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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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March 26, 2019

H-1B 補件通知

每年四月份是一個繁忙的H-1B申請季節。H-1B簽證抽籤結果會在四月底和五月開始公報。抽不中的外國同學當然要考慮他們去留問題,但是對於那些被抽中並予以受理的申請,也並不意味就一定能夠得到批准。美國移民局(USCIS)會例行對一些在受理過程中的申請發出補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補件通知的數量近年大大提升,申請人若未能把所要求的文件或資料及時遞交,那麼申請便會被否決。下面是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對於H1B申請要求補件和否決的常見原因:

1. H1B申請的職位不是“特殊職業性工作”: H1B簽證是專門簽發給從事“特殊職業性工作”的專業人士,最低門檻通常要求具有學士學位或更高學位,或是與此相當的學歷。雇主還要證明該職位通常要求僱員具有某個學位,或者證明由於職務的複雜性和獨特性,只有具備合格學位的個人才可以勝任。

2. 未能證明雇主-僱員的關係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的201018日政策備忘錄強制規定,在H1B的整個僱用過程中,申請人和受益人之間必須始終存在有“雇主-僱員關係”。補件通知通常被用來核實這種關係的存在,尤其是對於那些在僱主工作場所之外,或者是位於第三方工作場所的職位。對於此類的補件通知,通常需要提供大量的文件來滿足補件的要求。

3. 工作場所的問題作為核實雇主-僱員關係的一部分,工作場所通常是許多補件通知的重點調查對象。工作場所必須在勞工狀況申請LCA中明確列明。如果工作場所不明,或者工作場所不是雇主所在的辦公地址,或者勞工有多個工作場所,那麼收到補件通知的可能性則會很大。

4. 控制僱員的權利這一點也是與“雇主-僱員關係”相關聯。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希望看到雇主能夠僱用並控制僱員,而非簡單將僱員放到某個“崗位”上。這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需要研究一系列的事情,諸如僱員的納稅情況,日常的監管狀況,工資,工作中使用的工具,培訓,僱員合同,用工福利等。

5. 雇主的工資支付能力雇主需要按照勞工狀況申請中所列明的市場標準工資(或實際工資,如果後者更高些的話)來支付僱員的工資。由於H-1B工作具備業的性質,它要求其工資水平高於平均工資。如果從遞交I-129申請中,無法斷定雇主是否有能力支付所要求的工資,那麼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將會發出補件通知。對於那些規模較小的企業而言,如果還沒有足夠的商業利潤,那麼就需要提供其他的相關文件來應對補件通知。

6. H-1B僱員的教育和資歷正如上所說,H-1B工作職位通常要求僱員至少具有學士或其他相當的學位,而許多工作職位要求具備其他資格,比如先前的培訓和工作經驗等。某些專業工作還需要具有州內簽發的執業證書和專業學位。如果從I-129申請中無法斷定外國勞工是否具有某個職位所要求的資格,那麼也會發出補件通知。

7. 近年來,許多USCIS的證據補件要求是關於H-1B申請和相關的勞工證申請(Labor Condition Application)中的工資水平問題。這些證據補件要求通常會質疑應用一級工資(level I wage)的職位是否有被定為專業職位(specialty occupation)的資格。在對證據補件要求的回應中,僱主和律師運用各種理由來解釋應用一級工資的合理性。

H1B的補件通知和被拒的理由有多種。另外,USCIS新政策說明,若雇主初始提交的證據嚴重不足,那麼USCIS 可以直接否決申請,而不一定先要發出補件通知。所以,為了避免申請被拒,最好在申請的時候一次性提交正確和充分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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