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博客: 作者-司徒百良律師(Paul Szeto, Esq.)是美國前任移民局檢控官,現職專業移民律師,承辦一切移民, 簽證,入藉案件。所有信息不是法律意見,可能隨時更改。服務全美及海外客戶。小紅書@szetolaw (732)-632-9888 http://www.1visa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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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ne 10, 2026

10萬美元H-1B費用被法院推翻

近日,美國麻省聯邦地區法院法官里奧·T·索羅金於波士頓發布了一項裁決,推翻了政府針對新 H-1B 簽證申請加收 100,000 美元附加費的爭議性政策。對於依賴高技術外籍人才的雇主而言,這項裁決無疑是個令人欣喜的好消息。這項本將從根本上重塑美國創新經濟體制的政策,現已在全國範圍內被宣告無效。

100,000 美元H-1B附加費用

2025 年 9 月 19 日。政府透過第 10973 號總統公告,在標準的 H-1B 申請費用之外,強制加收 100,000 美元的“附加費用”。當局認為,H-1B 計畫正遭到部分企圖尋求廉價外籍勞工以取代合格美國工人的公司濫用。然而,這種論點顯然站不住腳,因為雇主除了必須支付申請規費和法律費用外,還必須向 H-1B 員工支付相應市場水平的薪資。白宮官員此前表示,新的附加費用能確保只有最頂尖、薪酬最高的高階專業人才才能進入美國。

然而,這筆相當於令H-1B申請成本暴增了20到50倍的巨額費用在一夜之間引發了人才市場的危機。雖然矽谷的大型企業或許有雄厚的財力來吸收部分開支,但該政策對於小型新創公司、地方醫院和公共教育系統而言,卻是一道巨大的絆腳石。對這些僱主而言,贊助一名優秀的數據科學家或專科小兒外科醫生,突然間變成了需要支付六位數溢價的負擔。

法院裁定:100,000 美元的費用屬於稅收

附加費用新政引起風波後,有20 位州檢察長組成聯盟提起訴訟,認為該費用將摧毀公共服務、公立大學和研究計畫。索羅金法官對此表示認同,並系統性地駁回了政府的法律辯護。索羅金法官裁決的核心圍繞著一項基本的憲法原則:權力分立。

政府認為根據移民法,該費用屬於行政權力的合法行使,屬總統在外籍人士有損國家利益的情況下,形式限制他們入境的廣泛權力。索羅金法官拒絕了這一論點,並將焦點放在這筆款項的實質經濟性質上。他在裁決書中評估了這項 100,000 美元的的屬性,並認為這筆費用並非合理的行政監管成本費用,也非罰款,因為透過合法批准的聯邦計畫雇用高技術工人是完全合法的。由於該政策的主要效果是增加大量的聯邦財政收入並遏止標準的商業行為,法官因此裁定這筆款項在本質上屬於稅收。

根據美國憲法,課稅權專屬於國會。行政部門不能單憑一紙公告就憑空捏造一項六位數的稅收。索羅金法官明確引用了 2026 年初最高法院的一項最新判例(Learning Resources v. Trump,該案限制了行政部門在關稅策略上的過度擴權),以重申模糊的法律條文不能賦予總統課稅權。

行政程序違法:規避法規

除了憲法上的稅收問題外,法院還發現新政的實施違反了《行政程序法》。該政策在公布僅兩天後便立即生效,完全規避了強制性的「公告與評論」立法程序。法院指出,聯邦機構未能對 100,000 美元這一數字提供合理的解釋或實證數據支持,未能考慮其他較不激進的替代方案,且完全忽視了該費用對醫療保健和公共教育等關鍵公共部門所帶來的毀滅性後果。由於政府缺乏合法的緊急情況或外交事務理由來跳過這些標準的監管步驟,因此該政策被認定為“任意且反覆無常的”, 所以不合法. 

司法分歧

對雇主而言,眼前的直接影響是他們可以立即提交新的H-1B 申請從境外引進外國員工,並只需支付標準的申請規費。雖然這對於高技術移民的支持者來說是一場勝利,但該法律爭議尚未完全塵埃落定。白宮表示政府將對麻薩諸塞州的裁決提出上訴。司法部也可能會立即尋求暫緩執行索羅金法官的裁決。如果獲得批准,在抗訴法院審理案件期間,100,000 美元的費用可能會被暫時恢復。

去年底,華盛頓特區的一位聯邦法官在美國商會和美國大學協會提起的平行訴訟中,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結論。該特區法官裁定,行政部門確實擁有加收該費用的行政權力。這形成了一個典型的司法分歧,最終可能需要由美國最高法院做出裁決。

下一步該如何走?

即便這項法律問題尚未蓋棺論定,但至少在目前,這道 100,000 美元的屏障已被推倒,現在正是雇主進行境外程序H-1B 申請的黃金窗口期。在 2026 年應對移民合規問題,既需要商業策略,也需要法律上的靈活性。雇主應與移民律師緊密諮詢,以便在這個有利的窗口期依然敞開時,盡快提交關鍵的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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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y 6, 2026

年額H-1B 遞交實務:常見證據補件風險分析

 經過二月三月緊鑼密鼓的年額H-1B抽籤程序,現在我們的注意力應該要放到為中籤的僱員遞交正式的H-1B申請上。每年都會有不少的H-1B申請因為下文提到的常見“雷點”被拒或收到補件要求(RFE),加上今年工資加權抽籤的新政策,申請人在準備申請時必須格外謹慎。

1)未能證明“專業職業”:H-1B面向的是於“專業職業”的職位,通常職位或行業入門的最低要求為擁有專業領域的學士或以上學位(或同等的資格)。僱主亦可以解說其公司所提供的職位通常需要一定的學位,或者工作性質或職責非常複雜或獨特,以至只能由擁有學位的勞工來勝任。

2)H-1B僱主的身份資格:移民局現在經常使用政府和商業資料庫(例如Dun&Bradstreet數據庫)來驗證僱主公司身份和財務等等資訊。如果公司名、地址、FEIN號碼等與這些資料庫提供的資訊不匹配,收到RFE要求的可能則會大增。新設立或規模較小的公司的尤其容易在這方面受到影響,因為它們可能被視為規模太小而不需要 H-1B 員工的服務。另外,移民局近期也分外注意來自僅有門面而無實際商業活動的申請人公司的申請。

3)職位的真實性:移民局在2023年10月23日宣佈的新規的其中一項要求是雇主必須為受益人提供真實且具體的工作機會。僱主將需要提供商業合約、第三方協議、項目或計劃文件等文件來支持申請。

4)工作地點:H-1B工作地點與薪資水平及工作內容掛鉤,也會成為RFE的重點關注內容。僱主必須在勞動條件申請 (LCA) 中正確報告勞工將履行工作職責的實際地點。如果工作地點錯誤或不清楚,或地點過多,則很有可能引來RFE。尤其是今年加權抽籤的新政策要求在抽籤階段已經提供工作地點,若後續申請中相關內容與抽籤信息不相符,則會引致不良後果。

5)工資給付:工資給付與職位要求是否相符也是審查重點之一。尤其是在今年抽籤幾率與薪資水平掛鉤的新政策下,如果移民局認為 LCA 的工資訊息不正確,或者不清楚雇主是否有足夠的財力支付所需工資,則會發出RFE。對於沒有足夠商業利潤的小型公司,必須提交其他證據來滿足這項要求。

6)H-1B員工的資格:H-1B職位通常要求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作為行業入門,另外個別工作還需要如先前的培訓和工作經驗等額外資格。更為專業的工作可能還要求國家頒發的執照和專業學位。如果提交的 H-1B 申請中沒有足夠證明員工是否具備所需的資格,那麼收到RFE在所難免。

7)確保申請費用和寄送地址正確:通過紙本申請的申請人應格外注意寄送地點以及申請費用以免申請還未開始實質審查就被退回。

事實上,移民局甚至會在認為沒有額外的證據能克服申請中的缺陷的情況下不發RFE直接拒絕 H-1B 申請。在申請滿足了基本要求,但提交的證據很少或無證據,或案件中存在需要酌情考量的情況下,移民局也可能會發出拒絕意向通知(NOID)。因此,提供一份準備充分且合法的H-1B申請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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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October 1, 2025

H-1B費用暴漲10萬美金?!


白宮於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晚間總統公告,震撼了H-1B簽證領域。該公告限制H-1B工作者進入美國,除非其申請,根據公告用詞——“已附有或補充繳納10萬美元的費用”。此限制生效時間為2025年9月21日(星期日)美東時間凌晨12:01,為期12個月。限制的出台使得週末期間大亂,各公司緊急聯繫在海外的H-1B員工,並要求他們立即返回美國。

移民局與海關的解讀不一致

此次突如其來的公告導致不同政府機構對新政策的解讀出現分歧。公告最初要求國土安全部限制對未附帶10萬美元申請費且目前人在境外的H-1B工作申請作出裁決。而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於2025年9月20日發布的指導方針表示,該公告僅適用於2025年9月21日之後提交的新申請,並不影響現有簽證持有者的旅行能力。作為邊境機關,CBP公告的重點側重為境外人士的新申請。

然而,根據移民局(USCIS)發布的政策備忘錄與常見問答,該10萬美元申請費的限制適用於於2025年9月21日之後提交的任何新H-1B申請,包括接下來2026的年額抽簽。對於規定生效前已經提交的申請或目前已經持有H-1B簽證的旅行者,移民局看法與海關一致,均認為此類申請不受限制。另外移民局還提到H-1B延期申請也不受此限制。

雖然移民局和海關對限制公告的解釋大致相同,但兩者之間卻有可能產生衝突。例如,若某美國公司在2025年9月21日之後為一位海外員工提出H-1B延期申請。根據USCIS的解釋,此延期不需繳納新費用。但當該員工在邊境申請入境時,CBP可能會要求出示10萬美元費用的付款證明,因為這是新申請。另一方面,若該員工持有於2025年9月21日之前簽發的有效H-1B簽證,即使根據CBP的解釋,新費用又有可能不應適用。

美國國務院亦對此議題發表指引,確認“總統公告對簽證發放與入境的限制僅適用於2025年9月21日後提交的H-1B申請中使用使領館程序的申請人”。因此,根據國務院的說法,所有新申請在簽發H-1B簽證前都必須繳納新費用,無論是首次申請或是延期。

目前新政策的具體執行細節尚未被釐清。例如,政府尚未公開說明該如何、何時支付這筆10萬美元的費用。

法律挑戰

這項新收費政策可能面臨法律挑戰,原因是其未經正常的行政立法程序制定,因這總統公告實質上屬於收取申請費用的變更。另外也有不少反對的聲音認為,對移民申請設定如此高額的費用是武斷以及主觀的。

這一政策也可能遭受平權保護的攻擊,因為其對美國境內外的H-1B工作者採取了不同待遇。然而,美國憲法中的平等保護條款僅適用於實際身處美國的人,並不包括境外人士。除了實際的人以外,對無法負擔新費用的中小型雇主也有構成不公對待之嫌。此外,若法院認為這筆“付款”實際上是為了創收而非成本回收,則可能認爲只有國會才有權徵收此類費用,因此類財政措施必須由眾議院發起。

不過,白宮政府可能會援引《移民與國籍法》第212(f)條反擊。該條賦予總統在外籍人士入境對美國有害時,有權暫停或限制任何類別的外籍人士入境。最高法院對這項權力的解釋相當寬泛。此外,該新政策設有12個月的時限,且允許國家利益豁免。因此,法律挑戰的結果尚不明朗。

這一新增10萬美元的H-1B費用政策已造成極大混亂,其具體執行細節仍未明確。雇主與業界多採取觀望態度。目前對H-1B僱主和僱員的建議是:除非萬不得已,應避免國際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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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August 27, 2025

川普政府將對5500萬美國簽證進行篩查

美國國務院進行簽證持有者篩查

美國國務院日前表示他們正在對所有擁有有效美國簽證的進行“持續篩查”,範圍從逾期居留到是否有某些犯罪行為等,以尋找任何與簽證資格可能不符的跡象。此篩查涉及的人數高達5500萬人。一旦發現違規,簽證可能會被撤銷。如果簽證持有人已在美國境內,則可能會面臨驅逐出境。同時,政府已暫停向篩查未結束的商業貨車司機發放工作簽證。社交媒體將再次成為篩查的對象和工具之一。

這意味著什麼?

到目前為止,篩查程序並未有明確書面政策指導。國務院口頭表示,其正在對超過5500萬名有效簽證持有者進行檢查,以尋找潛在的規定違反。他們將此篩查程序視為先前已經針對部分旅行者(尤其是外國學生)進行的“持續篩查”的擴展,以涵蓋所有擁有或是申請簽證的人士,包括旅行者、工作者以及學生。政府強調,如果在篩查中發現不符合簽證資格的信息,領事官員可撤銷簽證。如果簽證持有人已經入境美國,則可能會進入驅逐程序。

領事官員一直以來已擁有基於新的負面信息即撤銷簽證的權力,這些撤銷通常不需要聽證會。國務院採取的新行動在於其會在更普遍的範圍內持續使用更廣泛的數據來觸發簽證的撤銷。

誰會受到影響?

幾乎所有非移民簽證持有者都在篩查範圍內,包括旅遊B1/B2簽證、學生F/M/J簽證,工簽H/L/O等等。5500萬這樣龐大的數字也表明,此篩查還包括身在美國境外,持有多次入境簽證,未來可能想要再訪美的人。

來自免簽證計劃國家的大多數旅行者(約40個國家)不會受到影響,因為他們不需要簽證即可進入美國短期停留,但他們仍要接受ESTA的篩查。

國務院未特別提及永久居民。然而,既然永久居民也是移民簽證的持有者,若他們被篩查範圍涵蓋也不足為奇。一般來說,若綠卡持有者被發現犯有可驅逐的罪行,將會被放入驅逐程序。

什麼算是可驅逐或可撤銷簽證的違規行為?

根據國務院的說法,如逾期居留(超過簽證授權逗留期限)、參與刑事活動或對公共安全產生威脅、涉及恐怖主義或對指定團體提供物質支持等都是篩查的目標。一旦發現此類狀況,簽證持有人將可能面臨簽證被撤銷,或其本人在美國進入驅逐出境程序的後果。

擴大篩查會如何進行?

官員表示,這些篩查將包括對執法和移民紀錄的審查,並擴大對社交媒體的檢視。今年夏季的報導顯示,國務院已經發布指引要求學生/交換簽證申請者必須公開社交媒體帳戶供審查,簽證申請人在社交網絡發佈的內容會被評估是否包含敵對或極端主義的內容。

接下來該怎麼做?

最近,國務院已撤銷了數千份學生簽證,其中最常用理由是逾期居留、酒後駕駛/襲擊或與恐怖主義相關等等因素。根據目前的政策,學生和研究人員將面臨更嚴格的社交媒體審查,可能會導致更多的處理延遲,行政審查(Administrative Processing) 或簽證被撤銷。使用工作簽證的外國人和雇主將會收到更高頻率的證據補件請求(RFE)或來自領事館的221(g)審查通知。 而旅客和商務訪客需要做好申請臨時訪客簽證將變得更加困難和昂貴的準備。如果對申請有疑慮,應盡快聯繫有經驗的移民律師準備好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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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ly 30, 2025

9月2日起美簽免面談政策大幅收緊





美國國務院(DOS)於2025年7月25日發布了一項政策更新,大幅收緊海外非移民簽證豁免面談的適用資格。新政策將會取代政府於25年2月18日公佈的指導方針,並於2025年9月2日開始生效。此舉代表美國政府開始明顯收緊疫情及其後實施的較為寬鬆的免面談標準。

規定的主要變更

大多數過去符合申請非移民簽證免面談的申請人(例如 H-1B、L1、E1、E2、F 等),包括14歲以下未成年人與79歲以上長者,即使在過去可豁免面談,未來除特殊情況外均會被要求與領事官員進行面談。

自2025年9月2日新規生效後,僅有以下少數幾類申請人仍符合免面談資格:

  1. 特定外交與公務簽證類別:A-1、A-2、C-3(不包括隨行人員或僕人)、G-1 至 G-4、NATO-1 至 NATO-6、以及 TECRO E-1

  2. 外交或公務性質的簽證申請人

  3. 持B-1/B-2/B1-B2 或邊境通行卡(僅限墨西哥公民),在簽證或通行卡過期後12個月內續簽的申請人,另外條件包括:

    • 申請人在上一次簽證核發時已滿18歲

    • 從其國籍國或居住地提出申請

    • 從未被拒簽(除非拒簽後已被推翻或已獲得豁免)

    • 無明顯或潛在的令簽證申請不通過的因素

注意:即使申請人符合上述免面談條件,領事官仍可依個案決定是否要求面談。各地美國使領館的程序可能有所不同,申請人應查閱相關美國使領館網站了解當地規定與服務可用情況。

對非移民簽證申請人的影響

申請H-1B、L1A、L1B、E1、E2、F1、F2等非移民簽證的申請人,應做好面談預約等候時間變長且面談名額需求急速上升的準備。曾經符合“Dropbox”免面談續簽計劃的H、L、F、M、J簽證持有人,如未符合前述少數豁免條件,將需參與面談。即使申請人是兒童或高齡申請人,也可能面臨面談要求。

對雇主及學校的影響

新政策將直接影響美國的院校及雇主,外籍學生或員工需在通過使領館程序取得簽證章的程序預計會大幅延長。學校國際學生辦公室及聘請外籍員工的僱主應及時與學生、僱員做好溝通,及早協助相關人員預約領事館面談,並做好面談所需的材料與程序等準備。

最後

若您有意續簽簽證,尤其是B-1/B-2或邊境通行卡,建議盡快於2025年9月2日之前提出申請,以利用現行較寬鬆的免面談政策。其他類別的申請人則應盡早做好參加面談的準備,如果有疑問,建議諮詢移民律師以確認資格與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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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September 11, 2024

拿H-1B遠距工作: 請注意!



新冠疫情給生活的各方面都帶來了巨大的轉變,尤其是使遠距工作和辦公變得普遍。隨著企業適應遠距辦公模式和技術迅速的進步,許多雇主將遠距工作變為常態。這項轉變不僅限於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也對持有如H-1B等非移民簽證的專業人士產生了影響。

H-1B僱員與遠距工作的興起

H-1B簽證持有者多受僱於IT、工程或金融等專業領域,遠距辦公或是在家辦公也在這些領域盛行。雖然在家工作的能力在疫情期間提供了靈活性和安全性,但它也帶來了與遵守移民法相關的新問題,尤其是關於H-1B 申請和相關勞動條件申請(LCA) 上列出的“就業地點”的要求 。

H-1B申請及LCA中的“就業地點”

在 H-1B 申請中,“就業地點”是指員工進行工作的實際地點。美國勞工部 (DOL) 要求雇主提交一份 LCA,其中要求確定員工預期的工作地點,勞工部通過該地點確定該職位於劃定的地理區的現行工資標準。 “就業地點”是請願書中的關鍵要素,因為它有助於確保 H-1B 工人的工資符合當地工資標準,並保證他們的工作條件符合美國勞動法。

向USCIS報告變更的要求

當 H-1B員工的工作地點發生變化(包括搬到新地點進行遠距工作)時,透過變更申請(“Amended Petition”)向USCIS報告是至關重要的​​。如果不這樣做,可能會導致員工失去身分。當就業條款和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時,僱主需要通過遞交H-1B變更申請向USCIS報告,員工搬到不同大都市統計區 (MSA) 的新工作地點或家庭辦公室即構成此類變化。儘管存在一些例外情況,但永久搬遷到原始申請中未列出的地點的遠距辦公的H-1B員工應在搬遷前讓雇主提交一份H-1B變更申請以反映新的工作地點。

USCIS實地考察及反欺詐調查

H-1B 合規性的另一個要點是 USCIS持續的監控和調查 H-1B項目中潛在的欺詐或濫用行為。 USCIS反欺詐調查人員經常對 H-1B員工的工作場所進行突擊考察,以確保員工有在 LCA 和 H-1B申請中指定的地點和條件下工作。這些考察通常涉及與雇主和僱員的面談,並可能包括對僱用記錄的審查。

H-1B簽證持有者在未報告的地點工作的情況,無論是在家中還是在其他遠端辦公室,都受到了越來越嚴格的審查。未及時更新“就業地點”可能會導致USCIS員工違反其簽證身份並導致嚴重的後果,其中包括簽證被撤銷和可能被驅逐出美國。

H-1B遠距工作者注意事項

考慮到這些因素,遠距工作的H-1B簽證持有者必須採取積極主動的措施來確保遵守移民法。具體來說,他們應該:

  • 確認 LCA 和 H-1B 申請中列出了他們目前的工作地點。
  • 即使搬遷是暫時的,也應及時告知雇主和律師任何搬遷計劃
  • 確保雇主在自己搬到新地點之前向 USCIS 提交變更(尤其是遠距工作的新地點位於請願書上列出的 MSA 之外)。
  • 保留與雇主就任何地點變更進行的溝通的詳細記錄。
  • 不遵循這些步驟可能會危及員工的法律地位以及會影響他們的就業和長期留在美國的資格。

結語

遠距工作的興起提供了靈活性和便利性,但對於H-1B簽證這而言,對關注和遵守移民法規則的要求也相應提高。透過了解“就業地點”的重要性以及透過變更申請報告變動的必要性,H-1B員工可以避免無意中違反其簽證身分。在目前 USCIS 監督和詐欺調查日益加強的環境下,H-1B 簽證持有者應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更加謹慎,如果有疑慮,應及時咨詢有經驗的移民律師以釐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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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September 4, 2024

H-1B僱員可以休無薪假嗎?




對H-1B簽證持有者來說,了解無薪休假法律上的影響是至關重要。 H-1B 簽證在允許美國雇主僱用外國工人從事專業職業的同時對僱員維持合法身份有嚴格要求。沒有應用得當的無薪休假可能會導致違反法律規定,對H-1B僱員的身份狀態產生負面影響。

1、了解法律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H-1B 僱員在受僱期間必須處於“有生產力工作”的狀態,但其中有例外情況允許無薪休假而不違反法律要求。

自願的“非生產力狀態”:如果 H-1B 員工因個人原因(例如醫療或家庭相關問題)請求並獲得無薪休假,他們的合法身份不會受影響。休假必須是自願的,即休假是由員工發起的,而非由於僱主分配的工作內容缺乏引起。

僱主授權的休假:該休假必須遵守公司休假政策及相關聯邦法律,並且在得到僱主允許的情況下進行。僱主必須對僱員的休假狀況作出適當的記錄以及保持員工在職僱員(即使為無薪)的身份。

平等對待:僱主必須對H-1B僱員和其他當地僱員提供同等的待遇以及休假福利。

2、可被允許的無薪休假

病假:H-1B僱員可以因病請假而不影響他們的身份狀態,這包括《家庭和醫療休假法案》(FMLA) 規定的休假,該法案允許符合條件的員工因某些家庭和醫療原因享有最多 12 週的無薪假。

產假:在符合公司制度及聯邦法律的情況下,H-1B僱員可以請產假。請假需由員工自願進行,僱主需要對此進行恰當的記錄。

個人或家庭緊急原因:無薪休假還可以應用於個人緊急事項如突發嚴重車禍、家庭緊急原因或需回國處理個人事項等。僱員必須先提出請假並得到僱主授權。

3、無薪假期間如何保持合法H-1B身份

為了確保無薪休假不會影響H-1B身份,僱員必須注意幾項關鍵。  首先,在無薪休假期間僱傭關係必須保持,即使沒有給該H-1B僱員發放薪資,雇主仍應繼續將其視為員工,其中包括為該員工保留職位並記錄休假情況。

其次,休假需要由恰當的文件記載,包括員工的正式休假申請、僱主的批准以及顯示合法休假原因的記錄。在移民局提出詢問時,僱主和僱員可以出示這些文件作為證明。

休假的性質必須是臨時並有明確意圖讓員工在休假結束後返回工作崗位,僱員必須有一個預計的返工日期(即使日期會因實際情況產生變化)。

4、不遵守規定的風險

不遵守無薪休假規定可能會給 H-1B 簽證持有者帶來嚴重後果,其中包括失去 H-1B 身份以及未來美國簽證申請被拒絕。  雇主也會受到法律制裁,不遵守文件記錄和授權要求的雇主也可能面臨法律後果,包括勞動法規定的償還拖欠工資等處罰。

5、H-1B僱員進行無薪休假前需要的考慮和準備

H-1B僱員在休無薪假之前應該先咨詢移民律師以了解相關規定和要求,律師會就如何記錄休假並確保遵守美國移民局和勞工部 (DOL) 的規定提供指導。 另外在準備休假前也要儘早與雇主溝通,以確保您的雇主充分了解您的情況並願意批准休假,僱員必須取得書面批准並保留所有相關文件的副本作為記錄。另外也應熟悉雇主的休假政策和適用的法律,例如FMLA,它們可能會保護您無薪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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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y 29, 2024

美國簽發520萬份非移民簽證,數量達新高!


對於考慮前往美國的人來說,現在可能是申請簽證的最佳時機。今年國務院在簽證處理方面表現分外出色,使旅行者,學生以及工作者能更容易申請到來美的簽證。


簽證發放數量達到歷史新高的一年

國務院僅於2024財年的上半年(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就向全球發放了近520萬份非移民簽證,這一數字超越了以往同期的所有記錄。值得注意的是,有30%的美國使領館簽發非移民簽證數量甚至創下歷史新高。

國務院在促進美國旅遊業經濟發展方面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數據顯示,國際旅客對美國經濟每年的影響達到2390億美元,同時創造和支持了約950萬個美國就業機會。以下是來自2024財年的數據亮點。


旅遊和商務旅行(B1/B2簽證):

  • 近410萬份B類旅遊簽證(包括過境卡)被簽發給旅遊觀光和商務旅行的遊客。
  • 簽證簽發數量創曆史新高的使領館包括有墨西哥、印度、巴西、中國、哥倫比亞、阿根廷、多美尼加共和國厄瓜多爾。

學術及工作貢獻(F、M、J、H簽證):

  • 約13萬名交流訪問學者及11萬名學生獲得此類簽證,增強了美國作為頂級學術進修目的地的實力。
  • 臨時及季節性工人簽證達到創紀錄的205000份,對農業等重要部門作出強力貢獻。
  • 向航運公司及機組人員簽發的簽證則達到近16萬份,創下半年內第二高的記錄。

家屬團聚及就業(移民簽證):

  • 2024財年上半年簽發的移民簽證超過28萬份,其中四分之一的海外使領館簽發簽證數量打破了過去十年的記錄。
  • 其中,向美國公民直系親屬簽發的簽證超過15萬份,刷新了該類別簽證簽發數量的記錄。


提高簽證處理的能力

為了在簽證處理方面滿足來自全球日益增長的需求,國務院施行了創新的科技方案及擴大了安全監察工具的應用,以期在保證簽證申請得到及時處理的同時也維持嚴格的國家安全標準,其中包括豁免合資格的申請人簽證申請面試要求等等。


國務院承諾通過提高簽證處理能力來支持美國經濟及家庭的決心比以往都更為強烈。目前簽證處理以及簽發的趨勢意味著簽證申請可能會比以往得到更高效率的處理,如果您有計劃來美觀光、學習或者工作,不妨現在就開始申請流程!




Wednesday, May 1, 2024

小貼士:降低H-1B被拒和證據補件幾率



2025財年的H-1B抽籤與往年一樣激烈,移民局剛剛宣布在三月的初次抽籤中總共有 114,017 名受益人中籤,隨受益人中籤的僱主登記則共計120,603名。“初次抽籤”一詞的使用表明移民局有可能在之後再進行後續的抽籤。因此,未中籤的申請人切莫放棄希望。而初輪中籤的幸運兒也未能到放鬆的時候,現在需要關注H-1B申請的準備。每年都會有不少的H-1B申請因為證據不足或其他原因被拒或收到補件要求(RFE),以下是發出 RFE 和/或拒絕的一些常見原因,申請人們可以以此為參考完善H-1B申請。

1)未能證明“專業職業”:H-1B面向的是於“專業職業”的職位,通常職位或行業入門的最低要求為擁有專業領域的學士或以上學位(或同等的資格)。僱主亦可以解說其公司所提供的職位通常需要一定的學位,或者工作性質或職責非常複雜或獨特,以至只能由擁有學位的勞工來勝任。

2)H-1B僱主的身份資格:移民局現在經常使用政府和商業資料庫(例如Dun&Bradstreet數據庫)來驗證僱主公司身份和財務等等資訊。如果公司名、地址、FEIN號碼等與這些資料庫提供的資訊不匹配,收到RFE要求的可能則會大增。新設立或規模較小的公司的尤其容易在這方面受到影響,因為它們可能被視為規模太小而不需要 H-1B 員工的服務。

3)未能證明所提供職位的真實性:移民局在2023年10月23日宣佈的新規的其中一項要求是雇主必須為受益人提供真實且具體的工作機會。僱主將需要提供商業合約、第三方協議、項目或計劃文件等文件來支持申請。

4)工作地點:由於工作地點即影響市場工資也影響工作機會的真確性,其也會成為RFE的重點關注內容。僱主必須在勞動條件申請 (LCA) 中正確報告勞工將履行工作職責的實際地點。如果工作地點錯誤或不清楚,或地點過多,則很有可能引來RFE。經歷COVID時期後遠距和居家工作安排如今很是常見,雇主應該特別小心這個問題。

5)工資給付:雇主必須按照勞LCA向 H-1B 員工支付市場工資(或更高的實際工資)。 H-1B 工作通常為專業職業,因此工資會稍高於平均水平。如果移民局認為 LCA 的工資訊息不正確,或者不清楚雇主是否有足夠的財力支付所需工資,則會發出RFE。對於沒有足夠商業利潤的小型公司,必須提交其他證據來滿足這項要求。

6)H-1B員工的資格:H-1B職位通常要求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作為行業入門,另外個別工作還需要如先前的培訓和工作經驗等額外資格。更為專業的工作可能還要求國家頒發的執照和專業學位。如果提交的 H-1B 申請中沒有足夠證明員工是否具備所需的資格,那麼收到RFE在所難免。

7)確保申請費用和寄送地址正確:移民局於4月1日起對申請寄送地址、費用及表格版本都作出了重大改變,申請人應格外注意以免申請還未開始實質審查就被退回。

H-1B 申請中發出 RFE 和/或被拒絕還有其他原因,事實上,移民局甚至會在認為沒有額外的證據能克服申請中的缺陷的情況下不發RFE直接拒絕 H-1B 申請。在申請滿足了基本要求,但提交的證據很少或無證據,或案件中存在需要酌情考量的情況下,移民局也可能會發出拒絕意向通知(NOID)。因此,提供一份準備充分且合法的H-1B申請非常重要。




Wednesday, December 27, 2023

H-1B美國境內續簽計劃落地,2024年1月開始實行!



日前,國務院終於公佈了萬眾期待的境內H-1B續簽試行計劃的具體實施方式和起始日期。該計劃將在2024年1月29日開始實行,並於2024年4月1日結束,預計用於該計劃境內續簽的H-1B簽證名額共有2萬個。作為一個試實行計劃,國務院設定了一系列的條件將能夠參加計劃的申請人劃定在了一定的範圍內。以下是可以通過試行計劃進行境內H-1B簽證續簽的申請條件:

  • 申請只限於H-1B續簽,不包括首次簽證和其他類型,包括H-4家屬等等簽證;
  • 申請人的前一個H-1B簽證需要於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間由加拿大美國使領館簽發,或於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間由印度美國使領館簽發;
  • 申請人不需要遞交非移民簽證簽發費用(一般被稱作"免互惠费");
  • 符合免面簽要求;
  • 在之前的簽證申請中已經向國務院遞交過十指指紋;
  • 之前的簽證沒有“Clearance Recieved”的字樣;
  • 不需要申請簽證豁免;
  • 現有已被批准且未過期的H-1B申請;
  • 最近一次入境是以H-1B身份;
  • 現正維持有效的H-1B身份且I-94未過期;
  • 有意在短暫海外旅行後以H-1B身份重新入境美國。
試行計劃會以“先到先得”的形式處理申請,簽證名額會以分批的形式每週放出。從2024年1月29日起至2月26日,每週一都會放出約4000個名額,其中2000個名額會分給符合於加拿大美領館獲得過H-1B簽證的申請人,另外2000個則會分配給符合於印度美領館獲得過H-1B簽證的申請人。當週名額用完後,申請平台會自動關閉直到新一批的簽證名額放出。如果簽證名額在2024年4月1日前全部用完,申請窗口將會提前關閉。

申請人需要在國務院指定的網頁填寫和遞交DS-160以及繳納簽證申請費進行申請。境內續簽計劃沒有加快的選項,單個申請的批復耗時大概為6至8週,全部申請預計會在2024年5月1日之前處理完畢。

此次境內續簽計劃可以看作是重啟非移民簽證境內續簽的前奏,如果試行計劃進展順利,國務院可能會考慮將該計劃擴大,包括延長申請時間,增加可用名額,以及將可申請的簽證類型擴張等等。

對H-1B境內續簽計劃有興趣的申請人可以比對自己是否符合試行計劃的申請條件,如果有疑問,可以及時聯繫有經驗的移民律師咨詢和求助。

(移民法律和政策瞬息萬變如果您對本文有任何疑問或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致電:732-632-9888;網址:www.1visa1.com 安排法律諮詢)


Wednesday, October 25, 2023

H-1B新政提案:允許自僱申請!


2023年10月23日,國土安全部(DHS)推出了一項名為“現代化H-1B要求,為F-1項目提供靈活性及有益於其他非移民工作者的項目進步”的提案。該規新政策提案會對H-1B項目進行一系列修改和完善,有潛在的深遠影響,其中重點如下:

H-1B年額抽籤:無論受益人(僱員)名下有多少個抽籤申請,抽籤會根據人頭進行,即是從現行的“一注冊一抽”改為“一人一抽”。由相關聯的公司為同一人遞交多個抽籤註冊的行為仍然不被允許。

H-1B僱主定義改動:提案沒有沿用普通法中對僱主的定義,而是規定作為H-1B申請人的僱主必須是在美國的合法實體,並在美國境內為受益人/僱員提供真實有效的工作機會。

將僱主—僱員關係寫進法案: 申請人僱主只需證明其有僱傭、支付工資、解僱、監督或其他方式或權限管理和控制受益僱員的工作。

真實有效的工作機會: 申請中移民局可以向僱主要求合同、協議、工單等等來證明工作機會真實有效。其中在美國境內進行的遠距離工作和異地工作都可被包括在真實有效的工作機會範疇內。

允許自申請:提案允許受益人僱員擁有或控股作為申請人的公司實體。只要僱員的絕大部分工作時間是用於履行H-1B專業職位的職務,其可以將剩餘一部分時間用於管理公司運作。但是自行申請的頭兩份H-1B批准有效期最長只會有18個月。

闡明專業職位的含義:專業職位“一般”要求學士學位不代表其必須“一定”要求僱員擁有某科目的學士學位。另外,只要學位的內容與專業職位相關,可適用於職位申請的學科學位範圍可以很廣。

派遣到第三方工作:如果僱員會被派遣到客戶機構組織中工作,那麼其於第三方客戶的工作職責將會被用於認定申請職位是否滿足H-1B專業職位要求。

沿用前次批准:提案提出如果申請中內容和情況沒有實質改變,官員審批時應將尊重和沿用H-1B及其他非移民簽證的前次申請批准。

Cap-gap延期加長:提案提出將現行的Cap-gap延期結束日從新財年的開端10月1日改為財年中段的4月1日,這樣一部分F-1學生們在等候H-1B申請審批時仍能繼續使用Cap-gap工作許可進行合法工作。

維持身份的證據:H-1B申請中必須包括僱員的身份狀態文件,包括最近的薪資單及W-2稅表。

重新定義“非盈利科研組織”及“政府科研組織:提案將現行定義中的“主要從事”改為“一項基礎活動”,即將科研作為組織其中一項基礎活動但並非主要從事該項科研的組織也可以滿足非盈利科研組織的要求。

以上只是一個提案, 公眾有60天評議期對該提案進行意見,國土安全部會在評議期結束後結合評論來最終確定新政策。另外,國土安全部宣佈打擊H-1B欺詐是重中之重,相關部分新政應該會在2024年的H-1B抽籤前結案並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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