀況不適宜接種;3)申請人在其本國無法得到合格的COVID-19疫苗接種資源。另外申請人也可以就個人的宗教信仰等等的原因向USCIS申請I-693疫苗接種要求的豁免。

最後,CDC表示申請人現在無需考慮其他疫苗的接種時間,可隨時接種COVID-19疫苗。CDC也在其網頁上為申請人提供了有關輝瑞(Pfizer)、莫德納(Moderna)以及強生疫苗的接種時間線,目前尚不清楚USCIS會否接受這三種疫苗以外其他品牌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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