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年因為疫情的關係,國際交流溝通受到重大影響,導致來美的工作的管理層和專業人士也大幅度減少。除著疫情的減退,國際貿易也隨之興旺起來。 來美的工作簽證申請也逐漸復甦起來, 其中 L1A 簽證的增幅更為明顯。
L1A簽證的優勢
L1A非移民簽證類別用於美國僱主從其外國公司調動行政級或高層經理級別的僱員到其在美國的相關機構。該簽證類別也可以讓那些在美國還沒有建立公司的外國公司調派員工到美國來建立附屬機構。僱主必須代表僱員遞交非移民僱員的I-129申請,並支付費用。L1A 簽證申請要求嚴格, 但有很多優勢。例如, 不同於H1B簽證, L1A 簽證無名額限制, 亦沒有嚴格的學歴要求。 最重要的是L1A僱員工可以有資格申請第一類別(EB-1)綠卡。
此外,L1A被調動的僱員可以攜帶其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來美。這些家屬可以申請L-2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通常將被授予與L1僱員相同的居留期限。配偶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孩子可以上政府公立學校。
L1A簽證申請條件嚴格
要滿足L1A簽證類別的要求,美國僱主必需與外國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統稱為合資格機構)具有合法的公司法律關係。 另外, 要滿足L1A簽證類別的要求,被調動僱員必需符合以下條件:
- 在僱員進入美國前三年之內,有連續一年以上的時間為該符合條件的海外公司工作;
- 和進入美國是為同一僱主或其合格的分支機構繼續履行行政和管理職能;
- 行政職能通常指的是僱員在沒有太多監督的情況下做出廣泛決策的能力;
- 管理職能通常是指雇員監督和控制其他專業僱員的工作以及管理組織或組織的某個部門,分部,職能或組成部分的能力。它也可以指僱員在高層次上管理公司的重要供能,雖然並不直接管理其他人員。
要注意的是, L1A跟L1B 簽證類別不同,L1B針對給僱主公司具有專門知識的員工使用,切勿將兩者混淆。
新分公司辦公室
外國公司也可以將員工派往美國建立一所新辦公室並擔任行政或經理級別職位,這些僱主還必須證明: (1) 僱主新辦公室在現實地點有足夠的辦公空間; (2) 該僱員在提出呈請前三年內已連續一年在原公司擔任行政或高層經理級別職位; 和 (3) 預期的美國辦事處將在批准成立後一年內有能力(財務,架構,和生意上)支持行政或高層經理級別職位。
居留期限
來到美國創建新分公司辦公室員工的首次L1A申請獲批時長通常只會有一年。所有其他符合條件的僱員(美國公司已經存在)首次獲批居留時長不超過三年。所有-1A僱員可以申請延期,通常一次延期為兩年,直到僱員達到七年的上限。
結論
最後,申請僱主必須注意,美國移民局對L1A申請的審查非常嚴格,在公司架構,員工數目,生意賬務等事務上的舉證要求很高,一般小型和僱員較少的公司是不會符合條件的。但是,對於那些符合條件的申請人,L1A確實是不二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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